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貌似河里没有谈论深圳女清洁工“捡”300万金饰面临无期 -- 注册之后
不懂装懂。比方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客观归罪,麻烦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法学名词吧,我上学没学好,请你这位自认很懂法学的人来给我上上课吧,别一边教一边没法回答我的问题啊。我之前的问题你回答了几个啊?
为什么
这么简单的法律原因你都不知道,你拿什么与人讨论“盗窃罪”呢?靠那个“大学生论文网”?
你才是泼妇骂街,说你是泼妇还侮辱了泼妇呢,把自己嘴巴擦干净有助于你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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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响应你修改的分割线
你是说如果他想偷得是棉袄,那么不管可以认定他认主观上认为棉袄价值是否构成犯罪。以棉袄本身价值决定他是否犯罪。
你自以为看明白了吧。对照之前那个偷棉袄吧,他有偷“公私财物”的主观故意,他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偷窃,但是棉袄的价值构不上数额较大,所以此人构不成刑罚处罚。棉袄里有钱,有证据证明他在被上缴前不知道,自然那1000元不应算在盗窃数额中(这是第二次修改处)。
引申到偷馒头偷到金龟。无论谁偷馒头,金龟到手后不会认为这还是个馒头吧,比照清洁女工被正式调查上交赃物的时间,这时已经有个主客观统一的判断了。你说计算数额应该以馒头的价值计还是金龟的价值计?
你的链接我又看啦,蚌埠怀远县法院一位人员的文章。明显只是发表观点
还是那个问题,什么是“客观归罪”?这并不是解释啊。不过,放G能成专业人士,倒是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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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棉袄的价值都拿出来说事了,胡搅蛮缠也有点限度吧 1 猪头笨笨 字274 2009-05-17 22:29:44
🙂你在打自己嘴巴吧 4 飞马萧 字964 2009-05-17 23:12:51
🙂全知全解的你竟然连客观归罪这个法学名词都不知道? 猪头笨笨 字2063 2009-05-18 00:56:39
🙂我肯定不是全知全解,你却一定是半知半解
🙂看看原贴的修改吧,看了半天才明白你的逻辑 猪头笨笨 字284 2009-05-18 01:23:57
🙂我回了你的修改了,麻烦你再理解一下我的 飞马萧 字426 2009-05-18 02:28:57
🙂文字浅显,你不能正常理解是因为你不懂法学理论,原话奉还 猪头笨笨 字2537 2009-05-18 03:55:58
🙂你奉还什么呀?一堆的错误,一堆的靶子 1 飞马萧 字3185 2009-05-18 04: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