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问问自己的良心(瑞典旅店事件的看法) -- Diver
看来不能探索别的出路,只能绑定在西方的战车上末路狂奔了!
让我保持对您的基本尊敬,好吗?我对您的很多贴子还是很赞同的。
马列主义,社会主义道路,这可是西方人最先探索出来的。我们从1921年用到七十年代吧,也还是行之有效非常不错的。
我觉的真能探索出一条有效的道路,就是好样的。真到有适合的发展道路了,我们还真去纠结一下这个道路根子上是西方的,还是东方,是东亚的,还是西亚的吗?事到临头,生存最重要,发展最重要。
类似于蜂窝通信里的蜂窝。
多个天线阵通过不同方向扫描来实现空分本质上同理,都是在特定空间內实现单波束。难度在于定向性和副瓣隔离,只有很大规模的天线阵才能实现。
这个意义上讲多付相控阵天线也算mimo,多入多出嘛,当然是了。
但是现在的mimo数据流在空间中是同时存在的,正交性是通过编码实现的,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空分。
空间分集space diversity=天线分集antenna diversity。利用相隔较远的天线上收到的信号因为经过不同路径独立衰落相关性较低的特性,在这多条径上传输相同的信息互为备份,然后合并起来提供更可靠的传输,就好比在战场上派多派几个通信员传递一份命令保证传达一样,这叫空间分集。
如果在这多条独立的径上传递不同的数据,成倍提高传输速率,这叫空间复用又叫空间多路spatial multiplexing.
一般我们会把空间信道能带来的这两种好处合在一起说,也就是diversity-multiplexing。空分是穿不了多路数据的,得空间复用才行。
你说的那个是利用小区的划分使得有限的频谱在小区之间可以重用从而提高整体的谱效率。这不叫空分。
咳,我们在这个时政帖底下严肃讨论这种技术问题干啥?要不开个通信方面的主贴,给现在火烧屁股一样的西西河降降温。
发帖太累了,纯技术的帖子一定要先好好整理资料,俺有点懒。
俺也不愿意争论太敏感的政治话题,一不小心一顶大帽子就扣上来了。
摸着石头下河。
干货很多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爱坛表面看起来一团和气
实际上对观点的打压厉害多了
那些观点在爱坛被打压,又没啥办法的网友,在庄王那个帖子下面宝推再正常不过了。(你多说两句,可能就被直接删帖什么删id了)
我知道有个爱坛网友因为这事被删id了,只不过因为和爱坛某些人观点不一致
我看了一下他的帖子,并没有骂人什么的
我自己因为这事也被删了好几个帖子
这是是BBC中文的报道
https://www.google.ca/amp/s/www.bbc.com/zhongwen/simp/amp/world-45570031
“此前负责审查该案的瑞典检察官马茨·耶里松(Mats Ericsson)对BBC中文表示,他已接到中国大使馆的报告,并且包含有游客自己的陈述,但是需要翻译。瑞典检方已将此视为对案件停止调查的投诉,将由更高级别的检察官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但他同时指出,瑞典警察有权在必要时驱逐(必要时可采取一定武力)任何扰乱公共治安的人,包括将其在警察局拘留几个小时,或把人带到远离事发地的另一个地方。
《警察法》第13条规定,警察有权在必要时驱逐(必要时可采取一定武力)任何扰乱公共治安的人,包括将其在警察局拘留几个小时,或把人带到远离事发地的另一个地方。
中国大使向我们报告了相同的事件,我们昨天(9月18日)收到了这份报告。在他的报告中有来自游客自己的声明,需要翻译。我们将根据这一请求,审查此前停止调查的决定,案件还将移交给更高级别的检察官做进一步审查,整个过程需要大约一个月。”
这些游客没有犯罪嫌疑(扰乱治安不是犯罪),也没有被逮捕,因此(收到大使请求)之前我们没有必要与中国大使馆联系。”
瑞典检察官讲得很清楚了,扰乱治安的行为警察有权处理(瑞典警察法13条),但是不是犯罪。
这个概念在中国也一样,很多小的违法行为够不上犯罪,(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但是警察一样会处罚。
我认为环球报和大使馆是在故意误导中国国内舆论,故意把瑞典警察答复的“没有犯罪”说成是“没有违反法律”
陈日君连广东话都说不利索,桑海宁乡音未改还好意思代表香港人?Hong Kong Immigration Service really should deport his ass back to Shanghai where the root basis of his war-time refugee status back in the 1940s is now fully dissipated.
这厮普通话貌似也是那德行,驱逐到台湾省估计凑合。
强烈建议香港移民局出台新政策统一取消1945年起所有通过战时难民身份取得的居留权和身份证。现在那些个港独的主力(在至少80%)基本是这些玩意及其子女后代。
所谓“泛民五老”里面陈方安生(桑海宁)、黎智英(桑海宁)、李鹏飞(孔老二+大葱省)和陈日君(桑海宁)4个最初都是通过难民身份取得的香港居留权。香港本地的广东人提起政治军事这些个话题除了绝少数人意外基本上均是掩口而笑外加一副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样子。对于他们来说,统治者是腐国人还是“强国人”跟他们有半毛钱关系?
现在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说自己的公民在国外可以不守当地法律的。最强大的美国也一样。
美国护照里面就写的很清楚:
“美国护照内页。第6页第6条写明:请记住,在国外时应遵守当地法律。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当地法律,也可能受到比在美国国内更严重的惩罚。(Avoid violating foreign laws. Remember, while in a foreign country, you are subject to its laws. Penalties for violating local laws, even unknowingly, can be more severe than in the U.S for similar offenses.)”
在海外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纯粹是给国家添乱。
环球报在凤凰网上的公号
http://wemedia.ifeng.com/78735151/wemedia.shtml
“曾先生告诉我们,对瑞典失望透顶的一家人,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了附近的火车站,之后他们休息一天后,次日一早便乘飞机离开了瑞典,然后前往了波兰和捷克的朋友处。他说,他本来就是带父母来欧洲游玩的,不希望这次遭遇坏了父母的心情,所以才会带父母当天离开瑞典继续完成这次旅行。”
在这里环球又改口了,不是当天就离开,而是休息了一天才离开。那就至少是9月3号了。
到桂大使那里就不提具体时间了。
环球报这里说了:继续旅行是为了有好心情,那肯定身体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后面还说不继续旅行有经济损失。
从这个角度看,曾先生不大可能改机票提前离开,因为这样等于重新买票,白白损失三张机票钱。不大符合曾先生精打细算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