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您能接受爱人婚前财产公证的提议吗?[修改版] -- 说了就走
共:💬85 🌺185
- 投票信息
单选,参与 131 / 0
1,接受,认为是正当合理的。99/02,勉强接受。内心烦感、失望。11/03,反对,但可以理解对方的顾虑。7/04,反对,真的爱我就不该防着我。1/05,强烈反对,如果他提出这个,说明他爱钱胜过爱我,我不要这样的爱人。4/06,不知道,可能要具体碰到的时候才能想清楚。9/0
从帖子的文字来看,其实就是个空手套白狼的角儿。真地只论感情论爱情,是爱男方的人而不是家产,那么公证就公证嘛,这些资产自己没有功劳在里面,凭嘛要留有染指的机会。
看过男方的公证条件,合情合理合法之至,女方应该提笔就签字的。
6年来多少风风雨雨,我在他身上付出了最宝贵的年华和最珍贵的身体。
6年的感情呢,我6年的青春呢?
这就是要把自己论斤买卖坐地起价的悲情牌唱词了。
既是男女两情相悦之事,男女双方灵肉相互吸引结合,女方付出6年的年华身体感情青春,男方当然是对等付出,否则怎会论及婚嫁。
昔日女权不彰,丈夫常视妻子为“私产”,非人格化。如今怪哉,男方要卫护自身婚前私产,女方倒要死活非难男方。
夫妻,说到底,是法律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的自然人,其中一个有意相保留自身权利及私产,另一个难道可以干涉阻挠?
若女方坚持不公证,那么男方干脆就结束恋爱算了。
因为
我要跟他立字据,说如果离婚,有过错方净身出户
这就是个有意侵占的不平等条约,而且是无本万利只赚不赔的买卖。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八卦一下,李银河有个老公是王小波。 Gr18Ni9Ti 字0 2014-12-20 10:19:05
🙂八卦一下,李银河有个老公是王小波。 Gr18Ni9Ti 字0 2014-12-20 10:19:05
🙂这个讨论,就是目前私人财产中国产权不明的体现 1 mazda6 字363 2010-08-18 13:02:25
🙂个人觉得这女性其实是个母大虫,男方应坚持公证。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这个要求着实过分啊。 Gr18Ni9Ti 字0 2014-08-06 12:25:28
🙂净身出户论完全是女方对男方言论发起的反击。 1 说了就走 字609 2010-08-18 04:23:42
🙂其实这男人比这女人厚道些 泥忆云 字437 2014-08-06 08:00:15
🙂一个是女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的可能 Gr18Ni9Ti 字134 2014-08-06 12: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