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可以匿名投票了 -- 投桃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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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可以匿名投票,为了华夏,大家冲啊!
匿名也可以提意见,不过就是卡的很,经常提交不成功。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怎么一个行政法规就自己开后门,私相授受,,暗通款曲了呢?
如果要建立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制度,要求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核,最后报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
坚决不同意把该项权力授予国务院或任何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于关乎社会根本的国籍,人民,就不应该有代替或决策权!
复 匿名是为什么?
反对意见。
抄了唐家山河友的反馈意见,多有得罪!
“首先,作对于涉及国籍、居留、以及根本性社会福利制度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问题,我认为这是涉及国家基本制度——国籍法的相关立法,应当由全国人大这个有权机关制定,审议和通过。行政机关不得在基本法律之外设置自己的权限,或者开后门。
此外,在中华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几十年后,中国人牺牲了4亿未出生的儿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或放宽外国人永居和移民的条件,是对全体中国人民的背叛。如果确实要放宽外国人永居和移民条件,这件事情也应该先在全国人大立法,获得全国人民的许可。司法部制定这个所谓的条例,是明显的越权。
最后,如果真的需要授予外国人中国的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我认为应当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定额度,审核申请,最后由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这是人民基本参政议政的权力。”
对原中国公民取得外籍,通过投资重新获得居留权的,应放弃外籍。理由就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本国公民如此,对仅有居留权的更应遵守中国法律。草案中一千万投资门槛过低,而且投资形式不具体,是货币还是股票转让,实物,有许多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