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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踏入社会第一课 -- 志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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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踏入社会第一课

九十年代,我上初中了。还是爱玩,旷课比上课多,上了半个学期,被学校停学了。也不回家,就在外面玩,也就是街上的小混混,也不知道活着为什么,居无定所,经常挨饿,无几天能吃好的。一支支香烟也经常买的。叛逆期的中二病天天犯,能被小伙伴关注与点赞是很令人兴奋的。天天变着花样作死求关注,点赞更好。个人生物性爆棚,社会性处于无意识状态,自我为中心,经常想到那是那里,认为世界就是我和小伙伴们。大家都是纯洁的友谊。不关心钱,不关心物,更不关心未来。日常生活完全由人的生物性驱动,饿了就想着去那里找吃的,想睡了就想着去那几睡。经常去偷面包,偷菜,偷鸡,偷鸭,偷鱼。经常打架,跟大哥去打架,跟小伙伴去打架,跟老板去打架,那时也没有什么娱乐场。在县城只有电子游戏机店,卡拉OK有那么两个吧,舞厅有两个,公园有一个,电影院有一个,录像厅有一个,其他还有什么娱乐场所不知道了,没有钱去消费。经常翻墙进电影院看电影。连来县城跑江湖,演出买艺的都能和别人打一架。打架成了生活。跟着大哥和老板去打架有饭吃。收钱和保护费是大哥收的,我也没见到钱,也不关心钱。只想着好玩,我以为这样的生活就是常态了。开始,有大哥吸毒了,有大哥贩毒了,有小伙伴吸毒了,有小伙伴给大哥卖毒品了。我不吸毒,我只抽烟,我也没吸过,觉得那玩儿不好,不加万宝路烟。起码有一半小伙伴吸过了。有没有上瘾不知道,因为那时大哥刚上瘾,还没那么快轮到小弟。那时在我们圈子,吸毒是时尚,那时吸毒还没到打针的程度,因为吸毒的坏处还没有很多出现,才刚开始呢。我经常跟着大哥在一起,他们吸,我去买水果饮料,也顺便给自己买包希尔顿烟,万宝路太贵了,买不起。跟着大哥有吃,有住,有烟抽,那时住的地方没电视,就爱听大哥吹牛。说外面的世界。有个大哥家里有把火药手枪,给我翻出来,很旧的,大哥不要了,给了我,我很珍惜。一把很旧的火药手枪,全生锈了,就是那种一条铁,钻个洞,然后焊接起来的。我用沙纸把它好好打磨漂亮。天天带在身上,大哥很喜欢我,喜欢带我去玩。但这把火药枪是没用的,因为没火帽了,开始有几个火帽的,给我练枪给练完了,只能变成火绳枪。就是把鞭炮拆了,把火药装进枪管。火药芯做火绳,开枪要用火机点着。只能用来练枪。我也问大哥要火帽,但大哥说这种枪没人玩了,现在都玩可以有五发子弹的钢珠枪,火帽比较难找,有机会帮我问问。我又问大哥要钢珠枪,大哥只有一把钢珠枪,只剩下一发子弹了,大哥说钢珠枪很贵的,要一千元以上,一千元好多啊,现在没钱,有钱再说吧,但大哥要吸毒,没那么多钱,好想有把枪,有枪在手,世界我有。要有一把真正的钢珠枪,变不了我的目标。我试着自己做火帽,火药不行,火药带沙子,也不行,去部队的靶场找弹壳,把用过的火帽拆下来试试也不行。最后搞到枪走火了,一枪打到自己的手指上,还好,只是破了皮,刚见到骨头,还好没断掉手指。好了死心了,就当练枪用吧,反正鞭炮便宜,火绳枪就火绳枪把。要的一把枪的念头在心里种下去了,就想着找钱买把枪。最开始解锁的第一个技能,就是偷单车,其实我读书的时候就会偷单车,但那时偷单车是自己骑的,不是偷来卖的,没有什么技术,看是什么车锁,能一脚踢开就偷。我的右脚很好用的。小时候打架输了两场,就去学功夫,洪拳,咏春,都学过,村里有舞狮队,过年会请人来教功夫和舞狮。南派舞狮是要扎马步的,和电影黄飞鸿一样的,我是村里是舞狮的。在小学里也是跟足球的,踢过一届小学生足球比赛。我的右脚很好用,踢得快,狠,准,高。小伙伴都没有我踢得好。所以有的车锁我是可以一脚踢开的。刀法没练过,有次打架被劈中手了,右手的大拇指的一条筋劈断了,永久性断了。到现在我的右手大拇指都不灵活。

想要更好的偷单车,就问大哥,那里可以学偷单车,大哥就找个人教我偷东西,那个师傅很厉害的,会偷单车,偷摩托车,开锁,连保险柜都会开。听说保险柜有很多钱的。其实主要教我如何正确地使用工具。要想偷单车,就要更会逃跑,因为被人发现了,你不跑就变成抢劫了。我不在乎,我只想要把枪。但师傅的话也听进去了。

这是我进入社会的第一课,逃跑。我发现自己对逃跑是有天赋的。所谓艺高人胆大,首先是镇定,对犯罪现场有一种天然的镇定,冷静观察,多角度观察,像解数学题一样,层层分拆,寻找突破口。第二,我是踢足球的,会打架,跑不了就打,打了就跑。人的本性就是生物性,很多动物的生存第一技能就是逃跑。而我这时是生物性压倒社会性的时候。敏捷,迅速。现在要我跑出那时的操作我也达不到了。有时想想都奇怪。逃跑时完全不用想,镇定,自然,完全靠直觉行事,行云流水,完全不当自己是人,没有生命的概念,就要跑丢。

我第一次逃跑,是和几个同学小伙伴去别的学校玩,那时只是玩,没别的意思,路过学校的单车棚,突然想偷台单车,就在车棚里转来转去,看看这台车看看那台车,心里在偷与不偷之间转来转去。突然有个人跑来说我偷车。我说我还没有偷车呢,我只是看看。他个管,要过来捉我,我身体里的生物性,马上激发,直接跑向一面墙,后面人跟上来,一直跑到墙面,一个折弯跑,那人就追不上我了。但我跑了,那人追不到我,就喊有人偷单车,我那几个小伙伴也跑了,只有一个同学没跑得了,学校把他捉起来,绑在旗杆上,身上挂个牌子,偷车贼毕立校,像星爷在逃学威龙里的一样。好没道理,只是我想偷单车,关我同学什么事,他们是在校学生,好学生,他们只是来学校玩的。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和不相干的人共个事。害人害己的。

我的第二次逃跑,那天夜里,我带着工具在路上,在看跑这的单车,看中了一台,难备下手,刚摸出工具来,突然跑出个便衣警察。我看都不看,转身就跑,便衣追我,路的转角有个工地,我跑上了二楼,便衣也追上来,我从楼上跳下去,便衣没跳下去,因为下面是工地,地面是不平的,下面有什么工具材料,夜里也全黑,下面有什么看不清,便衣只能从楼梯下去。我己经跑开了距离,马上转入了一条小巷,一个飞身上了围墙。那墙上是装满玻璃片的,手上留下了一个长伤口,当时没感觉,事后才知道。立刻找了个居民楼的柴房躲进去,过了几个小时才离去。手上又多了道你口。

我第三次逃跑,那时己经学会了骑摩托车,准备下手一台摩托车。我只要本田125cc摩托车,一台就可以买把枪。那晚找到目标,一台本田125摩托车,一台比较新的,比较能卖上价钱的好车,打开楼下的大门,来到车棚,剪开了大锁,准备打开车头锁,突然门口出现两个便衣,两把枪指着,有一把手电简照着,我马上躲到阴影处,两个便衣越来越近了,我把工具扔向旁边,造很大的声响,便衣的手电筒照向声音处,我马上动身跑向另一个方向的一面墙,到墙边一个折返跑向大门,后面枪声响起,不知是打向我,还是打向墙,还是打向天空。想都不想他了,出了大门,跑向路边,一台车从对面方向开过来,我向着车头冲了过去,跑过马路。路旁有个水沟,手脚并用,一次就飞身过去。跑过一片菜地,跑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样跳过水沟的,有次白天我还专门去水沟看看,再跳了一次,结果跳到水里了。

能逃跑,首先要有对危险的认识,没有对危险的警觉是不会意识到身处险地的。有以,一个大哥叫我拿着他的电击枪,我玩了下,没意思的玩具,就没在意,带着电击枪到处玩。路过一片甘蔗地,折了根甘蔗,马上有人跑出来,骂我偷甘蔗,我说只是折了一根,你要,就还给你就是,我小时候也到处偷水果,甘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正在和那个村民争论。那人突然就喊起来,有人偷东西,旁边路过来几个人。我心想至于吗,不就是一根甘蔗吗。还在和那帮人争论,这时几个人己经把我围起来了,突然有个人一脚踢到我屁股上,把我身上的电击枪踢到地上,几个人捉住我用电击枪电到电击枪没电才放我走。真惨,大哥的电击枪也丢了。这是我没有警觉危险的临近,有人会对我动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警觉性,面对矛盾,要么一开始装孙子,要么马上逃跑,要么先下手为强,千万不能让危险来到自己身边,还不知道危险来自那里。

我有个小伙伴,和我一样,是个天生罪犯。镇定,临场不乱,打架冲在前斗。比我矮小一点,和我一样大,打架不跑的,和我一样会的功夫,爱用刀,下手狠。我们两个很好的,他也不吸毒,也不抽烟,一排白牙齿很好看的。用刀劈人比我用刀厉害,我手受伤了就干用刀了,主要用脚打架。他抢劫很厉害的。胆子很大,没有不敢下的。他比我多钱花,比我会挣钱,而我只想要把枪。后来我出狱了,听他哥哥说,他死了。他去抢劫,可能伤人了,被别人捉到,把他绑起来,放在铁路上,被火车压死的,我听了很心痛,很好的朋友,很纯洁的友谊,我们从不吵架,没为钱的事计较过。我入狱了,他死了。世事无常。那年代死人很容易,我同学里有人吸毒死了,村里也有人吸毒的,小伙伴很多都吸毒了。世事变迁,我出狱后,很少找以前的小伙伴玩了,因为我自认为我不惜合当混混的,我只是曾经在街头和朋友玩儿。我是个职业罪犯。我诊惜我们曾经的友谊,纯洁的,没有利益计算的友谊,把他们埋在记忆里,埋在曾经的过去。

后来终于偷到一台摩托车了,是台警牌的本田摩托车,偷回来以后才知道,不管了,把警牌拆了,扔了,把车交给大哥去卖。车有没有卖出去,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因为枪劫,后来被事主认到,报警捉到了。这台车我一直没认,打死也了认。但警察说,有人证,有物证,没口供也能钉死我,后来在法院的时候才认了。

现在我己经不想这些事情了,改好了。但对危险的接近充满警觉,随时准备逃跑。对危险的定义也发生了变化,对人,对事,对自己。主要对自己思想改造。在有限的生命里,不对无限的目标追求。逃跑现在对我来说,己经不是犯罪意义的逃跑了。但这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学会逃跑,才能更快的转身,更好的独立自主。做更有意义的事,更有利益的事情。我在某乎有个专栏,叫乐同村,作者,志钊,喜欢的朋友去看看,谢谢关注。

通宝推:袁大头,happyyuppie,方恨少,pendagun,玉米菜,菜根谭,海木耳,桥上,脊梁硬,苏仙岭,
家园 老了,乐同村是跑不动了,发这里一份吧

如果喜欢跟老家伙们说说话。

家园 这段是自传还是小说?

像是看《四面墙》的故事

家园 对危险的警觉

值得学习。

这个应该是动物先天本能,只不过需要后期的环境的磨练,才会更敏锐。

九十年代真是混乱不堪的年代。

97年,本市一个黑社会大哥被抓了判了死刑。犯的罪太多了。不过我印象深刻的是,电视台对这个案子做了一个专题,这位大哥的小弟,被采访时说:xxx是一个好大哥,我跟着他不后悔。

家园 当年就是这个环境

人们不以加入黑社会为耻。

家园 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的飞

累了就睡在风里,这种鸟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就是死亡的时候。

上面是电影《阿飞正传》的台词,有点契合楼主的文。

家园 曾经看过一系列的美国纪录片

尤其是2017年完成的越战,我的感觉是老牌资本主义根本不懂什么是社会主义,不懂阶级斗争,美国人总是搞不懂为什么北越越打人越多,南越越打人越少,似乎没有人意识到人民这个概念,纪录片里隐约表现出美国人对“北越越打人越多,南越越打人越少”的恐惧、困惑和拒绝思考。

“他死了。他去抢劫,可能伤人了,被别人捉到,把他绑起来,放在铁路上,被火车压死的,我听了很心痛,很好的朋友,很纯洁的友谊,我们从不吵架,没为钱的事计较过。我入狱了,他死了。世事无常。那年代死人很容易,我同学里有人吸毒死了,村里也有人吸毒的,小伙伴很多都吸毒了。”

楼主写的很引人入胜,但是,这里也隐约表现出对善良、正义、正常秩序的恐惧、困惑和拒绝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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