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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不忘初心——写在毛主席逝世42周年 -- 删ID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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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没查资料,仅凭幼时的记忆回忆我家交的公粮

记忆未必是准确的,毕竟离开老家农村到城里上学的时候只有14岁,对幼时家里的农事记忆并不是很清楚了。

我老家是浙江农村,人多地少,我们四口人共有水田两亩,山上的旱地若干,水田种夏秋两季稻,旱地种菜、玉米、红薯或者麦子等杂粮。我父亲是泥瓦匠,每日在外做工,平日家里的田地全靠我母亲一人劳作,农忙时节,我们姐弟俩也下地插秧割稻子。我父亲只有夏日双抢那几天,再加上每年交公粮的那几天,才会在家做农活。

公粮是每年夏秋两季征两回,只征两亩水田的产出。我记得当年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小本子,小本子上写着每家每户每年应交的公粮数量,统销统购的数量以及统销统购的征收价格。

那个本子是什么名称我记不得了,但我记得两个数字,应该是我上初中以后略微懂事了,翻了那个本子,上面写着早稻97斤,晚稻167斤,合起来一年应缴纳的公粮就是264斤。

我家两亩水田,夏秋两季稻加起来差不多收二、三十担谷子,具体多少我小时候并不清楚。征收公粮数量加上统销统购的数字占两季的产出比例应该跟下面老老狐狸河友说的数字能对上。那时候年龄太小了,家里的许多事都不清楚,我在家干的农活又不算多,我姐应该比我清楚的多。

关键词(Tags): #粮食征购(老老狐狸)#统购统销(老老狐狸)通宝推:袁大头,老老狐狸,
家园 理他干嘛。
家园 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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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年10月以后开始粮食统购统销;

54年长江大洪水,受灾减产和救济量大,征了过头粮;

55年各地都有闹粮的,陈云调研后,开始实行征购指标一定三年的政策,征购比例有所下降;

1959到1961年是依据浮夸后的粮食产量定的征购基数,三年平均征购数占粮食总产量的34.4%,而正常年景是20%多。(《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62年以后降到20%多的正常水平。

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从79年开始,降低农村粮食征购指标,提高统购以及超购价格(当年在上年净进口粮食创纪录达到695万吨的基础上增加进口超过50%,净进口粮食1070万吨,首次突破千万吨大关,净进口粮食占当年粮食产量比例为3.22%,仅低于1961年的3.26%,当然此后的1980、81、82三年,净进口粮食数量和比例均三创新高)。

通宝推:袁大头,
家园 农民是落后阶级,但绝对不能说反动。

如果农民都反动了,难道中国革命是依靠反动阶级的力量才成功的?反动两个字,是专属于国民党反动派的,不能乱用。左派的朋友不能这样居高临下。

家园 倒不是居高临下,当年的教科书,老子也是反动的

少打了几个字,老子的 “思想” 是反动的。

这不是道德批判,不是说农民、老子是坏人,而是说,他们的哲学思想,是指望社会倒退的,不是进步的。老子的梦想是 “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也就是电脑游戏里的新手村、桃花源,哪怕打游戏,龟缩在新手村也不能说进步。

农民阶层的理想,就是分田分地,耕者有其田,“包产到户”,让他们搞集约化、人民公社,毛花了很大很大的力气,效果不好。

我年轻的时候,对这个 “反动” 也很不适应,心想农民不是同盟军么,老子也是伟大的哲学家,怎么就反动了? 但这个不是政治上划分敌我,而是哲学上的论断。从包产到户,我的父辈农民欢天喜地来看,这个论断是正确的。

通宝推:万年看客,
家园 本来已经成功地教育了部分农民

例如大寨的陈永贵,大白楼的王国福(金光大道高大全的原型),七里营的史来贺等,河南林县、河北沙石峪,这些地方的农民肯定是会接受集体经济优于个体经济的结论的。如果不是效颦开历史倒车,集体经济在这些地方不会垮掉。

太祖教导我们:“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潜望镜兄把农民归于反动阶层要慎重。

通宝推:侧翼,
家园 反动这个词划分敌我的政治意味太浓

我认为不能乱用,除非是用来划分敌人,否则能不用还是不用。

家园 呵呵不呵呵,老老狐狸可以不回城啊
家园 伟大的哲学家都是反动的哲学家

只有倒退才能追溯本愿,抓住主要矛盾。重新寻找新的出发点。不被浮华遮蔽视野。 进步和反动应该是活塞的周期往复。都是历史的核心机制。

家园 花,送图,没有农民,革命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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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侧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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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只要中国走工业化的道路,中国农民的悲惨遭遇就是必然的

不走工业化的道路,牺牲的就不只是中国农民了,而是亡国灭种。另外,从六十年代初中国进口粮食开始,中国农业对国家的贡献就逐步由正变零,再变负。可以说,如果走西方工业化的方式,中国农民遭受的悲惨会比这个六十多年悲惨更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农民最应该喊毛主席万岁。

ps,可以参考一下印度的农民现在是什么情况。

通宝推:万年看客,
家园 落后是指生产力

至于说反动则不妥,不应当脱离中国不同阶段的历史状态对某一个职业使用政治性词语。小岗村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还有大寨,南街村,华西村这样的代表。

老邓对农民的教育是用工业资本家的方式来教育的,方向倒是没错,但是老邓本人是一个老资格的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的二代核心,这与其身份严重背离。

通宝推:侧翼,
家园 不招人待见地絮叨几句。

首先吧,面对事实。

工农联盟为基础这个说法,出自我国宪法第一条。同时要看到,宪法第一条中还明确了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宪法改过几次,这一条从来就没变过。

按照马列主义的解释,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由此我们不难推出结论:工人阶级的利益是国家根本,而不是工农联盟,更不是农民阶级。农民阶级固然占我国人口大多数,是革命可靠的同盟者和生力军,但把农民阶级的利益与工人阶级相提并论甚至放在工人阶级之前,那就是反动。

左派的朋友们应该客观地承认,毛主席是坚决贯彻执行了这一点的,而不是什么“有心照顾农民但力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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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这个做法,对还是不对?

这可以用毛主席的话来做回答:“对于一件事或一种人,有相反的两种看法,便出来相反的两种议论”。议论的不同,出自于阶级立场的不同,而对议论正误的看法,同样是阶级立场使然。作为农民兄弟,埋怨一下毛主席偏心,也是天经地义的。

然而,观察国家大事,总是要把眼光放得高远一些。我想大家都会同意,工业化是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工人的生产效率高于农民,为了国家的利益,哪怕是农民阶级的长远利益,国家必须工业化。

这个大方向我想谁都不会有意见,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进行工业化?

技术和生产资料等物质条件是一方面,同时还需要有相对应的工业人口。工业人口从哪里来?对于中国这个传统农业大国来说,只能从农业人口转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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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历史,世界开始工业革命的时候,有所谓“圈地运动”。具体说呢,就是剥夺农民的土地(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迫使他们涌入都市,成为工人。这期间农民的遭遇是很悲惨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甚至指责这是“羊吃人”。

毛主席当然不会允许羊吃人,但发展工业总是需要人的,人从哪来?工农业剪刀差以及城乡差距不仅是为了完成工业化所需的原始积累,更是促使农业人口向工业人口转化的源动力。正如洒落先生您所说,招工进城在当时是农村人眼中的出息,我补充一句,也是农家子弟奋斗的奔头,您不会反对吧?

这说白了,就是利诱。利诱说出来不好听,被利诱的对象感到不平甚至屈辱,也很正常。但如果有的事不得不做,同样如洒落先生您所说,单靠口号和热情做不了大事,那方法无非就是威逼利诱。那相对于被威逼来说,我想正常人都会选被利诱。毛主席不用威逼的方式,并且提供了足够多的利,还准备了相当妥善的保障,这已经足以证明毛主席作为农民的儿子对农民阶级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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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突然想吹个牛。这个牛在别的地方我是不敢吹的,但在河里应该有些共鸣。

亲戚见面,难免要互相客套一番,夸夸人家的孩子是这种客套里的常见项目。对我儿子的夸奖最常见的一条就是这孩子聪明,随他爸爸。

老实讲,我相信我自己孩子的智力和学习能力在同龄人中应该是靠前的,和亲戚家的孩子对比多少证实了这一点,但这件事,我认为和遗传关系不大。同样老实讲,我相信我的学习习惯和教育水平以一般标准看待应该是很好的。我敢说,把我的孩子交给亲戚,亲戚的孩子交给我,结果一定是反过来的。

这个道理,亲戚们也未必不懂,但是懂得道理,也未必就知道怎么做。知道怎么做,也未必愿意做。就算愿意做,也未必做得了。毕竟,有些事的改变需要很多时间,而我们真正发现这一点却往往太晚。

所以这个时候,“随他爸爸”是最好的解释。既夸了孩子,又捧了家长,还撇清了自己主观上的责任。谁敢小瞧劳动人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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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吹这个牛呢?盖因对目前舆论有感。

毛泽东何以取得这样的成就?

他是怎样学习,怎样处理问题,怎样确定理想,怎样团结战友,怎样夺取政权的?

然后又是怎样贯彻理想,怎样建设政权,怎样限制战友的?

为此他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得到了怎样的评价?

再一次老实地说,这些问题,我并不认为河里所有“左派”朋友们都有深入的思考。并且我相信有深入思考的河友,往往要过不忍细想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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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是神”就成了最好的解释。因其是神,所以他能建立常人所不能建之功业;因其是神,所以他能付出常人所不愿付之牺牲。有现成的五饼二鱼十字架模板,比纵横捭阖折冲樽俎好解释也好理解得多了。耀眼的光环和圣洁的双翼,也比粗糙有老茧并沾着污泥的手好看得多了。

同样,这个解释大部分人都爱听。“左派”朋友们肯定爱听,这一点在河里应该是不用解释了。反动派其实也爱听,毛泽东这个名字虽然令他们感到惧怕,但比起人民里再出王泽东李泽东,他们还是乐于见到人民把毛主席当成可望而不可即的神来顶礼膜拜的,难道毛主席还真能从纪念堂里站起来不成?

谁不爱听?大概就是我这样不招人待见的人不爱听。神化和妖魔化固然截然相反,但从特定维度来看却又是一样的,就是简单化。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人民就站起来了,人民举起毛泽东的旗帜,反动派就倒下了——世界上的事哪有这么简单。

通宝推:尚儒,寒冷未必在冬天,maoxin321,遂爰2012,吃土的蚯蚓,anne2607,颐颢山庄,三笑,心的方向,jboyin,审度,呆头呆脑,偶卖糕的,Lioncat,桥上,海中山,云山,笑看风雨,明心灵竹,李根,金盟庄主,avalon,万年看客,bluestarry,jdrlgd,奈何做贼,黑山老妖,道可道,糊里糊涂,strain2,老阿,加东,潜望镜,起于青萍之末,猪啊猪,心有戚戚,wage,jent,飒勒青,和平共处,删ID走人,柏林墙,daodewang,阴霾信仰,侧翼,陈王奋起,等明天,yiwensilan,老老狐狸,Cyrus,换了人间,我爱我家fh,inconsequent,
家园 “老党员、核心” 叛变,是个值得研究的现象

一大代表里面,退党、叛变的比例之高,让人咋舌。东南亚的马共,当年被镇压下去,一大原因就是总书记莱特叛变。

早期的顾顺章、向忠发,都算是高级领导人,苏联的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也是修正主义、和平演变的急先锋。

从原理上说,工农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低于剥削阶级,而高级领导人必然有一定水平,依靠个人能力,在旧社会也能混得不错。那么剥削阶级的一大策略,就是拉拢腐蚀高级领导人,招安宋江。

而高级领导人哪怕意志坚定,无私奉献,到了老年,他的子女后代呢? 自己奉献,和子女奉献,那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子女是独立个体,不是你的下级,你也无权要求子女为人民服务。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我的猜测是,社会主义还处于低潮,等到资本主义继续大发展,家庭解体,人造子宫,社会化抚养,那么社会主义就水到渠成了。

家园 民国收田赋有个词“赋元”,很特别,其他地方很少见到

民国时期章丘田赋小考

田赋,是对土地所有者课征的土地税,被列为国家正供,是农业社会国家财政收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民国三十年第七十二期《新章丘周报》上刊登了一则章丘县政府征收田赋的训令,可以看到当年是如何收农业税的,全文如下:

章丘县政府训令

案奉

山东省第十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专员薛寅世财代电内开:

鲁北行署真午秘财电开:顷奉主席沈财二寅支电开:“查本年田赋,已届开征之期,希饬各县从速办理,并将开征日期,呈报备查等因,奉此,除分电外,仰即遵照具报来署,以凭转报,事关公令,勿得延忽”等因。

奉此,查本县长自到任后,目击地方艰苦,几经督促,并未征收田赋,兹者敌伪敛亦,广政待举,推行法令在在需款,复奉曾逢催办,本年第一期田赋又届开征之期,自应遵办,每银两计征正税二元,附加二元,暂由各保保长将所有花户银数,按户敛齐,累交乡镇公所,由乡镇公所解送来府,领取印收,以后串票办理完竣后再行发给串票凭单,除呈报分行外;合行令仰该长遵办要!

此令

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

县长 邢永钰

训令上段中的“案奉”“奉”“顷奉”等,说的是当年征收田赋的依据,类似于现代的“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说明本县征收田赋不是胡来,是有根有据的;训令下段中说的是本县长到任后,看到当地艰苦,本不想征,但政府办事需要钱,上级催办,说了一些客套话等于白说,还得征,“每银两计征正税二元,附加二元”。这个征收标准现在绝大多数人可能看不懂,觉得很混乱,简单介绍一下,过去征收田赋不按亩,而是按钱(地价),钱是怎样来的呢?将土地分为上、中、下、荒四等,每个等级都有价格,用单价和地亩相乘就得出应税土地的地价,这就有了“每银两计征正税二元,附加二元”了。

田赋跟交租有明显区别。田赋是政府向地主(包括零星土地拥有者)收的税,交租是无地的贫农(佃户)向地主交的粮。政府向地主摊派的田赋越多,地主要佃户的租子也越多。

1914年(民国3年),章丘地方税有田赋附加税、地捐、商税、牲畜税、粮米捐、油捐及酱油捐、船捐、店捐、房捐、戏捐、车捐、乐户捐、茶馆捐、饭馆捐、渔捐、屠宰捐、肉捐、夫行捐及其他杂税捐等20种,以田赋附加和各类营业税居多。

1919年(民国8年),赋税达358160元(银元),其中:地丁143161元,田赋附税14316元,漕折91139元,租课1124元,地方附捐2614元,酒税100261元,课程(???)5545元。

1928年(民国17年),全县实征地丁银69440两,折合银元27.78万元;实征漕粮15234石,折合银元9.15万元。

1931年(民国20年)税收以田赋附捐及杂捐为大宗。田赋、地丁每两银子征4元,其中2.2元为正税,1.8元为附捐;漕粮每石征6元。

除田赋外,苛捐杂税繁重。地方每办一事,莫不以田赋附加筹措经费。全县共征收田赋附捐16.29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91%;杂捐7505元,占4.2%。

1937年12月至1945年8月,日伪政权,横征暴敛;地方土顽、过路军阀和各路杂牌军,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主要有荣户捐(向殷实户征收)、慰劳捐、伤兵费、区镇费、村经费等。民众负担奇重。

1946年,民国县政府自治税捐征收处,共征田赋正税3.94亿元(法币),附加税1.42亿元,占正税的40.1%。

民国江苏省溧阳县田赋

田赋征收时间分上半年、下半年二期。上半年,称上忙,下半年,谓下忙。

据地方史料记载,民国元年(1912)征收田赋仍沿袭清制,采取田赋额征收货币的办法,按丁银每两上下忙各征1.98元,漕米每石折价5.75元计算。

民国3年(1914)以后,田赋附加日益增多,农民负担逐年加重。

民国16年(1927),丁银每两上忙征2.678元,下忙征6.379元,漕米每石折价11.976元。此后,税率虽有增减,但相比民国元年税率超出1倍或1倍以上。

民国23年(1934),国民政府废除书吏制度,设立了田赋粮食征收处。

民国30年(1941),田赋改征实物,但为时甚短。

民国36年(1947),每赋元征收二斗二升八合(其中征实一斗二升、征借六升、公粮四升八合),另征积谷一升二合,附加六升。全年应征206632.358石,直至国民政府垮台。

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条例(立法于民国33年8月30日)

民国田赋最初是货币征收,抗战期间改成田赋征实。

第一条   战时田赋征收实物,依本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田赋,为经中央核定各省市县原有科则之田赋,及经办竣土地陈报改订科则之田赋。

  前项田赋正附各税,应合并征收。

第三条   战时田赋一律征收实物,其有特殊情形地方,得呈经行政院核准,按照当地市价折收国币。

第四条   为适应战时需要,凡已依法开办土地税之市县,其农地区域得征收实物。

第五条   征收实物,就各地方主产稻谷或小麦征收之,不产稻谷或小麦之地方,得由省市田赋管理机关呈准财政部、粮食部折征杂粮,其析征比例,由财政部会同粮食部定之

  盛产棉花之地方,其植棉土地,得将应纳田赋改征棉花,征棉实施区域,由财政部会同粮食部定之。

第六条   田赋征收实物,依各省市县册载赋额为基数,并依左列标准折征之。

  一、征收稻谷区域,按赋额每元折征稻谷四市斗。

  二、征收小麦区域,按赋额每元折征小麦二市斗八升。

  三、征收棉花区域,按赋额每元折征皮棉五市斤。

  前项赋额较轻或较重之区域,粮绵价格相差过甚之地方,得经行政院核定,酌量增减其征率。

第七条   农地土地税征收实物,其折征率,由各省市田赋管理机关比照邻近征收田赋区域农地之实物折征率,并参酌规定地价时之粮价,妥为拟订,呈请财政部会同粮食部核定之。

第八条   办理田赋征实地方,除征棉土地外,得随赋征购或征借粮食,其标准以实物额之一倍为原则,仍依当地粮产多寡分别增减之,并得呈准以征实额三成为范围,带征县级公粮。

第九条   征购或征借粮食,得采用累进办法,由财政、粮食两部拟定,呈经行政院核准后施行之。

第十条   实物验收工具,采用市制量器或衡器,采用量器者,以市石为计算单位,其尾数至合为止,合以下四舍五入,采用衡器者,以市担为计算单位,其尾数至两为止,两以下四舍五入,一省以内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验收工具。

第十一条   田赋向土地所有权人征收之,其设有典权之土地,向典权人征收之。

第十二条   田赋由纳税人自向征收处缴纳,不得由任何个人或团体包收代纳。但粮户自愿组织集中纳粮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田赋之征收,由县市田赋管理机关办理,征收棉花地方经征事项,由县市田赋管理机关办理,经收事项由花纱布管制机关办理,征收国币地方,其征收款项事宜,由代理公库之银行辨理,如无代理公库之银行代收时,由县市田赋管理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田赋以每年一次征收为原则,其开征日期,由省市田赋管理机关参照所征实物收获时期,呈请财政部、粮食部会同核定之。

第十五条   在田赋开征前一个月,征收机关应将开征时期地点及一切纳赋须知事项布告周知,并印发通知单分送纳税人。

第十六条   田赋征收实物,应于农产物收获后一个月内开征,自开征之日起,满三个月收齐,逾期尚未缴纳者,依左列规定处罚之。

  一、缴纳逾期未满一个月者,照应完粮额加征百分之五。

  二、缴纳逾期一个月以上未满二个月者,照应完粮额加征百分之十。  三、逾期两个月以上尚未缴纳者,由县市田赋管理机关开列欠赋名单,送请县市政府传案追缴,并照欠额加征百分之二十。

第十七条   欠户经传案追缴仍不缴纳者,由市县田赋管理机关声请司法机关强制提取其收益或其他资金,抵偿欠赋。

第十八条   前条收益不足抵偿或无收益及其他资金提取时,由市县田赋管理机关声请司法机关将欠赋土地及其定着物拍卖抵偿,如有馀款交还原欠赋人。  前项土地及其定着物,如划分拍卖一部分即足抵偿欠赋者,应仅拍卖一部份。

第十九条   欠缴征购征借粮食及县级公粮者,得比照前三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业户远出或住址不明无法传案追缴者,应由佃户代完,照数抵纳地租。

第二十一条   业户短匿粮额者,得按短匿粮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之。  前项短匿粮额,如业户自行首报者,免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土地受灾或公用之减免田赋办法及战区田赋征收减免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规定外,不得再以土地为对象带征或摊派任何税捐。

第二十四条   征收人员如利用职务刁难舞弊者,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各省市征实征购或征借事宜,应由省市田赋管理机关依照本条例之规定,拟具实施办法,呈请财政部粮食部会固核定之。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

平望镇志 >> 第五卷(财税金融)第一章(税务)

替换解放前的田赋分地丁银和漕粮两种形式。地丁银是将古代的徭役改为以赋代役,用银两计征;漕粮原系由水道运往北京供官、军食用的赋粮,吴江县称为漕米。

地丁银分上忙、下忙两次征收,上忙一般于10月份启征,下忙与漕米一般于次年1月中旬启征。民国元年(1912)以忙银每两折正税(国税)1.50元,附税(县税)0.30元,合计1.80元。民国3年(1914),忙银每两增加省税0.3元,民国7年起改为0.25元。自后每两忙银折正、省、县税共计2.05元。民国20年上下忙改为上期和下期。抗战胜利后不再分上、下期征收,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漕米一次征收,清末因运粮困难准折银两。民国元年(1912)漕米每石折正税4元(国税3元,省税1元),附加县税1元,合计5元。民国16年(1927)起,漕米每石加征2元。

抗战胜利后,改征实物(稻谷),由征收机关照市价定出粮价再按照地主所定收租折价,计算出应征粮额,然后向农民直接征收稻谷直至解放,解放后改为农业税。

田赋附加

清代除正税地丁银、漕米以外,尚有加摊人丁银、徭里银、匠班银、漕赠以及漕运水脚钱等。清末民初,附税并入忙银征收。民国时期又产生新的附税,教育、建设、警备、自治各种经费皆取于田赋。民国18年(1929)吴江县田赋带征项目有普及教育费、筑路经费、县地方费、保卫团费、农业费、县内务费、区内务费、县教育费、区教育费、区自治费以及征收费等。民国20年(1931)起又带征清丈费,田赋负担逐年增加。民国23年(1934)起,正附综合计征。

科则和税率

吴江县因是水乡,故按地形高低将全县田亩分为三等九则;上等分上上、上中、上下三则;中等分中上、中中、中下三则;下等分下上、下中、下下三则。田赋按等则每亩税额征收。

以民国25年为例,是:上上田每亩1.24元,上中1.15元,上下1.05元,中上0.90元,中中0.70元,中下0.50元,下上0.36元,下中0.26元,下下0.16元。

抗战胜利后,赋元折征稻谷,如民国37年(1948)上上田每亩征谷48.2市斤,上中44.7市斤,上下40.8市斤,中上35市斤,中中27.2市斤,中下19.4市斤,下上14市斤,下中10.1市斤,下下6.2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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