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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战书解释宪法修订,岐山当选人大代表 -- 诺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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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像他这个宦路不接地气还谈不上。
家园 越看越像五毛
家园 他就是好摆拍

点看全图

通宝推:wioter,西安笨老虎,东方白,
家园 看的我忍不住。

真是乐死人。

家园 这个不能算是摆拍吧

围观群众表情自然,看哪儿的都有。县委书记目视镜头也很正常啊,他肯定知道带来的干宣传的要拍照啊。这个不能算是摆拍吧,就是个一般工作照。

家园 眼神不对。
家园 不是不能搞宣传,是因为私心,宣传搞得太拙劣了。
家园 富平血统,正定智慧,洞郎谋略,雄安规划,XX伟大!

还看过一张照片,老X带着小X出去视察,一模一样的做派,这些官宦子弟,做事不怎么样,做官那是从小耳渲目染,老道地很。以前总是和人反驳毛是刻意培养毛岸英,派到朝鲜刷军功,看看这些永远正确的老干部培养子侄的方式,才是群众推崇不会腹诽的。应该像宣传白头山血统的天降伟人金正恩一样,宣传我们伟大的X总,一降生就是栋梁之才!

家园 “。。。街上临时摆桌子。。。” 先摆工作,再摆拍工作照

“。。。街上临时摆桌子。。。” 先摆工作,再摆拍工作照

家园 小粉红靠不住

一有风吹草动,小粉红跑得比张宝华还要快

家园 随着监察委的实质性运作

以前纪委查证之后,叫“移送司法机关”,而现在官方公开的说法已变成“移送国家机关”。

家园 监察委、国家机关与大部委

监察委虽然通过接管部分检察院的职能成为事实上的准司法机构,但公开的说法却不认为是司法机关,而是国家机关。原因呢?一个可能的猜测:现在的司法机关,狭义的有公检法,广义的还包括:安全、司法,甚至武警的部分职能(目前武警已从政法委体系过渡到军委)。到底谁是司法机关,看看政法委的组成人员即可。因此,监察委被称为国家机关,可能的原因是:按党务条线划分它不是政法委监管的(司法部门),而是纪委体系,同时也避免将党的纪律机关、行政的监察机构“误认为”成司法机构而造成三权合一的“假象”。

纪委已经和监察部合署,现在又与监察委合署,一个尴尬是:法律程序上,监察部/厅长是由行政长官提名人大任命的,而监察委是直接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和行政长官一致),行政监察如果仍然存在并且和监察委、纪委合署的话,会造成和行政首脑间的产生路径、从属关系不明。所以,取消行政系统内的监察体系,直接并入监察委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避免了三家合署的局面。

司法移送从外部移送变成了内部移送,纪委系统越来越成为超级权力机构,那么谁来监督纪委?纪委内部虽然已有内监机构,但显然外部的监督更有效也不可或缺。现有的机构设置中,最为合理的安排应该是检察院,因为它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监察委的成立大大削弱了检察院的权力,目前的核心职能只剩公诉和法律监督两项。为应对纪委权限的膨胀,作为政法委系统的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和实质化成为权力制衡的一方很有必要。

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呼声,就是大司法部。目前我国的司法部只有律师、公正和刑罚3项职能,将弱化的检察院和小司法部抱团取暖,成为国外流行的大司法部,似乎是一个合理的举措,但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由一个机构监管,这种左右互搏的局面也会很难堪。

不过,国家机关的大部委化估计是一个趋势,大交通已经形式上存在,大文化(合并广电新闻)也是越来越被接受的呼声。事实上,一个更为紧迫的变革是:将各地的民族宗教部门一分为二,民族从上至下并入大民政部,宗教进入统战,这样既合理合法,又避免了用宗教绑架民族的企图(现在的民宗局几乎就是穆宗局了),唯一麻烦的是统战不是行政机构,会造成部分行政职能的缺失。

目前宗教的有关机构,人大有,政协有,民宗委有,而政协(按党务)属于统战体系,因而统战部也有宗教的话语权(还有个隐含的宗教相关机构是公安)。宗教有组织能力,有意识形态,是挑战TG的天然对手,所以,由党务统战部门全权掌管宗教事务很有必要:取消人大的(这是权力来源机构,不能让宗教势力参透),保留政协的(圈禁高层宗教人员),强化统战的(目标是将外来宗教中国化,粉碎底层宗教势力的动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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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律师应该归监察管
家园 几点看法

1.原来地方政府序列的监察机构,在地方监察委成立后已撤销,今年两会后中央层面估计也是如此。

2.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委)?这的确是个很关键、很敏感的问题。理论上应该是清楚的,监督权在党委和人大,不过这两个机构如何监督是个问题,政治监督和组织监督应该没问题,业务监督恐怕很难实现。目前看,只能靠检察院和法院的制衡,大司法部的办法似乎不行,毕竟它还是政府序列部门。

3.赞同拆分民宗委,民族工作划到民政部门,宗教工作我认为应划到公安部门,民族问题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还要执行利益倾斜政策,宗教问题的关键应该是管理,拆分民宗委可以解决族教捆绑问题。党委、人大、政协的宗教宏观管理职能可以继续保留,只要公安的微观管理到位,其他问题就不大。

通宝推:三笑,
家园

1、人大是正式的、理论上最高的法律监督机构,与检察院的差别至少有:人大通常是事后监督、一般而非特定问题监督、程序性监督。

2、宗教进公安,我觉得不妥,因为实际上公安目前就有宗教相关监督职能和人员,而在公安内部成立独立的宗教部门,为宗教势力堂而皇之的进行宗教执法埋下隐患。

3、人大的宗教管理还是去掉好,应杜绝宗教势力可以合法的进入任何强力部门、立法机关,只有政协作为协调和务虚机构可以给宗教势力留点空间。

通宝推:雄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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