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谈引证历史的一点常识兼复梦里依稀网友 -- 继往开来
有人说我的那篇提到汪精卫领取秘密经费的文章所引证的历史事实是孤立的,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我就来告诉你什么是引证历史的常识。
历史的引证一般不外乎回忆录、当事人口述、笔记、档案、手笔或手迹这几种。其中,档案
占的比重很大,而且,像某些历史事件当事人回忆还不能完全说明,比如最著名的潘汉年案件,当年仅仅凭借胡均鹤的一席供词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尽管袁殊和关露都能证明潘汉年确实见过汪精卫,但是,李士群和汪精卫最重要的两个当事人都已经死了,怎么办呢?直到1982年中央在检索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资料时才发现有当时汪精卫和潘汉年会谈的一个不是正式记录的文件,是汪精卫侍从人员记录的类似内起居注一类的东西上面发现的,其中潘汉年
的化名经过核对经确认确实是潘汉年本人。
我举的例子不仅是管理收支的唐在礼回忆记载了,袁克定在晚年同中央文史馆的人员也谈起
他和汪精卫交往的过程,不避讳经常送钱给汪精卫,具体参见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辑
出版的《北洋军阀资料选辑》。而且,在送钱给汪精卫的同时不仅陆建章一人经手,还有一个姓张的坐办也是经手人,他在1958年曾经在回忆北洋军阀时谈及此事。
如果像熊向晖、钱壮飞那样单一联络的人一旦失去档案时,只有当事人才能证明他的身份,
所以,解放以后在甄别地下党人员时最重当事人的回忆,这是历史常识,也是党史常识。
就说这么多了。
你上次不就是只列举了一个证据, 而且只是回忆录,
你如果也列出那么多证据, 我就不会说那句话, 不过你又如何回答向红的质疑呢 ?
而且,收取袁世凯的资金, 并不能证明汪精卫就是"投降"的, 因为当时国民党和袁世凯的关系是很复杂的.
其实我最初回你那个帖子主要是针对你说汪"刺杀"被捕以后"变节"这件事情的, 我看过一些资料,没有见到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汪是"变节"了.
要不那个大总统他怎么不当了。你以为是让贤呀。孙中山是一辈子谁给钱跟谁,无论是日本人还是洋人,最终联合苏联还不是为了钱。所以国民党让孙中山给带坏了。
没有共产国际的钱,共产党很难生存,这也是事实呀,没有人反对这个观点呀。
全都代表一个阶层,一个团体。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信仰和党的宗旨上有着不同。但是也是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已。
首先,汪精卫这是一个个体,脱离了一个组织,他只是一个俗人,而已。他不可能和国民党和共产党相提并论的。汪精卫的问题可以说很严重,也可以说一点都严重,严重到那种地步也要看人们是不是把他当个人。
他也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的
还是想和你探讨这最后一点:汪精卫确实是不知道如何去真正做到"得民心者,得天下",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