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伊
注册:2009-12-23 23:15:54
从二品:光禄大夫|镇军大将军
从二品:光禄大夫|镇军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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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深有同感。 [QUOTE]开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活动,要保命,不能指望别人照顾,必须自己掌握。[/QUOTE] 我也时常这样提醒自己。还要加上一条,车随时可以变成凶器,稍不留神会闯大祸害人。另外,自己走在路上、过马路时,也是一样的道理,决不轻易认为路上的汽车司机能够看到自己并避让 ...
这样讨论问题,居然也被禁言,也真够搞笑的。 如果我猜的不错,投草的应该都是男的吧。实在丢人。 我刚才处于好奇看了看,貌似您有若干帖子被投草,但每篇得草数都很少,多为1-2。这样看来,若有哪位少侠有权投草,给您帖子挨个儿投过去,用不了一会儿您就会被禁言?这叫啥事儿嘛。 ...
[QUOTE]我没有和人这么别过车,我的愤怒值达不到这么高。 我还没有恨一个恨到想对方被暴打一顿或者是想对方死的程度。[/QUOTE] 我也差不多。对了,我是男性。 这个事件让我产生代入感并被激怒,是我看到有文字称男司机车上坐着他的孩子之后——我的感觉,就是“一群混蛋”。假如是我 ...
我似乎记得一开始的选项是A不该打,B该打? 对于最新的选项,我选B“不该打 --- 滥用暴力打人不对”。同时,我认为对男司机应该从重处罚,当然,他一家三口险些因女司机野蛮驾驶而出车祸,这也应该酌情考虑。 再补充一点,我始终认为,这个事件的性质与性别无关。 ...
我是从一般意义上理解这个措词的,即“该打”=“咎由自取”。 再看看楼主和一些河友的帖子,发现你们说的似乎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该打”=“此事件当中的男司机殴打她是正当的”。 那大家就难免说不到一块儿去了。 如果一切都能重来和假设,其实我心中比较“理想”的结果大概是这样的:假设我们也 ...
无法无天,活该倒霉。 但是,我还要说,那个男司机也不是啥好东西,危险驾驶,行凶伤人,该罚。不仅如此,还该从重处罚。首先,对方明显弱于自己,就应该早些收手。再说,他还是当着自己孩子的面开负气车,并殴打旁人,枉为人父。 我不仅联想起去年(或是前年?)有个新闻,当妈妈的与人争执,婴儿车 ...
其实是全世界华人都希望[COLOR=red]中国足协[/COLOR]的水平有质的飞跃
中央政府发布这等方案的行为才是。 各地怕是都有自己的难处,所以应该也是无奈之举。
从[URL=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191886915001622]ScienceDirect[/URL]的网页上,能看到他来自 "Autism Causes Centre"。可是Google不到这个单 ...
我看他们应该每人身上接根电线,聚在一起驱动一辆电动车,大家坐在上边游行,既有说服力又拉风,多好啊! 最不济,也该每人带个太阳帽,上边装个LED,用他们的爱发些电点亮[em18] ...
原来如此。我确认了一下,我看到的那几篇文献是关于肝移植或肾移植排异反应的,而并非关于脊髓移植的。因此,的确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当年该药品尚未被允许用于骨髓移植手术的排异反应。 ...
本人完全是外行,只是猜测而已。还请内行不吝指正。 且不说其他剧情,单说那个关键的叫做“赛尼哌”的药。在网上很容易检索到一些国内早年发表的有关临床研究的文献,而我在检索结果的前几页就看到了三篇不晚于2004年4月发表的,描述的都是中国大陆医院的治疗病例。 然后,我又找到了“国家计委 ...
其实生活和工作中随处都可以(也应该)用到这样的技巧。懂得运用它的人多了,就会少很多无谓的冲突和矛盾。
这才是最该出现在笑话楼里的帖子呀!
我们当然应该认真从没落的米帝那里好好总结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人家主动让咱去咨询,甚好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