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暴动罪”——一个很反动的罪名 -- gzd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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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是乐见香港一天天烂下去,也是乐见乱港分子被绳之以法的,但是这个罪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是非常不适合马克思主义政党治下使用的——除非它变质了。
虽然众所周知香港是个“两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它毕竟是由中共领导的。因此,使用这个罪名,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无知或者调侃。
可以有千万种更恰当的罪名应用于这些颠覆者,唯独“暴动罪”似是而非。中共接受这样的罪名,说明其理论队伍太没底线了。
把明史清史翻出来,看看里面的朝廷面对各种事务是怎么做的。大致就能有点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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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自己都没有反革命罪了好不好。
"秋收起义又一次伟大工农武装暴动"
"浏阳暴动"
"南昌暴动"
...
这些历史提法又得改一遍,太麻烦
中国革命史中各地先烈都是暴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后如果说教材统一教授革命史,让学生联系这个“暴动罪”,课还怎么上?这不明显是挖祖先的墙角吗?不是挖墙脚,而是挖祖坟,是在缺席审判自己的先辈。
这里明显有外国势力坚持组织参与颠覆国家政权——是的,是国家对香港管理的政权——的现象,媒体天天在叫嚷“港独”——明显是分裂国家,当然还有好多好多不同名目的犯罪现象,为啥要用什么“暴动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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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反抗是褒义词。作乱/暴乱是贬义词。他们本质都是暴动。
起义才是褒义词。叛乱才是贬义词。 虽然他们本质都是一样的。
现在又没有说他们是起义,并未不妥。不过为了避嫌,可以说作乱/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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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摘抄两段党国喉舌的范文瞧瞧,无不是在虚无历史初心,做自我阉割。
1香港”纳税人”(全民社会)
央视新闻11月21日消息,近日,香港中文大学提出申请巨额资金来维修被暴徒毁坏的校园。这一新闻让香港纳税人错愕,随着香港进入个税申报期,纳税人们正计算着自己的纳税额。尽管有诸多不满,但他们心里清楚,持续多日的暴力活动对公共场所、设施及校园的破坏,恐怕最终都需要由纳税人埋单。
2”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即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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