主题:投票您能接受爱人婚前财产公证的提议吗?[修改版]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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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参与 131 / 0
1,接受,认为是正当合理的。99/02,勉强接受。内心烦感、失望。11/03,反对,但可以理解对方的顾虑。7/04,反对,真的爱我就不该防着我。1/05,强烈反对,如果他提出这个,说明他爱钱胜过爱我,我不要这样的爱人。4/06,不知道,可能要具体碰到的时候才能想清楚。9/0
1 在西方,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是个人选择,正是爱情是爱情,金钱是金钱,西方人分的很清楚的。咱亲眼看见,中国女人和德国人结婚,想拿德国居留的,德国人也不傻,都要女方签署财产协议,特别是关于离婚条件下,分割财产的,而且就是婚后二人生活起来,也都是大家AA制,从房租到水电,都是均摊的,夫妻各有各自的帐号,同时设立 一个共同帐号,来做房租,水电等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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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也是西安人?看来我们西安人的眼光不错! 1 NoName 字76 2014-12-25 21:16:58
🙂八卦一下,李银河有个老公是王小波。 Gr18Ni9Ti 字0 2014-12-20 10:19:05
🙂八卦一下,李银河有个老公是王小波。 Gr18Ni9Ti 字0 2014-12-20 10:19:05
🙂这个讨论,就是目前私人财产中国产权不明的体现
🙂个人觉得这女性其实是个母大虫,男方应坚持公证。 7 年青是福 字898 2010-08-17 09:25:29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这个要求着实过分啊。 Gr18Ni9Ti 字0 2014-08-06 12:25:28
🙂净身出户论完全是女方对男方言论发起的反击。 1 说了就走 字609 2010-08-18 04:23:42
🙂其实这男人比这女人厚道些 泥忆云 字437 2014-08-06 08: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