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但是有几个同学指出了,操作层面的事情太复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另外抵制西方文化的侵入也是应该的。
针对圣诞节发出政府行政命令这样的事情能够发生在边远地方。我估计北京上海这样中心城市的政府是不屑于做的。
我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语言。因为有隐喻,所以一切语言(包括仪式、形式)可以指向一切。这是人类使用语言不可逃避的命运。维特根斯坦曾经想找到象自然科学一样明确肯定的语言,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你看河里的很多争论,不就是我说"你是这个意思",你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你虽然不是这个意思,但你让别人觉得你有这个意思,那你就是这个意思",你说"什么,我说什么意思不是我说的是什么意思,而是别人觉得我说是什么意思?"我说"难道你真得觉得你说的就是你觉的你说的意思?"
河里千万别太在意,语言的碰撞而已。
https://tvtropes.org/pmwiki/pmwiki.php/Main/RulesOfTheInternet
第12,13条特别应景:
Rule 12: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Rule 13: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turned into something else.
翻译一下:
第12条:你所说的一切,都会被用来对付你。
第13条: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也一定会变味。
三十字以内的所有论断都没有对错之分,正着说反着说都能成立。
孔子释氏亲抱送——杜甫
释氏老君亲抱送——苏轼
加上女歧、少司命、女娲娘娘、王母娘娘、碧霞元君、送子张仙、妈祖、鬼子母、圣母玛丽亚…………少数民族的就不提了。
英国也是政教分开的,估计公立学校里也不会开伊斯兰的节日庆祝会吧。
教会学校里当然会有,不过英国也有MSL教会学校,甚至其中7所还是公立学校state-funded Muslim schools。
不过有些公校也有,隔壁邻居是本地白人(非穆斯林),现在儿子上的就是他当年上的小学,结果发现居然传授一些圣经上的东西(具体教了啥没细问),老哥对此很郁闷,一直想给儿子转学。
而且英国有把学校场地租给本地团体搞活动的习惯,某地华人协会一直是用学校的场地搞新年活动。
燕兄起此楼的初衷,应该是对震旦学院女教师被开除心有戚戚,所以我问了几次,燕兄也只说我威胁他、却并不直接对震旦学院女教师被开除发表意见。
心有戚戚总要说的。彼处不说此处说。建楼讨论政府是否有权干预学校搞圣诞?讨论“行政”与“法律”的关系,实际还是围绕着震旦女教师被开除一事发表意见。
我觉得铁手兄管理下的河里,还是可以公开说一说自己的看法的,只要燕兄说得有理,即便引起大家的批评,也能开阔思路。所以燕兄其实不妨直接说说对宋庚一被开除以及网报学生等事件的看法。
燕兄为查良镛说话、把周星驰和查“捆”在一起,也是有话不直说。
否则岂不是违反政教分离和宗教中立。
政府并没有禁止普通人在私权场所的正常宗教活动,也没有禁止商业场所基于民俗或文化交流的商业促销活动。上面的讨论文不对题,故意误导。
1.支持卖淫合法化,但不支持他自己家卖淫
2.反对武统台湾,支持不统不独,实质就是支持台独
3.质疑,潜台词是否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境内宗教活动的管理权。
他很聪明,每次都用商榷的语气来挑动话题。
但有些问题是不可以讨论的。比如他就反对讨论他是否支持他的家人卖淫合法化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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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件事情都是在底线边缘试探。我倒不认为不可以讨论,但是要讨论就讨论清楚。
第一件事情,支持卖淫合法化是一个全称命题,所有人卖淫都是合法的,合理的推论是自己家人卖淫也是合法的,应该支持。如果不接受,那就不要支持卖淫合法化。我不接受,所以我不支持。
第二件事情,是否支持台湾统一是屁股坐在哪一边的问题。目前已没有不统不独的选项,只能选边坐。我支持台湾统一,我支持武统台湾。
第三件事情,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这是一个伪命题。首先需要定义清楚什么叫做圣诞聚会。按照燕人帖子和后续帖子里的说法,是转换成了“政府禁止在学校内举办圣诞晚会的法律基础问题”。由于各位河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就不再赘述。结论是显然的,政府当然有权禁止,这是中国的宪法以及各项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如果燕人一开始就提出讨论“政府禁止在学校内举办圣诞晚会的法律基础问题”,至少对我来说,不会有图穷匕见的疑虑。
三十字以内的所有论断都没有对错之分,正着说反着说都能成立
我的论断仅需9个字,而且一定是对的,不可能错: 四腿动物只有四条腿。
你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