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您能接受爱人婚前财产公证的提议吗?[修改版]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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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参与 131 / 0
1,接受,认为是正当合理的。99/02,勉强接受。内心烦感、失望。11/03,反对,但可以理解对方的顾虑。7/04,反对,真的爱我就不该防着我。1/05,强烈反对,如果他提出这个,说明他爱钱胜过爱我,我不要这样的爱人。4/06,不知道,可能要具体碰到的时候才能想清楚。9/0
“我要跟他立字据,说如果离婚,有过错方净身出户”
这是女方被男方婚前财产公证的言论激怒而发起的反击。若男方收回公证论,女方也不会坚持净身出户论的。女方的思维逻辑和男方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她不理解男方是完全正常的。这就是个有意侵占的不平等条约,而且是无本万利只赚不赔的买卖。
女方一方面认为男方不应该防着她。
另一方面,女方潜在的逻辑可能是:我肯定不会在婚姻中出现过错。如果有过错,肯定是男方有。男方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在犯错之后能全身而退。
所以女方愤怒,认为男方如果有了过错,理应净身出户,这才能补偿自己,也惩罚男方。并且保留男方对失去财产的恐惧,也能更好地防止男方婚后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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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讨论,就是目前私人财产中国产权不明的体现 1 mazda6 字363 2010-08-18 13:02:25
🙂个人觉得这女性其实是个母大虫,男方应坚持公证。 7 年青是福 字898 2010-08-17 09:25:29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这个要求着实过分啊。 Gr18Ni9Ti 字0 2014-08-06 12:25:28
🙂净身出户论完全是女方对男方言论发起的反击。
🙂其实这男人比这女人厚道些 泥忆云 字437 2014-08-06 08:00:15
🙂一个是女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的可能 Gr18Ni9Ti 字134 2014-08-06 12:27:38
🙂有时候婚前公正并非只是个意识形态问题 2 Eden 字301 2010-08-16 07:14:06
🙂主帖中提到的女方恰恰反对留后路 说了就走 字545 2010-08-16 07: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