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个“黑领”的自白 -- 常识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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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批评的行为不是公务员阶层占有了大量的社会经济文化资源,而是违反法律的党纪占有了这些资源。这里先不涉及“法律是统治阶级工具”这样阶级观点。
官僚体系视角脱离群众路线,这是现实,大多数人都清楚,在行为上甚至接受了。但您要别人尊重现实就特别难以接受。好比说,城管执法把小贩打了,你要求小贩在道德上尊重就没有道理。
用个别与一般、现在与将来的问题来解构“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说成理想不现实的,只能说是诡辩。黑领问题不是讲某一件是是否遵循群众路线,而是说官僚阶层整个的抛弃了群众路线,违反法律党纪为自己,以及自己这个阶层谋福利。党的政治路线不是针对城管抓小贩的,那里有法律站着。
您用个别与一般的对立反驳群众路线,只能说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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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剖析的还不够 5 再闻鸡起舞 字279 2009-04-28 22:00:02
🙂您完全不必这么义正词严 1 常识主义者 字334 2009-04-28 22:27:14
🙂刚才发错了 5 林中金蛇 字644 2009-04-29 00:00:29
🙂社会现实应该是评价的起点而非终点
🙂潜规则中有一章“公平是有等级的” 11 林中金蛇 字3225 2009-04-28 23:55:42
🙂现在大家还有心思说说,是觉得说说还有点用 再闻鸡起舞 字77 2009-04-29 00:33:35
🙂临界点一到,已经是阎王叫了,扁鹊也无回生之力了。 林中金蛇 字50 2009-04-29 00:42:30
😄刁民也没有原罪...让我们刁起来吧,哦耶 1 十万朵莲花 字0 2009-04-28 22: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