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杨佳案未平,警察击毙报警者案又翻出来了. -- 九三年
反正书记说了要办成铁案,那就拭目以待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十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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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未平,警察击毙报警者案又翻出来了. 4 九三年 字1127 2008-10-28 22:47:46
🙂昨天在网易上看到的,今天这个消息已经被拿下 Slay0r 字127 2008-10-30 01:26:50
🙂能说明什么呢?新浪,搜狐,中华网的都还在呀.
🙂我看你老兄已经默认了最初的报道是事实 3 Slay0r 字268 2008-10-30 04:04:38
🙂我等着看热闹 Alarm 字322 2008-10-30 02:33:45
🙂看看这篇比较完整的报道 2 Alarm 字381 2008-10-29 09:37:33
🙂这也是篇完整报道。 九三年 字1588 2008-10-29 09:44:22
🙂这一段把我雷得皮焦肉嫩啊 2 Alarm 字1985 2008-10-30 0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