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宋朝不杀士大夫”只是个笑话而已。 -- johny
摘自王曾渝的《岳飞新传》
赵构,秦烩得以善终更加没有天理。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三百年后,自毁长城的悲剧又发生了一次。
从檀道济,岳飞,到袁崇焕,难道汉民族真是个劣等民族吗?
难得俺们那出个名人,结果还被砍了!faint!
重文抑武是宋代政治的特点,总体上大部分时期大部分皇帝都是按照这样的政策执行的,但例外的事情总是不免的,特别是南北宋末年权臣在位、国破家亡的时候。
但有宋以来只有外患,没有武将篡位、战乱这也得益于这样的政策,岳飞之死跟这应该是有莫大关系的。
根据宋代的政治特点和当时岳飞的声望地位,难保黄袍加身不会再次上演,到那时半个江山都没有,如果是你,也会先警惕这种局面的。
实际情况是宋代皇帝一直对这种情况警惕万分,秦桧只是替天子行事,由他承担卖国的恶名的确不公平。
话说回来,岳飞屠杀钟杨起义农民,也是作为臣子执行命令,否则侩子手的恶名不是也要他来承担?
我们的历史记载匈奴如何入侵我们,怎么不提当年入侵匈奴,夺取人家的土地,伪称和解却派兵围剿,才导致之后几百年的边患。
历史,总在为统治者遮羞!
您的观点如“宋朝总体上善待士人”、“有效防止武将拥兵自重 分裂战乱”,这些我都十分同意。“宋不杀士大夫”的确是溢美之词,纠正一哈是对的,8过如果因此而否定宋朝政策方面的成就,也是不够公允的。
此外也很同意您“岳飞客观上存在黄袍加身的可能、严重威胁宋帝统治地位”的说法。在那个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中,说岳飞自己要为自己被陷害致死承担一定责任,我以为是个合理的看法。岳武穆实在也太粗心了!特别是前面的一些表现,过于流于意气(比如赌气不掌军) 也过于随意率性(比如对赵构家事的多嘴),都说明他的情商实在有限。如果我们玩一个历史架空 --- 假定岳飞真的被部下闹了个黄袍加身、违心地起兵逼赵构让国,我几乎可以100%地判定:南宋必然立即陷入内乱,而不是象赵匡胤那次能平稳过渡。概因赵匡胤是不世出的领袖人物,岳飞在情商方面差得太远;他能号令全军 如臂使指,但能指望他令韩张刘等人服膺吗?如果岳飞真的起兵逼宫,我看汉民族大概要早200多年灭国!当然岳飞也完全有可能在黄袍加身后坚辞不受并惩处那些逼自己搞分裂的将领,就我个人而言更相信岳飞会这样做,可我们能指望赵构之伦将自己的命运完全系于岳飞的绝对忠诚上吗?分析问题还是应该基于历史人物的现实情况... 所以我说,岳飞对自己之被陷害致死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但是对小乙哥这个看法有保留 --- “秦桧只是替天子行事,由他承担卖国的恶名的确不公平。”
单看这段行文,似乎秦桧自己根本就是反对杀害岳飞的,他出面杀害岳飞完全是违心的,他一力主持与金国和议也仅仅是在执行赵构的旨意,而并非出自本心。
这个我是不同意的。
首先退一万步讲,即使秦桧杀飞议和这两件事真的都是违心的,但我们必须明白,某种意义上历史是无情的,很多情况下对人物的判定是轻其主观愿望而只重其行为的客观效果和影响的!秦桧只要是出面主持杀害了岳飞,即使他本人如何欣赏敬重岳飞不想杀他,他也应对此承担罪责。某种意义上,你做到那个位置了,就必须为自己的那个位置负责。我们大多数人都十分敬仰的一位现代人物,在十年内乱中不也做了许多违心的事么?难道就因为我们敬仰爱戴他于是我们就认定他不必对那些事负责?(当然他在那个位置上做了更多有利于民族国家的事情,因此他的整体评价是非常正面的。)
其次,我认为秦桧本人对赵构杀飞议和这个决策是支持的或比较支持的。
南宋最高决策者无疑是赵构,但某项决策的发起者却未必是赵构本人。所以这里我们分三种情况来分析:
(1) 杀飞议和这个决策的发起人是秦桧;
(2) 该决策由赵构秦桧共同发起;
(3) 该决策主要由赵构发起;
前两种情况,秦桧作为该决策发起人(或之一),其杀害岳飞的罪责是无可推卸的。
第三种情况,从逻辑常情来看,站在赵构的角度上,如果秦桧对自己杀飞议和的想法(此时还不是决策呢) 毫无认同甚至是相当反对,您认为赵构会选择秦桧作为该决策的全权执行人么?他肯定会选择一个与自己想法更有共鸣的能臣来执行。因此更大的可能正是:秦桧也是支持或比较支持杀飞议和的!因此他依然要承担杀害岳飞的罪责。
我以为岳飞遭陷害致死,责任依次是:赵构,秦桧,和岳飞本人。
另外,岳飞剿灭钟杨起义时,其宅心之仁厚和手段之高超(军事和政治两方面都很高),都确保了最低限度的屠杀。再者,站在宋帝国其实也就是汉民族的角度来看,飞灭钟杨对国家和民族的长期和整体利益是有益的;最多也就是“罪在当代 功在二百”吧 (千秋是不可能了,呵呵)。
只不过永远不要再想什么北伐,什么复三关之类的东西了。
就好比说,阉割了一个男人不会让他死,但是他永远没有了雄性的气概,再也不能f**k,只能被别人嘲笑欺凌。
能否举几个例子?
送你一个臭鸡蛋。
和被别人f**k.
袁崇焕被凌迟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自己的责任在里面。
被害人也要为自己的被害承担责任,这个听起来确实有点荒诞无稽,但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比如在红灯时过马路被撞的行人,也应担负一定责任的。
岳飞与这位行人的不同在于:行人在有形的红灯下依然过马路,岳飞是在无形的红灯下过马路 ---- 这个无形的红灯指的是天子对任何在客观上威胁到皇权(包括掌兵和为人过于清白) 的势力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