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胡说水浒(十五) -- 桃李不言
十五、吃人
在《水浒》里提到吃人,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孙二娘。母夜叉和菜园子夫妻两个开的黑店专劫过路客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鲁智深饶有一身武艺却也差点儿当了馒头馅。电影《新龙门客栈》里的客栈怎么看都有大树十字坡酒店的影子,不过老板娘漂亮多了。
其实真要较起真来,在吃人一项上,孙二娘远算不上最凶恶的。远的不说,梁山泊里就大有人在。清风山出身的几位头领,燕顺、郑天寿、王矮虎虽然本事平平,可也是吃人成性的,宋江去投奔花荣的路上被这几位的手下给抓了,险些当了食材,多亏嘟囔了一句“可惜宋江死在这里!”,这才捡回一条小命。清风山的喽啰说的好:“等大王酒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而且人家研究的十分清楚,先用冷水泼在心窝上,散了热血,之后再取心肝比较脆生好吃,这种经验当然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可见用人心肝做醒酒汤的勾当在清风山十分平常。这种吃法由来已久,《说唐》里隋唐第六条好汉伍天锡在沱罗寨占山为王的时候就喜欢这口,连眼睛都吃红了,无独有偶,火眼狻猊邓飞一双赤红的眼睛据说也是吃人心肝吃出来的,至于吃人是否真的能吃红了眼睛,那是科学探索的内容,这儿是演义书场,俺又是胡说,就不负责考证了。伍天锡差一点儿吃了他本家哥哥伍云召派去找他搬救兵的将领焦芳,焦芳跟宋江一样,也是靠多嘴救了性命,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条经验,死到临头的时候千万要报报名号,说不准哪块云彩有雨就不必死了。我另外一个写残唐五代的系列帖子里也提到过吃人,这个时期吃人简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各位乱世枭雄们几乎都吃过,能挺到没粮食了才吃人的都算是大好人,很多干脆就不准备粮食,走到哪吃到哪,反正两条腿的人有的是。扯远了,赶快拉回来继续说水浒。跟这些位比起来,孙二娘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她只不过是守株待兔等着倒霉蛋自己撞进来,可这几位老大都是主动出击找猎物的,一个山寨拿人当主要肉食,这需求量可比一个小酒店大多了。
上面说到的这几位都是经常吃的,偶尔吃一吃的就更多了。武松没被吃掉就是因为他有所提防,武二郎掰开个馒头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人肉馅的,要说他从没吃过怕是说不过去。除此之外,抓到宋江提反诗的黄文炳被捉之后成了众位头领的美味佳肴,好肉做了下酒菜,心肝做了醒酒汤,要知道把黄副市长生割现烤BBQ的建议可是德高望重的晁天王提出来的,以仁义闻名天下的宋公明也没有丝毫异议。这一手后来被韦爵爷学了去,把罗刹人吓了个半死,也算有功于国了。“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各位好汉都有份尝一尝的,而且从他们都欣然啖之来看,多半都不是头一次吃人肉。宋江被抓了现行反革命的证据里最要命的一句是“敢笑黄巢不丈夫”,而黄巢那厮可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头,他的部队的军粮就是连骨头带肉捣碎了的人肉,黄文炳恐怕怎么也想不到他最终也成了军粮。
另一个有名有姓的菜人就是假冒李逵的李鬼。李逵杀了李鬼夫妇之后肚子饿了,只有现成的三升米饭,却没有菜下饭。干吃了些饭之后李逵笑话自己:“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然后就把李鬼的大腿肉割了两大块做了炭烧人柳。想到吃黄文炳的时候也是李逵动的手,刀法娴熟,这黑杀才饿肚子的时候怕是没少吃人。
鉴于这么多英雄好汉都有吃人的经历,孙二娘同学恐怕要叫冤了:“为啥你们只是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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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刘备怎么好意思还跟曹操推荐刘安啊,搞得全天下都知道堂堂皇叔尝过这个鲜,不杀人灭口就算不错了。
武松识破人肉馒头的原因,在苏州评话里被说成是因为发现了指甲,然后拼命琢磨:这个是手指甲还是脚指甲啊?
孙二娘未必吃过人肉,她老人家也很有可能只卖不吃的。俺以前卖洗衣粉,但自己是从来不洗衣服的
可能是盗匪们自别于平常人的,可以先把人吓一激灵的招数,人肉未必就那么好吃,据说吃起来酸酸的.
这盗匪吃人肉的传统是一直保持下来的,我爷爷就说他亲眼见过海盗吃人肉,解放前.
好在今天做的是番茄炒蛋,不过那火腿丁看上去颜色似乎不大正。。。
所以吃人心心脏就发达,血流量过大,眼睛将常处于充血状态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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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大昏君一个,还是看不下去麻叔谋吃小孩。
毕竟海上断粮的可能性更高,记得以前看过某国(越南?)难民在海上没了食物,就开始吃人,一直吃到靠岸。
应该不是人肉馅的!
不过严重怀疑进步得还不彻底,也就是对吃小孩谴责一下了,老麻如果吃成人,估计杨广就不管了。就是现在你渔民打鱼老盯着鱼苗下网,也得被人谴责不是嘛
为什么敢这么猜?是因为我记得小时候听评书朱灿在一开始好象还是个正面人物(因为救伍云召还是他儿子?我忘了),当然单老师没说他吃人。
呵呵,这个纯属瞎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