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朝看守所又出新死法:"发狂死" -- 走路走路
如果您已经认定这就是杀人,那就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了。也不用再看
这篇文章充满了暗示和诱导,毫无公正和客观可言,而且技巧非常拙劣,我真正要骂的就是这个记者。
首先,这个人被捕,是因为劫持少年,这一点即使家属也没有否认。
无论他是否是精神病人,也无论他有罪无罪,都不应该在看守所里被人打死,那为什么还要暗示精神病这一点?无非是这样一来,死者就是一个病人而非一个歹徒,要是写警察打死一个挟持人质的歹徒,明显难以激发起读者对死者的同情心。
要知道即使是精神病人,不发病的时候也同样需要负完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不是说得过精神病,这辈子以后就挂上免死金牌了。死者在犯罪的时候是否是精神病发作的状态,不能光凭家属一张嘴吧?
更何况精神病这种说法完全是家属单方面的,甚至连病历这种证据都没有,依然要坚持写出来,目的为何,我只能以我的小人之心度之了,就是想给读者一种警察滥用暴力,打死无辜的感觉。
第二,消息的验证。
这个事情不是发生在当下,新闻报道有时效性,如果是昨天发生的,快速报道不做验证可以理解。
但是一件发生在8个月之前的事情,从多个来源确认一下总是必要的吧。
从文章里我看不到任何除了家属之外的信息来源。
医院呢?看守所呢?公安局呢?
给检察长打了个电话,吃了个闭门羹就直接放弃了。
因为在检察院吃了闭门羹,就照着死者家属的说法啪啦啪啦写出来,记者真是太好做了。只需要把别人愿意告诉我的东西写出来就可以了,其他来源不去验证也没关系。
第三。傲慢自大。
就说这个闭门羹,粗看之下似乎检察长很自大,但是仔细想想,真正自大狂妄的是记者。
凭什么一个电话过来我就要相信你是记者?你是上帝么?
你想采访我,还要我去花时间和精力确认你的真伪?
CCTV的电话采访,你看到的是记者打电话过去人接了,看不到的背后都打过招呼的,否则一个电话过去,我是中央台的XXX,别人只会当你是精神病。
更何况CCTV和潇湘晨报是一个级别的么?CCTV的身份和关系网是什么级别的?
最起码,来一个人,拿着正儿八经的记者证给对方总是必要的。
当然你能找到关系网接上线也行啊。
这不是不懂规矩的问题,这是缺乏基本的常识和礼貌的问题。
如果某天你正在上班的时候,有个电话进来说自称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想请教一下8个月前你公司被税务局查账的问题,你会不会问第一个问题,如果他让你打电话去查证,你是会欣然查证,还是痛斥他浪费你的时间?
再为检察长辩护一下,分管政法的领导意思也可以理解为,如果你是来讹诈的,那就是自己找死了。
综合以上这几点,我对于这条新闻的中立客观以及记者的职业素养没有任何信心,除非有更多其他来源的消息,我不会认定看守所打死人这个事实。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那问题就更严重了,正常人这么死就更可疑了 2 天涯风雨来 字0 2010-03-10 22:12:54
🙂正常人就直说好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1 胖鱼 字776 2010-03-10 23:16:16
🙂现在不是封建时代吧?封建时代杀人也要经过审判吧? 1 天涯风雨来 字634 2010-03-10 23:22:55
🙂可能是我的表达有些问题,那就再详细说明一下
🙂并没有要求你一定要相信 天涯风雨来 字625 2010-03-11 20:16:16
🙂-- 系统封号 --。偏要看
🙂-- 系统封号 --。偏要看
🙂龚晓跃已经堕落到靠造新闻来混饭了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16 2010-03-10 21: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