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简说农业税以及取消农业税的缘由和后果 -- 抱朴仙人
前些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农业税这个税种终于走下了历史舞台。将近三千年的税种废止,各大媒体却没有对这一称得上里程碑的大事件给予很多关注,也是有些奇怪的事情。
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看,咱们正在见证一个文明生态的转型。
农业不再是抽血的对象,它正在成为补贴的对象。
这个国家终于从农业社会走了出来。三千年来第一次,农业不再是国家政权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工业和贸易的收入成了国家收入的主体。这,还不称得上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见证这个历史时刻,充分理解它的意义,在这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出过一把力,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荣幸。
在农业税这个税种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刻,让我们一起来追思它的久远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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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和政府到底是什么关系?不管怎么粉饰,除了现代民主国家,就是一个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统治者要生存,就必须从老百姓那里搞钱。搞得少了,自己生活不惬意;搞得多了,老百姓要逃跑作乱,自己也不惬意。统治的技巧,就是设法把老百姓保持在比忍无可忍稍微宽松一点的生活环境里,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做“XX权益最大化”。
古话说“有土斯有财”,所以自古以来,那些有野心的家伙,不管是谁,用什么理由,行动上都一样,就是拼命地变着法占地儿。这样一来,中国古代最早的土地,全部是属于国家的,这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占了地,就成立一个国家,开始盘剥本国的人民了。老百姓有让统治者过得好的义务,不履行这种义务,它有国家暴力作保证,就要来讨伐。一个“赋”字,左从贝,是向老百姓要钱;右从武,是说你不交钱,我就不客气了。这叫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按照后来的说法,“赋”是跟土地挂钩的,比如说“田赋”这个词;而“税”则是和人口挂钩的,比如说“人头税”。但是总的思想,和《沙家浜》里刁小三没什么两样:“抢东西?我还抢人呢!”
中国的赋税制度,两三千年来,大概经历了:贡、彻、助,租庸调制和两税制这三个大阶段。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所谓“贡、彻、助”制度。
贡:顾名思义,就是进贡。领导要用多少,就拿多少,各家有什么好东西,就交什么东西。一般来说,离领导近的,要交些烧柴之类;远一点交粮食;再远一点交特产;再远嘛,那就意思意思算了。齐桓公为春秋五霸之首,出道立威的时候,纠集了一帮小兄弟去找楚国的麻烦,联军打到楚国边境,人家出来问了:“俺犯了什么错?要这么大张旗鼓来吓唬俺乡下人?”他老人家还没想明白理由,登时愣在那里,还是管仲机灵,赶紧接茬说:“咱们周天子造酒,是用你们进贡的白茅草过滤的,你们都好几年不交了,害得天子没有酒喝,领导很生气,后果很……这个我们就来了嘛。”于是楚国赶紧割了一把草交上,齐桓公就凯旋而归了。
总而言之,纳贡,说明你服管,交多交少是个能力问题,肯不肯交就是态度问题了。
助:就是大大有名的井田制了。把一块整地横两刀,竖两刀,平均切成九份,形状像个“井”字。八家人一起种这块地,“井”字中间的一块,出产的粮食就是公粮。照孟子的说法:“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彻:助法是用八块自留地围着一块公粮田,可想而知,八家种这块公粮田的时候,多半不会太卖力,弄不好周围的自留地庄稼长得油光水滑,中间倒像是非洲灾民。为了不让老百姓在这个问题上耍花招,就对助法进行了改革。新的方法是八家联合种这块地,收获的时候,把收获的谷物分成九堆,其中一堆归国家。这是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捆在一起的最早尝试,谁想研究中国古代政府和老百姓的博弈,这就是个很有意思的例子。
需要指出,先秦是否真有井田制这回事,后世争议很大,我也觉得多半是孟老夫子信口开河,这种劳动方式,要土地平整,四四方方;人口合适,八户一组,实际操作恐怕很难。再说了,春秋战国的时候,中国农民还没听说施肥这回事,土地需要不断休耕,这个井田划分就更难了。
贡助彻这种办法,反映了部落氏族的酋长祭司们已经靠全体人民的供养来生活了。有人干活创造财富,有人瞎搞消耗财富,按照亚当斯密同学的说法,这叫做社会分工,体现了社会的进步。
不管怎么说,全体人民联合起来,供养一小部分人,让他们主要研究怎样为人民服务,就此成了人类历史的定例。您若是不信,可以看看有多少次,人们要硬找出某些人来,求着他们做领导,好让自己有主子可以供奉。
贡助彻这些办法,大有毛病。主要的毛病呢,有这么几个方面:
1、 适合小区域的实物征收,范围大了,很难管理。西周时候,天子诸侯大夫等等,各有自己的封地,自扫门前雪不成问题。等到战国,群雄兼并,国家大了,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
2、 人口增加了,税收不相应增加。每户三人的时候,24个人供养一井公粮田;每户增长到六个人了,48个人还是上交这一点,相对来说,不就等于每个人少交了吗?领导坚决不答应!这种制度,一定要改!
3、 对于新开垦的田地,新发明的生意没法控制。另一件比较可恶的事情是,老百姓除了种好那块井田,还会偷偷跑到山里去新开垦一块地,出产的粮食就隐瞒私藏了,这个不能允许!有些人不在井田干活,反而打鱼晒盐,井田制也管不了他,这些也不能允许。
4、 奴隶劳动的时候,他们没有人权,无所谓科学征税,也无所谓合理征税,反正只要饿不死他们就行。等到自由民越来越多,赋税就要有个很好的制度,才能吸引老百姓。
解决的方法,就是把人头和田头结合起来,秦汉时代,这叫做“田赋”和“口赋”。它后来完善为租庸调制度。
要收田赋,需要丈量清查土地;要征人头税,就要搞人口普查。这些都是技术活,春秋战国时代的人干不了。秦汉之后,国家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加强了,就有了比较科学的制度,保证每个老百姓都逃不掉。租庸调是怎么回事呢?陆贽说得简明:“有田必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必有庸。”大致上说,租是根据田亩计算的地租;调是根据人口征收的人头税;庸则是青壮年必须服的劳役。
老百姓拿得出的,最多有三样东西:钱、粮、力气,这三样国家全都不会放过。租庸调制度,就好在明确只要这三样,没有其他名目了。
租庸调制度为什么后来实行不下去了呢?那就要谈安史之乱。这里不能扯得太远,只说它需要准确的田亩统计和人口统计,几年不统计,真实情况就不知道了。一逢战乱,政令不通,更加重了征税的困难。比方说唐玄宗的时候,对外用兵,凡是戍边当兵的人,服役期六年,照规定,六年内应该免除租庸(田租和徭役)。但是死了的战士,军队当官的根本不上报,也不通知户籍所在地政府,照样拿虚头军费。户籍地政府也另有狠招,既然六年到了,这个当兵的应该回家种地,而他竟然不在,就算他“隐课不出”。逃税!那么就追溯既往,按照三十年应缴的租庸金额罚款。
老百姓家里死了顶梁柱,人找不到,没有抚恤,还要面临巨额的罚款。这样的王朝,这样的皇天!即便开疆拓土,号称盛世,但是“你不配做天!你塌了吧!”
安史之乱催生了两税制,两税制的基本思想,自唐朝之后,历经改革,一直用到清雍正年间。它的基本思想主要有哪些呢?
1、 征税之前先做预算,叫做“量出为入”。国家明年要花多少钱,就征多少税,这就减少了蛮干。
2、 按照人口现居住地征收,按照本人占有资产的比例征收,不出劳役的人需要出钱,这就符合现在所谓普及原则和合理征收原则。
3、 夏秋两次征税,其他时间不扰民,纳税形式是交现金还是实物也有规定,老百姓容易理解。
两税制依赖于两大技术:预算会计和统计。
要想合理征税,就要准确编制预算,这个不用多说,对于古代人,技术含量是很高的。
统计就更难得多。
统计人口难。生老病死,婚嫁迁徙,分家合并,这些都会引起人口数据变化,不准确掌握这些数据,就没有办法准确征收人头税。准确掌握,就要统一口径,按时更新。
统计土地难。转卖抛荒,抵押担保,改变用途,山崩水毁,都会改变土地现状,也要统一口径,定期更新,才能作为纳税依据。
这两大类数据的汇编,就叫做“黄册”和“鱼鳞册”,编制最完善的时代,是明朝洪武年。
要说这朱元璋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上台之后,发现这两样基础数据至关重要,就立刻安排进行全国性的调查。到洪武十四年,编制了全国人口的全部数据,分省分县一册一册,封皮用黄色纸装订,叫做黄册。在玄武湖畔造了一座楼存放这些数据。作为征收人头税的依据。
为了保证每个人都没法逃避人头税,就需要调查和控制每个人的去向,就有了登记制度,有了路引(路条)制度,这就是中国户籍制度的雏形。
同时,朱元璋对全国的可用土地进行详细调查,把每块土地的面积形状,土壤属性,耕作等级,买卖历史等数据编成汇编,叫做鱼鳞册。它里边附了很多土地图,表示这些地块之间的大小和方位关系,翻开一页,粗粗一看,好像很多鱼鳞排在一起,结果就得了这个名字。这是征收田赋的依据。
目前,全国保存最完善的鱼鳞册,在浙江兰溪市,现存746册,同治年间编成,上边密密麻麻贴着浮签,说明哪块地哪年被谁卖给谁了,至今还可以用作相邻村镇县划界的依据。
这套东西本来有822册,大炼钢铁被拿了几卷去引火,其它的被一位方老先生藏了起来。也不知道这玩意引火的效果好不好。
这两个机构,至今尚存。一个叫做“人口普查办公室”,一个叫做“土地资源详查办公室”。他们干的活,和千百年来也没有什么不同。
这两本册子结合起来,就把人和土地紧紧捆在一起。从此,人和养鸡场的鸡一样,按照咱们某位高人谈禽流感的说法,从动物变成了植物。官家想要收税,只要按图找地,地上自然有人,这两税就都跑不掉了。
当然,这只是统治者的理想,实施的时间一长,毛病又冒出来,于是张居正搞了个一条鞭法,改良一下。一条鞭法太过有名,不值得细说了,大概的意思,就是赋役合并,打成一捆,官收官解,征田为主。
此后清朝沿用这个制度,直到雍正,推行摊丁入地,结束了两税制的寿命,开了农业税的先河。
要说雍正为什么要搞这个摊丁入地啊,先要说明朝是怎样死的。
表面上,明朝是死于内部的献闯之乱,外部的建州女真。可是,我的基本看法,这个王朝,其实是死于税收优惠政策。
统治者不光是个寄生在百姓身上的海中老人,他还是一条会吃自己尾巴来充饥的蛇。
明朝初年,洪武朱皇帝在裂土封王,确立全国税制的时候,就专为自己的子孙和几个功臣留下了一个后门。皇室嫡亲,其产业可以免税。当时享受这个优惠政策的,不到一百个人。
咱们中国人,愚公移山,一讲究个持之以恒,二也靠能生会养。有了这两条,山也给你搬走吃空,何况区区明王朝。
一百五十年后,全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已经超过四十万人(数字可能不确,查实后再改)。这四十万人的子孙奴仆,都不用交税了,每家如果罩住一百人,全国就有四千万人不用交税,而全国总人口也不过八九千万。
洪武二十四年,全国耕地800万顷,这些都是税源。可是一百五十年后,耕地少了一大半。土地到哪里去了?连人带地,挂靠到免税大户那里去了。国家屁也收不到。
另一种办法,就是不挂靠,干脆把地卖给大户,所谓皇庄和官庄,得一笔钱,然后踏上逃亡之途。这就成了流民。明末有六百万以上的流民,构成了造反者最丰富的人力资源。
前边说过,两税法是“量出为入”的。国家预算要花这些钱,那就无论如何要征到。全国有三分之二的人不交税了,就从剩下的三分之一那里征。说得专业一点,税基缩小了,税率就要提高。横征暴敛之下,剩下的三分之一人民也吃不消了。
李自成灭亡明朝,其实李自成有什么了不起?他最重要也最得民心的口号,就是“闯王来了不纳粮”!拥护这个口号,与其说是人们对李自成个人的拥护,不如说是人民对于明末横征暴敛的痛恨。当然了,闯王失败,也和这个口号有关,这里不说了。
中国古代各个王朝倒台,都和横征暴敛有关系。而横征暴敛,又都是因为税基缩小,是被他们自己人的所谓豪强兼并逼出来的。政府由高官构成,高官和皇亲国戚都要享受一些特别待遇,就成了所谓豪强。享受这些待遇的人越多,国家就越弱,不免有有识之士要顾全大局,发动改革。但是利益攸关,动了他的利益,豪强是要跟你拼命的,国家亡不亡,他才没心思管呢。全国豪强团结起来,任你什么改革家,都斗不过他的,所以中国的改革家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就算能善终,名声也很臭。
对于国家来说,有地没人,那是荒地,没法征税,要招人开荒;有人没地,四处流浪,也没法征税,那是危险,要加以安置。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咱们这样一个农业国家,只能从土地上下功夫,设法把农民捆在耕地上。这就要抑制兼并,尽量使人有其田。土地承包责任制云云,其实只是重新把农民捆在土地上的一个老把戏而已。
豪强兼并,王朝更替的这出车轱辘戏,从康熙晚年开始策划,在雍正手中终结掉了。
办法就是摊丁入地,火耗归公。
摊丁入地是怎么回事?
简单地说,就是把原来的丁银(人头税)摊到田赋里去,不再征人头税。比如原来每亩缴一两银子田赋,全县十万亩地,缴十万两银子田赋。同时,假设该县有人口10万,每人缴一钱银子丁银,那现在就两税合一,每亩地征收一两一钱银子就算了,不再去数人头。
人头税这个东西,从此退出历史舞台,相当于现代农业税的田赋正式登场。
岔开一句,古代笑话说书呆子写卖驴合同,写了千把个字还没看见驴字,俺写农业税,写到现在这个农业税字样才出来,已经用了五千字了。可见本人相当于五个书呆,呵呵。
摊丁入地的意义极其重大。
1、 这是结束了两千年来赋役分征,农民受劳役之苦的德政。此后国家单一征税,需要劳动力的时候花钱向社会购买,不再无偿征用了。
2、 确立了田多者多负担,田少者少负担,无田者不负担的原则,抑富济贫,减轻了贫富分化,豪强兼并的势头。正因为如此,反对者也都是田多的大户人家,这些人家多出知识分子,雍正也就挨了不少骂。
3、 简化了征纳手续,官员作弊更加不易。以前赋税名目繁多,征税的来了一拨又一拨,老百姓也搞不清楚这次征的是什么税。现在简化成一种,每年两次,税率公开稳定,捣鬼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摊丁入地以康熙五十年统计资料为准,此后出生的人都不用交丁银也就是人头税了,这就带来了一个意外后果。
以前,为了少缴这个人头税,有很多极端的办法,比如杀掉自己的亲人,包括老人、婴儿和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是为了逃人头税;瞒报私藏家人,也是为了逃人头税。摊丁入地后,不征人头税了,大家也就没有必要瞒报人口,全国人口数量急剧上升,迅速超过了一亿。
这里要佩服清朝早中期的统治者一把,这些家伙,尽管是外族入主中原,但是谦虚好学,雷厉风行。另有一样好处,就是深谋远虑,战略目标非常清晰。清朝入主中原后,开始因为缺钱,沿用一条鞭法,等到吴三桂平定,屁股坐稳之后,就开始解决税制这个根本大计,先在康熙五十一年宣布对今后新增人口不征钱粮,永不加赋,然后康熙五十五年在广东四川试点,雍正全面铺开,到乾隆四十二年才全部结束全国摊丁入地的改制工作。六十多年的时间,历任三朝皇帝,成熟则改革,不成熟则等待,锲而不舍地缓缓推进一项重大国策,是历史上极为罕见的。即使现代,随着政府更迭,一般也做不到这么稳定。
此后的田赋征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名称虽然有改动,实质上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换到另外一个相关话题。农业税的税率。
我们都说农民负担重,那么,农民负担,在这两千多年来,到底是怎么变化的?
传统中国人的认识,认为什一税是最合理的,也就是10%的税率。达到30%就要算是小暴君了,达到60%不得了,就是大暴君。战国时代,齐国就曾经有“民叁其力,贰入于公”的记载,那就是大暴君。
历史上最大的暴君,当然是秦始皇,在税收这个问题上,他也做得比别人魄力大。它的子民除了有高达全国15%人口的人要服徭役之外还要缴纳多少的田赋呢?“泰半”,也就是66%!那让老百姓怎么活啊,所以要造反逃亡。
刘邦就学乖了,他只收秦始皇的十分之一,也就是十五税一,6.66%。我们新中国1990年代的农业税税率约为7%,跟刘邦差不多。
汉景帝更乖,他收刘邦的一半,三十税一,也就是3.33%。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允许部分省市适当减收农业税,一些发达省市,比如浙江,税率为3.5%左右,相当于汉景帝的水平。
有时候这个税也会瞎收一气,比如朱元璋时代,浙江青田县田赋为八合米,就因为这是刘伯温的老家,放水来着;嘉兴湖州无锡苏州环太湖一带,税率竟有二三石还多,就是因为这里曾经是张士诚的根据地,属于惩罚性税收了。
总体而言,我国历史上农民的负担,从田赋的正项来看,大约稳定在每亩三升的水平。但是到了王朝晚期,杂项和附加往往高于正项,所以有“国赋三升民一斗,屠牛哪不胜栽禾”的诗句。
人头税的征收办法,就要根据各朝代不同的标准来确定哪些人该缴,哪些人可以减免,比如北宋时候,七岁以下什么都不算;七到十四岁的孩子,只长了一张会吃饭的嘴,所以叫“口”;十五岁以上,才算是“人”;二十岁以上到六十岁,拿得动刀枪,算是“丁”;六十岁以上,就算是“老”,不用交税服劳役了。
扯句题外话,说到税收,中国古代人是很聪明的,除了农业税之外,中国很早就有专营制度。比如盐铁茶等等。这些都有大利可图,但是生意只准官家自己做,不准老百姓做。原因是什么呢?这样做的基本原则是“暗取明予”。
盐、铁、茶、酒、香烟等等东西,定价的时候老百姓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定这个价,也感觉不到被盘剥,只是老老实实地购买使用,用不起不用就算了。夺之无形,这就叫“暗取之”。国家有了钱,修桥补路,造原子弹,救济灾民,老百姓很高兴,觉得政府做了很多好事。予之有形,这就叫“明予之”。这套法子行得通,因为老百姓“予则喜”,“夺则怒”,基本上是没什么头脑的贪心傻子。
直到现在,世界各国,也还在用这套把戏,这套把戏的原创者,是齐国的管仲。
先看再花,期待下文。
中国之落后,在于管理社会的水平的全面落后,而这种落后,正是源于管理社会的知识和技能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匮乏。在这种大环境下,要求媒体及从业人员具有高出全社会平均水平的知识和眼光,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取消农业税,也体现了为政者的信心。因为取消了以后再想恢复就没那么容易了,“予则喜夺则怒”嘛。以前遮遮掩掩地提“转移支付向农村倾斜”,给点便宜农资,支农贷款什么的,就是不敢取消农业税。此次毅然决策,当为胡温鼓呼。
又见仙人兄好文,照例献花。
问一下,是专业还是爱好?这些知识您都是怎麽积累起来的?
不过,什么是牲口呢……?
学到很多东西。原来看《雍正王朝》的时候,就对“摊丁入亩”、“火耗归公”不明白,这下才看懂了。
仙人兄说得太对了,开疆拓土固然重要,国泰民安才是王道。
"农业不再是抽血的对象,它正在成为补贴的对象。这个国家终于从农业社会走了出来。"
--->精辟!
纳贡表态度,不能不服仙
不过不知道准确答案,乱说两句,得罪莫怪。
牲口的牲字,应该是从“牺牲”这个词来的。
牺牲牺牲,祭祀贡品,最早是牛羊狗,后来是牛羊猪,您老人家肯定在内。
“毛色纯曰牺,”也就是说,如果是小白猪或者小黑猪,毛色纯正,那成为贡品的可能就更大了。
“未加分解曰牲,”看您签名档的形象,乃是一只烤全猪,那就未加分解,是给祖宗神仙吃的。
至于为什么“牲口”合称,还是不知道。查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