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那位兄弟提供下邓案一二两份通告,以及最初通天时的新闻报道 -- 潜恒
所以,我强调政法委的作用,就在这个从严。
这事没有某级党委干预一下,不会有结果。
而他们不干预,也会被下级的党委和政法委理解为某种暗示,等于还是干预。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需要超出法律框架的问题。
就好像可以不重罚的间谍和政治犯,未必不会被严惩。
比如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结果这一百零二条,如果中央觉得必要可以判死。另外,我本来要指出,即便不经过法院,玩火过分的家伙在街头真就不会被合法的击毙吗?
就邓案而言,
地县上的政法委人员,应当做出政治正确的引导,而不是以沉默形成暗示,或者做政治错误的引导。
否则,等着为自己的政治生命的结束做检讨吧。
这就是我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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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中央部署在不在法律框架内,注意,是法律框架内,包括 万里清风来 字78 2009-06-01 20:37:46
🙂单就此案事实而言,定性邓协助强奸及黄强奸未遂无需改动事实 1 潜恒 字641 2009-06-01 21:04:33
🙂“你真能分清楚强迫洗浴和强迫上床的区别吗?”好像都不是法 万里清风来 字869 2009-06-01 21:32:13
🙂就一个意思,仅以恩施公安通告的事实,法内从严办黄也够了
🙂更糊涂了 万里清风来 字1157 2009-06-01 22:04:19
🙂政法委有权力做到从严或从轻,我已经说明白了 潜恒 字90 2009-06-01 22:14:36
🙂湖北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中央万岁!!! 请我吃饭 字0 2009-05-31 09:02:08
🙂噗。。。支持一下! 指尖花开 字0 2009-06-01 04: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