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破窗效应在杀人方面的应用 -- 一切向潜看
这个机制本来就是小打小闹,缝逢补补又一年,不是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问题——因为社会问题总是层出不穷永远解决不完的。
比如说“破窗”,如果是个别人所为,当然要及时采取制施包括强制措施。如果是一群人、一个群体的人都在“破窗”呢?问题就复杂了。这时就不能一抓了之,而是要事件平息。而所有的社会问题,如果要追究责任,板子都可以打在政府头上。所以,为了稳定,政府宁愿牺牲法律和原则。结果,大家经常看到了,”法不责众“,”破窗“损失最后是受害者自受或政府买单。如果一线人员采取应对单独”破窗“的强制措施,不出事就好,只要一出事,就是“作风简单粗暴”承担所有责任,这是政府所不愿看到了。
所以,问题有二:一是,“破窗”理论不适用于“群体性事件”。
二是,“7、5”事件是“破窗”那么简单么?
总之,最后我们所看到的是,“7、5”之时,中国现有的应对机制失灵了,没用了,因为他们遇到了数十年不遇的新问题、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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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这种模式,也可以防止破窗效应的呀 一切向潜看 字42 2009-07-11 03:34:23
🙂群体性事件,稳定压倒一切。 黄花2003 字258 2009-07-11 05:42:24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明哲保身对吧? 一切向潜看 字64 2009-07-11 06:31:17
🙂现有的事件应对机制失灵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 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1 q42474112 字190 2009-07-11 06:12:55
🙂这是管理人员对谁负责的问题 RRkyd 字0 2009-07-11 04:25:19
🙂我说过了:不是不作为,是不能作为 镭射 字70 2009-07-11 03:57:29
🙂花,而且是缺乏良心的精英政治 1 RRkyd 字0 2009-07-11 0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