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美籍杀人犯沙迪徳.阿布判处死刑 -- 玉米菜
宁波中院判决死刑。人命案件,中院是初审,所以现在公布初审结果,死刑,没有附加任何信息,就不是死缓。死刑案就算不上诉,浙江高院也要复核,然后还要最高法院的核准,最后执行。一步步来。
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的辩护、获得翻译、领事探视等各项诉讼权利,开庭、宣判前均依法通知了美国驻华使领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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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国人是没这种待遇的。
作为外国被告,“获得翻译、领事探视等各项诉讼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他应享有的权利。
开庭、宣判前均依法通知了美国驻华使领馆。涉外案件这样处理没什么不妥吧。
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我觉得作为一个另国人义愤填膺万众瞩目的案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很正常啊。这有什么不妥?难道在你看来这成了被告的特权?
本案剩余的看点就是终审判决,以及最终看是否执行死刑处决。
有没有链接?我看的都是质疑能不能真执行的,不管左中右,老将小将,大部分人都想让这个老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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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二叔 发表评论于 2022-04-22 01:27:27
希望习包子能顶住美国的压力,尽快执行死刑
speakoutloudly 发表评论于 2022-04-21 20:03:12
注意,仅仅是死刑,没有立即执行这句。所以风头一过就会死缓,然后驱逐出境了事。洋大人在国内一向都是有特权的。这位如果没杀人,仅仅强奸一下,估计牢都不用坐。
karlheinz 发表评论于 2022-04-21 19:07:23
这次我支持天朝,这么恶劣的杀人犯应该尽快弄死
[URL= https://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64224595.html]未名空间[/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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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idlander (),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对杀害女学生宁波外教判处死刑,说明中国是正常国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12:31:16 2022, 美东)
不信,一般到执行死刑都得等上二十到三十年
【 在 minquan2 (三民主义 五权宪法)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最后能不能执行吧
: 另外,你的类比不恰当,如果在美中国人杀了美国本土白人,一个月内就能判死刑,你
: 信不信?
其他慢的,是侦察搜集证据捕人时间。这个案子半年前就证据确凿庭审了,只是一直拖着不判,这个死刑有没有缓也不知道。新闻稿不是判决书,死缓它说死刑,你也关不了它的网站。
1、额
武汉作为一个省会城市,
很多法官都违法、违规办案。
比如拖着不判,拖着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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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难判、难执行也就算了,
问题是很多案情简单明确的案件,
人家可以通过无限期“执行异议”来拖着你。
比如我手上现在有个案子,判下来后卡在执行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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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这样操作的:
执行财产——被告提出执行异议——异议期15天——法官驳回异议——对方再提出执行异议——异议期15天——法官驳回异议——无限循环。
其中,法官还不告诉我和当事人被告的执行异议内容。
这是很严重的违规,但人家就这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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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律规定的他应享有的权利”并非人人可以享有的。
不然,为什么几乎所有法院都违规要求开庭时不得录音录像。
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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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嗯
很多“另国人义愤填膺万众瞩目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
这个就看各级法院的自信了。
同样,这一点很多国人是不享受的。
当然这个无所谓了,毕竟大多数案件都是小案件,这算我吹毛求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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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有严格要求,但是媒体,起码现在的大部分媒体没有。死缓和立即执行,如果都说是死刑,作为媒体起码是不要负什么责任的。
法官违规和被告享有应得权利这是两码事。
当然,你是想说美国人就享有应得权利。而国人就xxxxx。
主要是质疑我们处置不力。
然后如果处置了,有时又会扯七扯八。
希望尽量改吧。
法官违规导致原告/被告无法享有应得权利。
这怎么成两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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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觉得讽刺的事情在于,
“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XXX的OO、获得AA、BB等各项诉讼权利,”
这句话
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国内99。99999%的案件中。
因此,
当这句话在涉外案件中被强调时,
本身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讽刺。
从新浪、网易、搜狐开始,新闻基本都不够严肃,标题党,用字用词意思含混,缺乏专业性,严肃性。不光是水平问题,很多时候是态度问题,是故意的。节操比那些下流小报都不如。新闻应该有分级制度,事实报道类应该有个明显标识,带这个标识的,报错了、报的不准确要严惩。不带这个标识的,大家默认不是事实。
北大学生吴谢宇弑母案,犯人2019年4.20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24日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2022.4.22日,记者从辩护律师处获悉,刑事裁定书显示,福建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据刑事诉讼法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裁定该案中止审理。
请问从2019年4.20日到2021.8.25日,这是多长时间?
根本不了解国内的法律程序,只知道口嗨罢了。
中级法院判死刑,还需要高级法院复审的。
speakoutloudly 发表评论于 2022-04-21 20:03:12
注意,仅仅是死刑,没有立即执行这句。所以风头一过就会死缓,然后驱逐出境了事。洋大人在国内一向都是有特权的。这位如果没杀人,仅仅强奸一下,估计牢都不用坐。
这种恶意满满又毫无常识的人,谁信谁煞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