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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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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抛开事实不谈,此案不祥

一个和保险公司勾勾搭搭的小资法官被杀了,立即判决“党”军“和”志“死刑,立即执行。充分展示了社会的走向。

至于事实和证据,其实我们都知道,党志军被撞了,他疼得很,很可能对开汽车的生气,想要点钱补偿,对方一分钱不出, 党志军住院,拿到点补偿但需要支付医疗费等,拿到误工费但工资没有了,完败。最后走了不得不走了成本最高的抗争形式:诉讼失败后自主物理执行。

住院半个月是双输行为,党志军一无所得,甚至还丢了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恶毒的法官甚至出院当天的误工费都不愿意出,因为你当天出院,就可以上班了。实际上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出院当天办完手续,通常已经大半天过去了,赶过去上班不可能。

换句话说,这个小资法官让党在这场车祸中一无所得,相反收获了满满的疼痛,被嘲笑和鄙视。替党设身处地想一下,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于是匹夫一怒,流血五步。

党志军就是想要5000块钱弥补一下,这错了吗?就是不给,给个3000或者2000,也是说法。被撞后的身体疼痛和心理伤害,不是什么医疗费、误工费可以弥补的。不然我出1万块,河里哪一位愿意被撞一下?

我看河里还有建制派站小资法官。社会的底层,卑微到了这个地步。为了几千块钱的委屈,愿意付出生命,社会的官僚,完全没有了同理心。想通过此案,彻底断绝底层讹钱的企图。呵呵,批判的武器终归不如武器的批判,冰冷剔骨刀的物理规律才是真的理。

反正大家都会死,就一起死吧。

通宝推:侎众,石狼,中华土狗,lxjian2008,草原狼,手可摘星辰,ccceee,混沌之源,唐门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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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起青萍之末,陈王的触觉还是敏锐,贴刚发完,又来一件。

    一声叹息。

家园 那就再讨论下到底是谁在硬拗

这个车祸事故是有人受伤的,现场调解时后续的治疗费用都还不清楚,各种材料和单据都不齐,保险公司就能确定给5000元赔付一口价?

这5000不是保险公司给党某赔付的一口价,而是党某自己要求的,而保险公司是拒绝给这些钱的。

你把保险公司在车祸现场拒绝给党5000元,说成是保险公司直接给党某5000元来一次性解决事故赔偿,然后党某不同意,这不是颠倒黑白吗?要么就是阅读理解能力弱。看不懂交警主持现场调解时,党志军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双方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这句话什么意思。但我觉得你不会是后者。

你如果说是当事双方的调解意向,肇事方愿意出5000元,后续再找保险公司报销,那还差不多。但这跟党某向保险公司索要18000元的赔偿不冲突。

在看你这句话,我发现我错了,对你的阅读理解能力高看了。因为你根本就没看懂交警主持现场调解时,党志军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双方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这句话什么意思。

帮你翻译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上面讲的,警察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条件,而且保险公司也到现场了,可能是愿意出4000或者3000,总之比5000低,党某不同意。随后党某就办理住院手续,又伪造了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收据,并谎称皮衣在事故中被撞坏了。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18000.。

如果你还看不明白,那再给你解读下,党某起诉索赔是三方面,第一是身体受伤了,索要医药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相关费用,证据就是住院29天;第二是皮衣购买发票和破损照片,索赔全额赔偿;第三是电动自行车,伪造购买收据,全额索赔。这三方面保险公司都不认可,因为所谓住院29天,其实一天都没住过,而且15天后医生就说没有继续住院的必要;皮衣不认可是因为事故当天他并未穿皮衣;电动自行的索赔更是搞笑,因为损坏可以说是及其轻微,因为车主维修只花费75元,而且党某还并非车主,75元的维修损失却要1800的全车款,显然保险公司不会同意。

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不过就是党某开始要5000未果,于是虚构了损失、伪造了证据增加近5000的索赔额,一天院没住只是挂床却索要29年住院的补偿14000,加一起一共18800多。最后判决时没有全部满足他的愿望,由此对法官行凶报复。这件事的本质就是党某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虚构个事实拿出手写的收据,只要拿出住院的收据保险公司就会认可了,根源就是不懂法,因为法律根本不会支持没伤却住院这种近乎讹人的行径。当然更不会支持他伪造的损失证明了。

你不能只考虑党某一方的情况,而不考虑肇事司机吧。虽然最终的赔偿金是由保险公司出,但超过交强险赔付数额的要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数额过高的话其实是把损失转移到肇事司机身上了。如果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按你的脑补全要无原则偏向一方,必然会导致更大的不公平出现。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岂不是成为了空话?

而你反复说什么精神赔偿,本质跟党某一样,都是缺乏法律意识下的自以为是。因为法律早就规定了精神赔偿的内容,但前提是伤害导致了精神伤害。但本案中显然没有这种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当行政机关或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时,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试问你要是肇事司机,开车碰到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车辆基本没啥损失,毕竟75元的维修费也就是换个后视镜而已。人没破皮衣服没坏,张口就要5000,请问你会直接给吗?你不同意给5000,对方直接说去住院,然后一个月后起诉你要18000,理由是皮衣损坏要赔偿近3000,电动车损坏要全额赔1800,一天院没住却要按照29天住院去赔偿医药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相关费用。你的想法是什么?不就是碰到无赖了吗?如果你碰到这样的情况还能如网上这般高谈阔论说对方要少了,应该还索赔精神赔偿金。那我敬你是条汉子。

家园 这段子让你编的,你不觉得搞笑吗?

至于事实和证据,其实我们都知道,党志军被撞了,他疼得很,很可能对开汽车的生气,想要点钱补偿,对方一分钱不出党志军住院,拿到点补偿但需要支付医疗费等,拿到误工费但工资没有了,完败。最后走了不得不走了成本最高的抗争形式:诉讼失败后自主物理执行。

住院半个月是双输行为,党志军一无所得,甚至还丢了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恶毒的法官甚至出院当天的误工费都不愿意出,因为你当天出院,就可以上班了。实际上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出院当天办完手续,通常已经大半天过去了,赶过去上班不可能。

换句话说,这个小资法官让党在这场车祸中一无所得,相反收获了满满的疼痛,被嘲笑和鄙视。替党设身处地想一下,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于是匹夫一怒,流血五步。

党志军就是想要5000块钱弥补一下,这错了吗?就是不给,给个3000或者2000,也是说法。被撞后的身体疼痛和心理伤害,不是什么医疗费、误工费可以弥补的。不然我出1万块,河里哪一位愿意被撞一下?

这种信口雌黄颠倒黑白的套路,你是bbc、美国之音培训出来的吧

通宝推:淡淡忧伤,
家园 反过来看就知道了

他撞了人,然后答应赔一万二,对方要一万八,告上了法庭,实际票据等只有九千,然后法官判了一万八。

家园 你在扯什么

我上一贴就说过了,你是自带有色眼镜,认为党某无伤装伤,有故意碰瓷嫌疑的前提下的发言。我发言的前提是党某无辜被撞,确实受伤了,而且不是什么简单的破皮擦伤,回去自己涂点碘伏就没事的那一类。我们发言的出发点就不一致,那就谈不到一起去。

我说过,我是有交通事故保险处理亲身经历的。在我看来,党某的第一次要求赔偿5000元,是跟肇事者谈的,不是跟保险公司谈的。他是想在不考虑后续治疗的前提下,拿5000元赔偿就行了,算自己倒霉。他是那种手停口停之人,毕竟不像你我,能随便坐在电脑前闲扯。而且党某这种人,当时估计对交通事故后怎么走保险流程都不清楚。

但是我猜肇事方是跟保险公司沟通后,说需要走保险流程,不能答应5000元一口价,所以才第一次调解失败。党某后续既然选择了住院,住院费用等是需要他先垫付的,所以他的后续要求赔偿金额和心理预期是肯定要超过5000元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如此缺乏常识。

下面是关键之处了。按照我的经验,如果正式走保险流程,那么当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交各种单据后,保险公司根据这些单据,会有一次和受害者协商的程序,提出这次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受害者能接受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让受害者在协议上画押签字,理赔就此生效,受害者也不再继续索赔。如果协商失败,才会进入后续打官司流程。但是无论是8月份的通报,还是12月份的通报,都没有提到这件事。我不知道也不想猜测背后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还是认为案发之初的传言为真。

另外,我吐槽的帖子本来就不是给你这种“有四十年上网经历”的ID看的,是你自己非要凑过来回复,那我说的精神损失赔偿的事情也没必要跟你说。如果审度这种能看懂我的帖子的河友有兴趣,我倒是愿意跟他展开讨论一下。@ 审度

家园 我问个问题啊

我也跟着看了你们半天帖子了。就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被车撞了,难道就是只赔医药费,不给点别的钱了?

就打一个不好的比方,你把我打了一顿,我去医院一看,医生说你够结实,啥事没有,不用吃药打针。你因为打我这个过失不应该给我点钱吗?

过去都说碰瓷,意思就是你撞了我,我就讹你。现在反过来了,按损失报销,多了不给?

说实话,一个人被撞了,七七八八损失,往少了说,就算5000。 我感觉他要一万三也不算狮子大开口啊。

我在美国经历过的走保险。只要车祸涉及到人员住院了,保险公司都会掏出一笔,一般小事大概就1,2千,要是大事上万也有, 我们管它叫封口费,意思就是你要是拿了钱,就要签一个类似于放弃追讨声明,未来不能再来说我因为这次车祸如何如何来向车主/保险公司要钱了。

我不懂法律啊,单纯就说这个想法。

家园 可惜宝推不了

中国人已经显著的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群了。不接地气高高在上,和底层卑微挣扎求生

家园 当然给别的钱了

国家法律上包括地方的法规上都有相应的明确规定,有些人就是选择性失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也明确了类似规定,即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到交通肇事,也是一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点看全图

回到这个案子,党某最初要求的就是5000元,这里面就包含了他自己认定的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赔偿。而后来是虚构了一些事实变成了18000,但最后法院认定属实的费用支出后判了9300,已经超出他自己当初的心理价位了。之所以他不满意,就是因为自己多挂床的14天法院没有支持。所以他拿到手的钱比预期的少,因为后14天的费用是他自己出的。当然医保报销70%后,他也没多花太多。这个事,就是他自己弄出来的,怨不了其他人。但他却怀恨法官,最终报复行凶杀人。

这个事说到底,根本与法律、审判包括精神赔偿无关,就是一个法盲耍小聪明,自以为多挂几天床、编出个皮衣破损、电动自行车损失的虚假事实就能从保险公司多要赔偿骗保,结果未能成功,迁怒于法官的事。身边要是有一个人能提醒他,骗保是很难的,他也不会有这样的结局,最起码不用多花后14天的住院费、不用伪造虚假事实被人揭穿而恼羞成怒。

这件事里最冤的就是那个女法官,以前我是凭少量的信息错怪她了。这次完整信息报出来,她这样判决换成任何一个人也是如此,只能说碰到这样性格极端的人,也是谁也想不到的。

家园 扯这么多也没看你扯出什么有用的

就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

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这个问题回答不了,扯别的都没用,无论打着什么旗号,不过是混淆是非罢了。

家园 两个感想

第一个:是真便宜啊。狮子大开口也就不到两万,还编了一堆实物赔偿。也就是说精神赔偿满打满算可能也就值大概5000左右。 要我说直接要1万8精神赔偿,光明正大的。 我看也不是特别不妥。

第二个: 厄运专找苦命人。人在底层,生存不易。而信息/朋友圈的差距比金钱上的差距更大。 但凡有个靠谱的朋友那怕劝劝他,几千块钱换条命,不值啊。 估计生活中各种压抑没有出口,就悲剧了。

通宝推:唐门凤去,
家园 我当初对王佳佳法官出言不逊,属实鲁莽

但也要给自己找补一下,撰写刊发【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一文的相关人,不是反贼内鬼就是狗脑子。

家园 车祸、斗殴等住院医保按照规定不报销

在你这里轻飘飘一句医保报销70%。

党在这个案件中因为住了一个月医院,没法领工资,还要支付一个月医院的费用,赔偿9000多块钱实际上基本上无所得。

在事实不清的时候,你选择偏向谁,就说明你的屁股在谁那一边。

我也不知道医保有没有给党报销,按照规定是不能报销的,我选择相信党。

家园 党在住院期间拿到了工资吗?

反正判决书上没有写,我认为没有。如果他的私企老板仁义,给了工资,那些人一定会列出放在判决书上的。

党志军住院15天,出院花了多少钱,判决书写了吗?没有。为什么不写?写了就让人同情党了。你们怎么能支持党呢?

我抽丝剥茧,来看看党究竟花了多少钱:

按照法院通报,王佳佳判了15天的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全部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交通肇事,参照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营养费:20/天,15*20=300

2.护理费:109.78/天,15*109.78=1646.7

3.伙食补助:50/天,15*50=750

4.误工费:党某没有固定工作,按照农林牧渔行业为146.85/天,146.85*15=2202.75

5.交通费:20/天,15*20=300

5项合计5199.45,本案总共赔偿9384.89,全部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合计4185.44

由于无法知道党某是住的哪个医院所以按照漯河市中心医院收费标准来算,

住院床位费:单人间60/天,二人间42/天,三人间32/天,取三人间来算,32*29=928(法院通报住院费用全部支持所以按照29天计算)

护理费:1级护理18/天,2级护理15/天,3级护理13/天,取3级护理来算,13*15=195(党某只有15天住院所以只计算15天护理费)

刨除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党某实际用于检查,医疗,施救的费用约为3062.44元。

住院要做CT、心电图,抽血作各种传染病检查(防止背锅)等检查,这一块我缺乏实际的参考资料,应该会做CT,化验等等,按照3000来计算,剩余的用药成本,治疗成本约为62.44元。

符合一审判决说的,就开了点止痛胶囊。

好了,我造了什么谣?

家园 实际上没有给

精神伤害的赔偿,中国是非常保守的。党案的赔偿我花了5分钟细把了一下,在另外一个帖子。

家园 这就是你支持的一尊,12年的统治恶果

从2013年我就一直提醒大家,一尊从来不是站在人民这边的。

这就是你支持的一尊,12年的统治恶果。

通宝推:手可摘星辰,ccc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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