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对论语“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的理解 -- 许高飞
论语学而篇第十三章: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看的杨伯峻、钱穆、朱熹几位大家的解释,总不满意,于是最近一直在思考这几句话,今天有点豁然开朗的感觉,理解如下:
“因不失其亲”中的“亲”作动词解,意即“他所亲近的”,亲近的是什么呢?根据前面学而篇一第六章的“泛爱众,而亲仁”来理解,就是“仁”。“仁”正是孔子思想体系里“仁、义、礼”的核心。
整句话就可以这么理解:“其所依循的是仁,这样的人也就可以尊奉了”
这样来解释的话,整章就先从义开始,再谈到礼,最后说到仁,正好和孔子提出的“仁、义、礼”对应起来,句子也就连贯多了。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附上几位大家的解释
杨伯峻的解释是:
有子说:“所守的约言符合义,说的话就能兑现。态度容貌的严矜合于礼,就不致遭受侮辱。依靠关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
对前面部分的解释我倒没什么意见,不过后面把“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解释为“依靠关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我觉得很不通,一来未能与上文衔接,二来也不够合理。
又翻了一下钱穆的解释,如下,还是不满意:
有子说:“与人约而来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而他们俩的解释和朱子的注释(如下),意思也差不多: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近、远,皆去声。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恭,致敬也。礼,节文也。因,犹依也。宗,犹主也。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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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对论语“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的理解
🙂貌似老兄说的很有道理,不知道是否是首创。 九霄环珮 字122 2008-10-27 21:06:39
🙂是我最近思索所得 许高飞 字77 2008-10-27 22:23:38
🙂这我相信,我问的是有没有人已经发表过类似观点 九霄环珮 字26 2008-10-27 22:40:53
🙂这个解释感觉上比其他的说法更贴切 kk 字42 2008-10-27 19:52:59
🙂容我仔细想想 许高飞 字86 2008-10-27 22: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