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女大学生连刺师母两刀后被夺刀刺死 -- clath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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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偶的理解20条第三款就是对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特殊规定的防卫界限。以前人们争论防卫时是否应当以能够制止犯罪为界限。该条款就是这样的解释,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杀伤犯罪人以自卫。
而在该案中很明显夺刀之后犯罪不能继续,侵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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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了继续犯罪的可能这点很难判断哦 lanchong 字328 2008-06-11 18:37:10
🙂好了,不要莫名惊诧了。 东东狐 字306 2008-06-10 23:43:17
🙂夺刀后就犯罪停止了?如果是这样为啥还搞无限防卫 lanchong 字76 2008-06-11 00:00:25
🙂没有人身侵害的危险,便是正当防卫结束。
🙂谁知道她带了几把刀? 1 钟山 字688 2008-06-11 06:56:05
🙂是未遂没错。不该用这个会引起误解的词,不过那时没想这么多。 东东狐 字76 2008-06-11 20:59:02
🙂谁告诉你刀是张MM带的? suezo 字98 2008-06-11 11:58:26
🙂证据就是法院说的事情经过。 1 钟山 字646 2008-06-12 13: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