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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 -- 泉畔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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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

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

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

一儿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

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

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

孔子不能决也。

两小儿笑曰:“孰为汝多知乎?”

这篇列子里的两小儿辨日相信大部分人都学过。即使放在今天,能合理通俗的解释远小近大和近热远凉如何统一的也未必有多少人。历史貌似一直在进步,实际这是一种现代人的傲慢,今天的小儿,有几个能有这两小儿的观察和分析能力那?不要说小儿,现在的大人,成年人,又有多少能自己在其他领域观察到远小近大后,再去认真思索为什么会和近热远凉相矛盾那?

251现在沸沸扬扬,貌似明珠的热点被251替代了。先不聊251,先去回忆一下已经比较遥远的热点激情杀人要加薪案,比较近的像什么辱母案,张扣扣案一类。我们只需回忆网络舆论辩论的水平如何?在热点过去后,记忆开始模糊后,能有什么让你印象深刻的思辨的东西没?

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贺知章的这首《董孝子黯复仇》,说的是东汉董黯为报杀母之仇,处心积虑十年,大仇得报,然而朝廷最终宽宥了董黯,最终得以逍遥山林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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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大火的《长安十二时辰》,前边主要实际就是因为这首诗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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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真实的历史,可能比电视剧还要精彩。贺知章写汉朝的董孝子,99%是因为当时唐朝/武周出了一样的事-徐元庆案。

徐元庆案

徐元庆做的事情,和董黯近乎一样。在如何对待徐元庆案上,案子最后一直打到当时的最高权力武则天那里,武则天本来是想顺应读书人中的多数的意见,和东汉一样放过董黯。但有个人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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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力主按律法杀,然后按礼法风光大葬然后表彰。最终武则天采纳了陈子昂的方案。从贺知章的诗里,我们可以看出,贺知章显然不支持比他小2岁的陈子昂的这套看似两全做法。

陈子昂的这个也不是原创,这是山寨的西汉一位12岁少年的判例。汉景帝时代,出了一个很绕的防年杀母案。防年的继母杀了房年的生父,于是防年杀了继母为父报仇。这可把西汉的司法系统愁坏了,为父报仇是儒家思想大义,杀母则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怎么定罪就一直到了汉景帝那。结果最后12岁6年级小学生刘彻,给出了解决方案:

廷尉上囚防年.继母陈氏杀年父,年因杀陈。依律,杀母,大逆论。帝疑之,诏问太子,对曰:“夫继母如母,明其不及也。缘父之爱,故谓之母尔。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者同,不宜大逆论。”帝从之,弃市。议者称善。

陈子昂认为自己做的很好,应该把判例记入法典,并写下了一篇文笔飞扬的《复仇议》。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夫枕干雠敌,人子之义;诛罪禁乱,王政之纲。然则无义不可以训人,乱纲不可以明法。故圣人修礼理内,饬法防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不作,廉耻以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窃见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先时,父为县吏赵师蕴所杀;遂鬻身庸保,为父报雠,手刃师蕴,束身归罪。虽古烈者,亦何以多。诚足以激清名教,立懦夫之志,振下士之靡者也。

  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庆宜伏辜。又按《礼》经,父雠不同天,亦国家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不宜诛。

  然臣闻在古,刑之所生,本以遏乱。仁之所利,盖以崇德。今元庆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仁而无利,与乱同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元庆之可宥,显于此矣。然而邪由正生,理心乱作。昔礼防至密,其弊不胜;先王所以明刑,本实由此。

  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雠,其乱谁救?故圣人作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义,其政不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王道不设。元庆之所以仁高振古,义伏当时,以其能忘生而及于德也。今若释元庆之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而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无生之节也。如臣等所见,谓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谨议。

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几十年后。另一位经常出现在语文课本里的人物对徐元庆案发起了翻案。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这一篇是柳宗元的作品,被收入在古文观止中。搬运链接中的内容:

柳宗元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徐元庆的父亲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被赵师韫杀的

柳宗元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当真犯了法,论罪当死,赵师韫杀他只不过是执行国法,那么杀他的就并不是赵师韫本人,而是国家大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分明是仇恨国法,这性质可就变了,可就不是为父报仇了,而是犯上作乱了。那么,判处徐元庆的死刑自然是理所应当的,又凭什么还表彰他呢?

  这话可谓再一次抓住了要害。《韩非子.外储说下》有句名言,说:“以罪受诛,人不怨上”,(注释6) 就是说一个人因为犯了罪而受诛杀,这个人是不会埋怨法官的。

  柳宗元接着说:可是,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犯法,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个人恩怨,只是为了逞逞官威,这就是赵师韫的不对了,滥杀无辜嘛!徐元庆想为父亲鸣冤,可是官场一片漆黑,官官相护,可怜徐元庆一介草民,上告无路,上访无门,这时候,他还能怎么办呢?

  大家注意,柳宗元这里提出的观点非常犀利,别以为儒家都是教人做老好人的,不一定的哦!柳宗元这时候坚决地站在弱势的徐元庆的一方,话里的意思分明透着是:别说什么不能以暴易暴,别说什么要走正常的司法程序, 别说什么要相信上级政府能把问题妥善解决,如果这些路全被堵死了,你让一介草民还能怎么办?

  怎么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所有正常途径全被堵死了,草民只有一条贱命,那就以命搏命好了!

  ——柳宗元够狠吧?他接着说: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是合乎礼、合乎义的,执政者们向徐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呢,又怎能判他死罪呢?

圈子绕的足够大了,可以绕回来了。按柳宗元的意见,如果要判断是非对错,无论是站在礼还是法的方面,都需要搞清楚事情最初的源头怎么回事,才能真的发表意见。也就是必须先搞清楚赵师蕴杀徐元庆的父亲的正义性有多少,是秉公执法,还是徇私枉法。如果搞不清楚这个前提条件,那么对徐元庆案的评判,就可能是有大偏差的。这么大的圈子,终于可以绕回251了。

251的是非对错,某种意义上,也依赖于前边的举报的正当性。这个举报即包括那个个人用来威胁部门领导的举报,也包括后来部门领导对其的立案举报。司法讲证据,不能定罪则国家赔偿,这个没有问题。同时大家也明白,中国的体制,个人是相对弱势的。但弱势和正义,不一定是直接相等的。如此汹涌的舆论发酵,这不是一个个人能有的能力。既然他想听全国人民的,想借全国人民的网络舆论来达成个人的目的,那么他就有义务把事情最开始的根源,他的那个举报部门业务造假到底是怎么会事。

华为采取的是8年领n+1(9个月吧)补偿金,离职再重新入职的方式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也许不是很地道,但应该是用合法的方式进行了规避。而愿意领了补偿然后重新入职的人,实际也默许了这种方式。不接受领了钱可以直接走,或者去其他公司就是了。这位251居然能让他的主管冒巨大风险给他赔出2n (应该是8个月),肯定不是拿着劳动法去就能办到的事。

估计能看到这的人已经不多了。今天的中国人能够掌握的知识肯定比以前多的多了,但能辨析问题,自己作出独立判断的人真的比以前水平高了吗?我看未必。当有人带节奏说一定是远小近大的时候,敢说近热远凉的就是故意来洗地的。

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

何孚觉得自己很聪明,计划的很周全。长安十二时辰小说里,何孚也是终极大Boss。然而在电视剧里,何孚先是被他看不起的蚍蜉龙波刺瞎了双眼,拉着不炸的伏火雷去冲假林九郎的车队,然后在林相月堂,又按林相说的,把脏水泼给太子,自己自杀身亡。何孚最后为什么会听林九郎的话,替林九郎栽赃太子,长安十二时辰,你真的看懂了吗?

“长安城,流浪小儿万千,怎么就选中了你。”

“十多年来,都没想着找我复仇,怎么在今夜,就舍得动手了那?”

“董黯能,我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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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在这个时候,这个节点变成流量头条,真的是偶然吗?

通宝推:尚儒,
家园 张扣扣案你不说这些典故

华为的案子你倒跑出来说了,牛头不对马嘴。

家园 洒落同学

你就是太喜欢求P

家园 汗,没看明白你这句话啥意思
家园 一句成语的后面两个字

看人看事还是要看大局大方向,过度拘泥于小节细节在围棋上叫 见小

家园 讲实话,我没看出他老泉有啥大方向

见小就见小吧,这世道能把自己活明白的,没几个。

家园 抽你一巴掌

华为采取的是8年领n+1(9个月吧)补偿金,离职再重新入职的方式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也许不是很地道,但应该是用合法的方式进行了规避。而愿意领了补偿然后重新入职的人,实际也默许了这种方式。不接受领了钱可以直接走,或者去其他公司就是了。这位251居然能让他的主管冒巨大风险给他赔出2n (应该是8个月),肯定不是拿着劳动法去就能办到的事。

泉大师,首先华为这个买断工龄重新签约规避长约就是违反劳动法。不合法更不地道。 某司还有条不地道也违法的条约,自愿加班不算加班。

其次,2n在冷风的帖子里已经讲清楚了,合法。扣如果说华为要求清退前面收到的买断工龄的n+1,我想,更好的方式是要求那个小人+混子反还而不是如下的这些下三烂骚操作。。。

再者,这家骨骼清奇的公司法务部门在未搞清事实情况下指使公司员工报案,让刑拘李工,够恶不? 这还不够,在第一轮报案中的罪名子虚乌有还加个公司员工做假证,你觉得这几个敢在公安机关做假证的该怎么判。值得提醒你的是,这次10万国家赔偿,重大不重大?

第一轮捏造的罪名没石锤证据,某司再接再力,搞个威胁泄露公司机密罪。泉大师,一个12年工龄才15级的小人&混子,在离开公司超过半年,还能有啥公司机密,记住,此时罪名是个威胁。。。

第二轮罪名又没法提供石锤证据,再来。可惜,再而衰三而竭,仍然无石锤证据,此时何姓hr突然翻供,面对公安机关询问,称没有受到威胁。

家园 好文啊花了

娓娓道来,有理有据,有声有色

很多事情真要找源头。不过,李敢说华为造假细节吗?作为一个渺小的个体,不认为他还敢再揽祸上身。

家园 帖子里的冷风应为风会,对不起风会河友
家园 您这贴子有点刻舟求剑了

秦汉时期血亲复仇是相当受认可的。而人类文明的发展就渐渐从律法方面抑制这类行为。所以文章前半段的汉唐故事,多少有点跟后面的议论不太搭。

家园 这中间夹了一个毛衣站并香港动乱

世道在变,人心在思变,摸不到石头过河了,石头都被用来砸脚了。此一时彼一时啊。以前是赖昌星红楼最后被引渡归案,现在是护士长进馆,小贵子开游艇,老领导安然无恙。你真的是离开地球很久了么。

我转过一个叫“竖琴老师”的推特文,结果此人从此从推特上消失,显然被“南韩”他们举报了,此人应该在墙内。但是他文中说过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他说护士长进馆是你党有史以来的第一大事,与其比起来,美导弹炸南联盟领馆都不叫事。

这颗大树从树根起已经烂了,无数人都不过每日在给树叶涂绿漆粉末太平而已,做着“为长者续一秒”的工作。对这些祸国殃民的既得利益势力们,有句话叫,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不是不报,时辰没到。

家园 本来不想说你

你还凑上来,你替美国人办事,快活吗?

家园 这段时间比较快活,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

不过惭愧,我目前还只是自干,属于无偿奉献,等到革命成功了我就可以考虑归隐了。

家园 所以我没说你拿美国人钱,直接说你替美国人干活

你呢,段位比粗茶淡饭要高些,粗茶淡饭被点破了也不敢承认他替美国人干活。

我觉得铁手应该开发一个标签功能,所有的ID都可以给别的ID贴标签,这个标签自己不能改。比如你这个川普,我就给你贴个标签,自带干粮替美国人干活。

这就有趣了,每个ID出场都戴着别人贴的标签,大家相互贴标签,不亦乐乎。

家园 呵呵

想不自干?川普断了你们的粮,不过你老够忠心没钱也干,从操守上讲比那些公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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