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讨论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创新的吗? -- 起于青萍之末
研究经济的物理学家陈平在回忆改革之初的经历时,颇为得意地说起从合肥科大借调到中科院筹办“全国科学大会”时,发现中国各研究机构重复研究的现象很多,他于是上书建议建立专利制度,很快被中央采纳。
人民大学的翟东升最近在介绍美国一本斯蒂格里茨新书时,做了一个政府与市场的模型,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公共政策与市场表现成映射关系。就像这样:
这让我想起了意大利新冠爆发期间的一个知识产权纠纷的段子:
下图就是段子里的主人公
图一
下图就是有知识产权的产品
图二
从这个案例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实在是不像是保护创新发明的制度,反而像是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
在传统公有制制度下是怎么看知识产权制度的呢?传统公有制理论是不承认知识私有化的,因此不承认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发明和创新用的是荣誉加奖励的办法,这套办法显然不成功。
我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更多的是一种财富分配工具,是把大众创造的有限的社会总财富(名义上)更多地分配给聪明人,事实上,是背后的资本更多地攫取社会财富的理论。它就像是最初的部落巫师要创一套理念多占利益,地主要一套地租债务理论来占有佃户的收益差不多。
知识产权制度恰巧对发明创新有些促进作用,就像是本来修个水库来抗旱抗洪兼发电的,恰巧给了孩子们玩水游泳的机会,培养出好几个游泳健将和世界冠军一样,只不过是歪打正着而已
但现在更像是为了知识垄断,客观上限制科技交流和传播。
专利制度也不例外。
我猜,应该有80%以上发明人耗费时间精力,公开自己的发明,交上专利申请费,专利维持费等一系列费用,结果是血本无归的。
能从专利制度中获益的是大资本和极小数的幸运儿,这个现象跟彩票制度中庄家稳赢和少数幸运儿暴富的现象很像,也似乎跟股票制度创富机制相通
从专利的维持成本来看,普通人很难坚持维护到底。
只有大的组织才能承受大量的专利维持。
实际上大量专利在技术上就是垃圾专利和恶意专利,利用高法律成本,打击真正的技术使用。
所谓大公司数万组成的专利池,99%被打包进去的,都是技术,甚至法律上的无效专利。
而且是中国政府最成功的一次政策“洗脑”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确立的时候,国内根本没有法律可以调整的对象,完全是为外国资本和外国社会服务的。
那时,我们这一代人内心根本不承认知识私有的概念,认为为知识产权付费完全是被忽悠交智商税,买所谓“盗版”产品完全没有心理障碍,而90后,00后们现在已经为买“盗版”产品感到羞耻了。
真是看到一个意识形态概念凭空植入现实社会的实验的全过程,看到了”三体“中描述的给社会大众打”思想钢印“的现实模板。
微言大义了。
一直以为是硬件问题,至少是个系统工程,没想到就是个纯粹的软件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矩谈纠纷根本就是与虎谋皮。它根本不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来鼓励创新,根本就想继续吸食超级利润。是该砸烂这个规矩的时候了。可惜国内没什么人认识到这个本质,还要接鬼。
古代印刷小说诗歌,的确没有听说过作者收益,印刷作坊基本都是盗版商人,什么流行印什么。有时候作者乐于自掏腰包付印、低价贩卖或是赠送,作为传播手段。没听过李时珍卖书赚钱。齐民要术之类的,更是作为社会资源共有的、官方关注并推广的。
找根子,似乎可以扯到周代作为体制的乡校源流,风雅颂的文化建设,孔子的“有教无类”,从察举到九品中正到科举一路对于知识普及的催化作用:一方面要知识,另一方面越来越不要身份。可以扯到载体的纸张的发明,进而是上层对于文化的把控能力与程度,扯到宗教控制社会带来的桎梏。甚至技术上还能扯到表意文字的精简程度带来的知识传播成本的影响。
可能我有点阿q,但是见到若是有人对于自由软件开源之类的事物肤浅膜拜到媚外,我就会戏弄一下。
民国时代有了版税,例如鲁迅因此底子充实;建国后则印象深刻的是主席的版税,不过基础建立在巨大数量上,而且这些钱最终也没有成为私有财产。
想起来现在有吴承恩罗贯中成为某网站的“签约作者”,不知道主席是不是也会被“落入彀中”。呵呵。文选的有声书早就流传了。
知识共有在老外那里其实也不是稀罕的。diy文化令这种公有更加外在化,当然卖教程还是有的,也注定是小生意。印象里在自由软件之前,嬉皮士时代还有过叫做“公共记忆”的活动。现在开源软件不少对于权利声明为GPL、伯克利等等,之前有段时间直接声明“这段代码属于public domain”定义十分简陋。
可是否定专利,也是有所反动的。专利后面的劳动,已经不是手工作坊时代,现在本钱越来越大了的。创新若是成为了赔钱行为,创新显然是受到打击的。毕竟中国现在发展了,也有了用知识产权收钱的能力了,例如备受打击的华为。
呼吸机的例子,厂家情商低、政治觉悟低,套用最近蔡小心的话,对人民感情不深。疫情结束之后低价收回销毁再做生意不就行了嘛
专利这个东西,需要有定价机制了。例如那个成本1美元就能弄出来,叫价却1万1千的东西。专利不能成为胡乱要加的手段。甚至有必要像是财务审计一样,对于专利申报之前进行成本审计、效益评估。目前发明专利、实用专利的划分,还是有点粗糙,还是有必要细分的。以此基础上,建设规范的知识产权估价、检索推荐、交易、自动授权体系。
例如灵光乍现,我一个点子,瞬间在脑海里出现,没有啥成本;自己手动建模一下实验一下本钱可能也不大。但是就是能产生每年多少多少的节约,这个就作为效益成本,对于知识产权进行估价。而不是我去漫天叫价。
而是拥有专利权的企业的利益,那些个体发明人在历史上大多从专利上得益甚少。
而对于企业拥有者,由于他们有钱,所以有更大可能保护他们的专利权益。
因此这个专利制度是鼓励了企业搜罗更多的专利,至于创新,他们要权衡收益,好比联想。
现阶段这个轨是必须要接的,不接反而是自己放弃了主动。
对专利的本质你说的我同意,实际上是一种类似资本顶端优势的技术顶端优势,都是为建立一种比较稳定的国际财富分配阶层而设计的游戏规则。
在这个游戏规则里默认中国的位置时,是没考虑到中国的发展会超出其设定,没想到资本的规模和科技发展的位置都打破了其初始的约定。
这就相当于以其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专利的优势在于国家科研发展的位置,如果我们的位置是只在比较成熟的领域在跟着人家屁股学的阶段,那专利制度对人家是有利的。。我们长期以大量衣服换人家客机阶段就是如此。。大量的财富就是以专利和品牌的方式流入上游国家。。但现在的形势发生了质的变化,正是处在在新兴领域长足突进的阶段。。专利这东西,最容易大量出现的就是在新兴领域,你看华为在5G领域的大量专利在手,它就很主动,要专利费也是理直气壮的。。。未来要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嚷嚷着改专利制度的就不是我们了。。就好比喊全球化口号的最先是欧美国家,现在呐?是中国。。那些规则的设定一开始就是为处在顶端位置的阶层设计的保护层,一旦我们处在这个位置了,这些阶段性的好处不应该放弃,无论是实际实惠还是道义上的都有好处。。像这次新冠疫苗我们主动宣布是公共产品,就很得分。。
既然中国已经进入了全球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想不接轨恐怕也不行。
我们恐怕也要把这个制度放到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来思考,就像观察资本主义一样,一方面要承认它对封建主义的历史进步性,也同时也要预防它对社会大众的反动性。
从我们个体而言,一方面只能遵守这个法律,因为法律的背后是国家暴力,另一方面也不要太当回事,让人羞愧的“盗版可耻”的意识不过是统治阶级洗脑的结果。
我记得看课本上的爱迪生的故事时,就觉得假,一个人哪能有20000个发明?20000项发明是什么概念?有谁能保证从娘胎里出来,每天发明一个新东西,申请一个专利?这种东西竟然还出现在课本上。教育部教材科的都是些什么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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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保护公司而非发明人的利益,特别是保护像爱迪生这样的沽名钓誉、横行霸道的人。
爱迪生最擅长的事情是,拿来别人的专利,洗稿,然后迅速的申请专利。
爱迪生惯用的手段是,先给一个让发明人无法拒绝的报酬,让他为自己工作,然后,把发明人的成果申请专利,权利归公司,也就是爱迪生个人。
最后,再用发明人无法接受的低工资,把发明人赶出公司。爱迪生就是这么对特斯拉的。
爱迪生把马达和发动机的改进工作交给特斯拉,许诺5万美元。当特斯拉将与直流电发电机相关的设计搞出来,爱迪生就把这些全变成了自己的专利,24项直流电发电机专利。然后甩给特斯拉每月20块钱工资。
特斯拉,这个天才,这个真正的发明家,就这样被爱迪生搞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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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改革,一定要保证真正的发明人,包括之前的著作权,也是一样。
不管你如何转让,真正的著作权人永远自动保留50%的著作权收益权。
哪天法律这么改了,专利权、著作权才是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