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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是协警 第八十七章 先辈遗事(三)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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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第九十二章 法外有情

当然,让群众感觉“警察就在身边的”,不止是救援,更多的是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开不了门、找警察,老子教育不了儿子、找警察,夫妻闹矛盾了、找警察,兄弟反目成仇,找警察,谁的地基越过了界,还是找警察……”等等等等。

可以说,单就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案件,平均每年大约有400起左右吧,可以说月月都有,天天发生。

这不,有群众报警向110报警:县城南街桥头有人打架。接到指令后的Y派出所副所长小张(纪程的老伙计,他已经是副所长了,可纪程……)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名女子卧倒在地痛苦不堪,旁边无人过问,民警们赶忙将该女子送往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

经现场了解,该女子名叫郭某某,现年24岁,系XX县中学教师,自2006年10月份与Y镇村26岁的王某某结婚后,由于种种原因,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王某某动辄拳脚相加。由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郭某某离家住校躲避丈夫。不料,王某某这天傍晚碰到郭某某后,一言不和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有人说了,这是家庭暴力,这是故意伤害,应该把那丈夫行政拘留喽!

没错,这是家庭暴力、故意伤害,可你有没有想过,一行政拘留,这对鸳鸯肯定就散伙了。有道是,“宁拆十座桥、不拆一家人啊”!

可以说,对于有些案件,既要坚持严格执法的原则,又不能简单的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那更能会导致矛盾更复杂。原因也很简单,被处理的人会觉得“丢了面子”。

中国人都要脸面,脸面比天大。如果处理不好,让哪一个都觉得自己丢了“面子”,那后果是非常很严重的。许多命案,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引起的。

一般情况下呢,对于这种事,按照正规化的说法,是“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等办法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简单的说呢,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处罚的尽量不处罚,能不行政拘留的尽量不行政拘留。

通俗的说,也就是“和稀泥、抹光墙”,把双方叫在一起,说道说道、连劝带哄又加训。

总的来说,是既当公公、又当婆婆,还得是兄弟姐妹。

怎么样,角色多吧?

扮演这些角色,你得“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让人家觉得,你说的还真在理。

一句话,要做到合情合理又合法。

可以说,派出所民警一半儿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了。

所以说,基层锻炼人啊,难怪当领导都要求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

你让那些博学鸿儒来试吧试吧,他们高谈阔论没问题,满嘴里跑火车,可处理这些事,他们不行。

嗯,说到这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大部分基层民警可都是当演员的好料啊!还是实力派的!”

啊,什么?你不当实力派的,要当偶像派?

嗯,那你还是赶快换个单位吧,这里就要实力派的,偶像派的帅哥靓女不值钱。

咱们还是回来说这两口子的事吧。

张局长、孙政委还有分管的赵副局长知道了,要求小张他们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力争妥善解决此事,避免更大矛盾的发生。总的原则是:“他们要能过,就说和,如果不能过呢,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好合好散!”

他们这么交待,是有原因的,不是有句老话嘛:“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

现在小夫妻俩是打得要死要活的,可问题是刚结婚半年啊,正在“磨合”期嘛,打架并不奇怪。

小张也是刚结婚没几年,自然也知道。

说起来,事情也很简单,夫妻俩刚结婚没多久,因为发生矛盾,王某某就动了一次手。后来呢,郭某某因为教学任务忙、或者对丈夫有点害怕,所以经常不回家。

王某某呢,心理就不平衡,认为老婆总不回家,自己还是一个人过,和没结婚有啥两样啊。要说,想让老婆回家,有很多办法嘛,比如:下班就赶忙到老婆单位接人啊、或者登门向老婆道歉啊、打电话甜言蜜语哄着啊、找丈母娘、大舅子、二姐夫之类的迂回包抄啊等等,可他呢,选择了一条最笨的办法:“打老婆”!

而郭某某呢,就受不了了:“这还得了,刚结婚过半年,就这样了,这还能过吗?”于是,离家出走了。

可王某某呢,一根筋:“好,你想走,那咱俩就离婚!”

看到是这么回事,小张他们就一个字:“劝”。

整整三天,唾沫星费了不老少,这才让双方了解到对方的意思。

最后,双方商定,先把女的伤看好,能过不能过,以后再说,这一场闹剧终于暂告段落。

这边忙完了,那边又出问题了,是兄弟俩打架。

说起来,同室操戈是最让中国人痛心的,可此类悲剧却屡见不鲜。这一切,不外乎钱、地之类的利益。

Y镇D村的薛老汉因车祸不幸身故,对方付了两万元的赔偿金。按理说,老人不在了,还是不幸身故,兄弟俩应该很痛心,更加亲近才是。可没想到,老人尸骨未寒,俩儿子就因这笔遗产发生了争执,不要说达成协议,直接就把官司打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6月23日9时许,在中院判决尚处未执行阶段,邻居刘某对薛老二说:“你哥给你弄5000元把事了了吧。”薛老二说还没给呢。

薛老大正好路过听见,很不满地说:“你们说事,说我干什么。”薛老二看到老大发话,便默然不语就往家里走。从这点来说,这弟弟做的还算有点常识吧。

不料,薛老大看到老二不理他,抄起自己家的门栓就要打弟弟,邻居赶紧就拉啊!没打着弟弟,薛老大一怒之下竟操起门栓砸坏了弟弟的新动力100摩托车。

这时候呢,薛老大的儿子小薛听到声音后,拿了一把铁锨就从自己家的平房顶跳进叔叔家,将门房的两块后窗玻璃砸碎。

你说父辈之间的事儿,你一个小毛孩子掺和里面干啥呀?

接到薛老二的报警后,民警们经过研究认为,虽然兄弟俩已经翻脸了,可毕竟是打着骨头连着筋呐,如果强硬处置,将会使哥俩真的真正反目成仇,还是以调解为宜。

不料,7按照商定日子,月16日下午15时许,双方刚到派出所门口,因为对把父亲和自己告到派出所不满,小薛迎面就打叔叔一拳!

民警们当时气坏了:“反啦、反啦……这小子还懂得礼数吗?竟然敢当着我们的面动手,还把我们放不放在眼里啦……”

可民警们今天毕竟是来调解的,不是把事惹大的,硬是把这口气咽了下去。

照例,还是磨嘴皮子,用正规的话说,是“认真做叔侄仨的思想工作”。

你来我往,三番五次,口舌交锋,等民警们受够夹板气了,双方也达成协议了,商定:由薛老大、小薛赔偿薛老二摩托车、玻璃损失500元,小薛向叔叔赔情道歉。至于遗产问题,还是看中院的判决吧。

区区两万元,就让俩儿子闹成这样,不知道九泉之下的薛老汉怎么想,反正纪程是记起来他老祖宗的悲剧:“停尸不顾,束甲相争”。

话又说回来了,薛家兄弟动手,好歹最后还能握手,可Y镇N村的张家兄弟,那可真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一切,也就是为了区区一块老宅基。

2007年4月份,张老二在老宅基上挖沟壕准备盖房,其50岁的哥哥张老大得知情况,赶忙找村民组长挡住了。没过几天,张老二又开始开始继续挖,张老大在找村民组长未果后,便自己去劝阻,最后把母亲也找来劝说。

说起来,纪程很是感叹,“利益”,这个词语,让亲情显得那么的微薄无力啊、本应相处如水乳交融的张家兄弟,硬是从亲密无间变成了剑拔弩张、恶语相向。

一言不合,张老大就用手里的木棍打在张老二的右小腿上。其年事已高的老母急忙抱住张老大,和周围围观的邻居将两人拉开。

可没想到,在愤怒和冲动的驱使下,张老二在其哥哥和母亲商量时,拿一把钢锉冷不防从背后刺进亲哥哥的身体,使其肺部受伤,被鉴定为轻伤。

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调解了,张老二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

说起来,兄弟俩还真曾打过一场官司,由于许多遗留问题,一直不能解决。

听到小张讲案情过程,纪程很是慨叹,难道真是老话说的那样:“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米,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能不能再处理轻一点,再调一下啊,兄弟俩有什么不能坐下来谈的?”他问小张。

小张摇了摇头:“没办法,唉!轻微伤,还好说,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只能走合法的路子了。

当然,民警们也不单就这些矛盾纠纷坚持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原则,对于有些治安案件,也是酌情从轻处理的。这些案件呢,一般属于特殊情况。

200 7年5月份,Y派出所文所长贵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Y乡M村现年78岁的卢老头在其房屋后小园子里种有许多罂粟!

“罂粟?”是那表面看起来风姿卓约、丽质天然,而外表下却包藏着“罪恶”,且让中华民族饱尝百年苦难的“妖娆之花”吗?

对,没错儿,就是它!

文所长立即带领民警赶到卢老头家,发现在院子里晾晒着多达125株已成熟的罂粟,当即予以收缴,并传唤违法行为人卢老头。

卢老头说,其父母原来种植过罂粟,在其家一个木盒遗留下一个罂粟壳,去年发现后,因顾虑自己养的一匹马时常拉肚,为用罂粟给马治病,便在房屋后的小园子里种植些。

对于这个说法,民警们是可以采信的,因为原来民间缺医少药,这罂粟不但能治牲口的病,而且对于人的久咳、久泻、脱肛、脘腹疼痛等病症也有奇效。许多老一辈的人,都还知道这些,卢老头知道这些并不为怪。

可问题是,老头年龄这么大了,该怎么处理这起案件。

不处罚吧,说不过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国法难容。

处罚吧,老头已年过古稀,行动不便,一罚二关,肯定是玩完。再说,从他大大方方把罂粟晾晒在院子里看,他还真把这当药材了。可以说,是无意之中险入这块禁地的。

经过认真研究后,局里研究决定,对卢老头行政拘留5日,但不执行,群众得知此事交口称赞:“公安局执法石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这刚对卢老头执行了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又撞上俩藏民。小张运气好,又有他的份。

那天,小张和所里的民警小平等几位例行巡逻,发现街上围着一群人,很是热闹,就有点奇怪,想走到跟前看热闹:“好家伙!俩年轻人在大街上公开兜售开山刀、砍刀、刺刀之类的家伙!”。

那摊上摆的,都是正经八百的军品啊,那开山刀、砍刀,卸人仨胳膊俩腿,跟砍瓜切菜没两样;那刺刀,捅人那利索劲,和捅个破布差不多。所以,生意那叫一个好!

可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管制刀具啊。

他们赶忙将俩年轻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这一带回去,就有点棘手。

为什么呢?

因为这俩年轻人是四川省阿坝州的藏民,他们有随身携带刀具的生活习俗不说,俩人还都是文盲,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基本空白。因此,从老家带着这些明晃晃的家伙乘火车到了YC市火车站,而后又跑到XX县城大街上来公开兜售。

民警们就暗暗骂那些铁路上把门的:“你们是怎么查车的?怎么让这些东西都运过来啦!”

直接没收?嗯,俩年轻人是藏民呐,你不能对按咱们内地的人那样来,党和国家有民族政策嘛。

于是,他们就给俩藏民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告诉他们:“虽然你们有随身携带刀具的生活习俗,可在内地,国家是严禁你们私自销售管制刀具的,你们看怎么办好啊?”

年龄大点的藏民听明白了,将17把管制刀具上缴,其他艺术品呢,继续卖。

既然俩藏民很配合,最后派出所定的处罚是:警告。

有人说了:“你们这是见碟下菜呀!”

还真说对了,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嘛,如果既能坚持严格执法、国家法律尊严,又能维护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和民族团结,群众还一致称赞(俩藏民心里也许不舒服,过来一路绿灯,卖的时候遇到红灯),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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