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要不讨论一下2011年婚姻法对结婚和生育的影响 -- 审度
问题只是并未澄清知识背后的预设。
我的想法是澄清背后的预设,限定到具体背景,避免大而化之的倾向。同时为了导向立场问题,阐明预设、消解事实冲突也必不可少。只是充分阐明的确不容易,也没什么必要。
在这里,并没否认女权问题,恰好用这种定义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现代主要通过经济地位来争取社会权力。
问题还是“传统社会的意识”是什么,又能够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既然无法提高经济地位是这种意识的结果,能通过提高经济地位来解决这种意识吗?
其实我的看法也很简单,这样的整体描述太过抽象和遥远,男性权力实际上也是一系列现象的打包,不存在作为整体或者主导性力量的男权,因此问题就会从本质上消解。
问题不在于不是男权而是父权,不是家长制而是集中制。对于现代而言,普遍意义上的父权是不存在了,但已经分散成了其他形式很好的存在各类组织当中。尽管现代组织已经相对扁平,多中心或者网络,但中心和边缘是必然存在的。
还是跑偏了。其实一开始就限定过,只是不适合用来描述历史,不应该忽略当下的政经社会基础和主观意愿,把问题描述成传统问题。
或者换个方式。传统社会意识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当下依然有对应的政经社会基础。又或者……是最基本的利益冲突,不受这些背景影响。
在不对,还是偏了里说过,归根到底,还是如何理解人及其行动。
取消了婚姻内的财产基础和家庭基石。
所以现在家庭就是,财产是AA的,娃是谁疼娃算谁的,下限更低的占便宜。
社会还照顾她们是弱者
法律规章制度赋予她们额外的特权
对手(男性)还不屑和她们一般见识(非贬义女性,而是男性不自量力)
很快这个认知的红利期就过去了。以后婚姻中的女性地位会降低,不婚的女性,得到和男性同样平等的待遇,如她们和所有人之所愿。平等基本就要到来了,对两性都好。
能控制住女权主义者,可能结不结婚妇女地位都能保持一个较好的状态。如果控不住女权主义者,婚不婚妇女地位都要降低。这个东西,看的不是怎么说话,怎么样的规章制度法律条文,而是看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如果靠给点特权来体现妇女地位,跟施舍乞丐有什么区别?
这个贴到今天,两周了。有两个小失落。
一个是之前顿足垂胸指天骂地痛心疾首为民请命,对这些具体的事情,毫无兴趣。
二是之前对大有认为妇女应该回家相夫生子以报效祖国的,没有一个人认为婚姻财产上可以偏向于妇女。
好吧,失落完了,开心一下,借用河友的:XXX结婚五年,生了三胎,才到手1个亿,人家XXX光逃税就6个亿,可见女人不能为了家庭放弃事业。
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样,对妇女有偏向照顾的政策和法律的真正受益人,多半是那些活得潇洒,而并未尽“相夫教子”义务的妇女。
我跟你的观点不一样。事实上,结婚生娃,更为常见的是妇女对家庭付出的时间精力更多。越是相夫生子,越多。如果这类人反而不能通过财产分割获得救济,很难说不影响她们对婚姻家庭的态度。简单的如由于照顾家庭导致她们收入下降,就会导致抚养权发生争执时,往往会处于绝对劣势。
其实绕了一圈,还是摆脱不了我说的那个前提:目前中国是男性占优的社会。如果对这个前提没共识,得出的结论必然会不同。
讨论无非就是不同观点不同想法的交流,能达成共识固然好,求同存异,各持己见也是好的。其实我发这个贴时,就已经想,那些喊天塌骂女人的,估计是不会参与这些具体问题的。我没猜错,所以有点小失落。
男性女性,都会全力争取自己的利益,从而达到某种平衡。谁都不是省油的灯。
古代的平衡点,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而今天随着女性受教育提高,工作能力提高,生养孩子的潜在成本提高,新的平衡点,就是生育律下降。
这无法改变。
唯一的出路就是社会化抚养,家庭解体。做得到就继续进步,做不到就人口萎缩最后被淘汰。
欧美的实践很明白,黑墨绿逐步替换白人,而尚且愿意生的白人女,主力就是愚民教育下的原教旨基督徒。
果然女子无才便是德。
家庭解体是大势所趋,《共产党宣言》里面都写明白了。
家庭解体,正如部落,氏族,封建大家族一样,总是要被历史淘汰的。
我们在讲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反对有什么用?发动机停机,飞机必然要摔下来,你飞机上的人无论怎么表达,怎么反对,它还是要摔下来的。
如果单凭陪睡,就要分一个亿,那跟妓女的区别是什么?高级货色限量版,价钱高?
很多女人,内心深处还是把自己当作个卖的,只不过不能贱卖,要卖高价。
所以我主张家庭解体,社会化抚养,把这门卖的生意分割出来。哪个女人想卖,痛快点,不要假扮良家。
社会总体看, 男性占优一些, 但是到了婚姻内部, 由于婚配时的"门当户对", 基本上配对的男女在各种实力上是比较均衡的, 甚至现实是男方投入的沉没成本更大.
婚后,如果女性对家庭的事务倾注多些的话, 男性对家庭的收入就会负更多责任, 如果离婚, 均分沉淀下来的财产是合理的.
至于说女性因家庭事务牺牲的事业发展机会, 其实完全放弃自己工作的女性, 要么男方收入超高, 要么女方本身受制于自己婚前的条件, 本来也没多少上升空间. 女方只放弃一部分的, 那么男方也参加了一部分家庭责任, 基本也会平衡. 当然,如果不结婚,事业上的精力会更多些, 但是这一点男女都一样, 不是婚姻法的问题, 是社会压榨的问题.
相对而言,旧婚姻法明显有利益于女性的结婚意愿。只不过没有一个平行世界来做“双盲”对比😄获取数据。
旧婚姻法的利益调节不利于男性。而西西河男性居多,人一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就像帝国主义,是能不讲理就不讲理。虽然有的男人很宠妻,可这谈的是离婚啊,没有几个人会像梅尔吉布森的。
你要想讨论,人家想的却是怎么杀死讨论😨
我的目标也不是财产分割,我的目标是生娃问题,就是计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