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二七惨案到土改迫害地主——正在被修改的记忆 -- 林风清逸
如今的网络上,常常可见一些人对历史遭遇的回忆。这些回忆从人物身份上来说,有名人后裔的回忆录,如章诒和的《往事并不如烟》,描写在美国人凭借先进的工业能力肆无忌惮的轰炸中国沿海城市(据说连沈阳附近都遭到了轰炸)、苏联凭借先进的工业能力形成的强大军队谋求取得一些中国权益以完成美苏对抗布局的环境下,在中国极度缺乏技术工人和科学家、连一根小小的钢钉都要进口的背景下,旧式舞文弄墨吟诗作赋的文人却还希望能够重新过上拿着相当于几百乃至上千名工人工资、为官员财主写几个字就可以挥金如土的好日子,而这样的日子没过上,还要遭到群众的批判,于是被吓破胆的富家小姐为了减少一点罪状,含泪将自己无数双高跟鞋的鞋跟锯掉,而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高跟鞋的鞋跟里有钢筋(请注意当时我们连钢钉都要叫“洋钉”!),娇小姐锯不动,委屈得呜呜地哭;也有不知名的小人物的后裔的回忆篇章,类似于“我的祖父当年是地主,子女不许上学就业”,或者“我的祖父当年吃喝嫖赌花光了家产,结果解放时变成了贫农,一家过上了保送上大学、优先入伍参军的好日子,现在都是干部子弟”。这些从名贵人物到廉价人物体系完整的回忆录,其内容概括来说就是:“革命非常粗鲁、愚蠢。”
看着这些所谓的回忆,我忽然想起了过去的一件事。
很早以前有本书,综合了1840年以来的中国革命史材料。里面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民国时代,人民群众的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工作很辛苦,而收入很微薄,穷人的命如草芥一般廉价,动不动就死了。就在这个时候,在湖北武汉,有一个律师站了出来,组织工人成立工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权益。一切似乎从这个时候都走上了正轨。干活拿工资,赚钱吃饱饭,好日子就要来了!
然而革命为什么还是发生了呢?因为,没过多久,民国政府出动军队,将工会领袖抓起来杀了,将这个律师也抓起来杀了。而这一切,都没有经过法律。
这件事,就是二七惨案。民国政府出动军队杀害几十名工人的事,发生于1923年2月7日。我们翻开日历,可以看到,这一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二。第二天,就是腊月二十三,小年。
民国政府出动军队杀害律师的事,发生于1923年2月15日,也就是现在很流行的情人节的第二天。我们翻开日历,可以发现,这一天是大年三十。第二天,就是正月初一,春节。
小年前一天,杀了工人;大年初一前一天,杀了律师。这是什么样的节日气氛啊!工人想吃饱饭,想拿回工资,于是军队就来杀他们。律师帮助工人拿回工资,于是军队就来杀了律师。这就是当时的社会!这就是当时社会所选择的政府!这就是当时社会所选择的社会治理模式!这就是被推翻了的旧社会!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说,面对这样的社会,革命有正当性吗?
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娇小姐妆化得跟鬼似的坐着小汽车整天出去跳舞,老百姓是不是觉得她就是个吃人的恶鬼?
在新社会里面,老百姓仅仅是不再让吃人的恶鬼继续吃人,并没有将鬼捉起来杀掉,这是什么样的宽宏大量!可是鬼呢?鬼却委屈得扑簌扑簌掉眼泪!
在旧社会里,有罪的不是哪一个人,是整个阶级里的所有人!是这个阶级选择了这样的统治!是这个阶级在维护这样的统治!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即便个别的人不同意这个阶级的做法,但是这个阶级是有罪的。只能让这个阶级里面的人,都退出这个阶级,从而消灭这个阶级。这就是社会主义改造。
而在改造面前,鬼小姐的选择是委屈得掉眼泪,是在多年以后,泪眼婆娑地写回忆录控诉社会改造。
我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当时的人们在战场上面对无论多么猛烈的炮火都要奋勇前进,为什么当时的人们在刑场上面对无论多么残忍的刑罚都会坚贞不屈。鬼在吃人,为了不被吃,自然要坚决杀鬼。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鲁迅写狂人日记,说历史书里的字里行间都是吃人。吃人的是什么?吃人的就是恶鬼啊,可是鲁迅能直接说出来吗?连鲁迅都不敢直接说出来啊。这就是旧社会,旧社会就是这样的。
我们真的要回到这样的社会去吗?
我不知道别人敢不敢回到这样的社会里去,反正我是不敢。
革命一旦胜利,革命的原因就会被消灭掉;新的时代就会忘记革命的原因,于是革命就变得不合理起来。
当我们遗忘了一切过去之后,新的循环就会开启了。
人,又要开始被吃了吗?
未必全是因为这个
当年往左打得太死,所以事后向右掰轮子也很正常,毕竟天天吃龙虾象拔蚌也得吃腻味了,突然喝点棒茬粥就觉得特好喝特养人
左多了会右,右多了会左,社会就这么波浪式前进了
当然轮子没掰好翻车了的也不是一个俩的了
“共产主义者很清楚,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他们很清楚,革命不能故意地、随心所欲地制造,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共产主义原理》
革命不能不接地气儿地瞎搞,否则不成功。。。反革命也一样,不能不接地气儿地瞎搞,否则也不成功。
当革命的形势形成的时候,革命得到合乎时宜的领导,大机会成功。。。当反革命的形势形成的时候,反革命得到合乎时宜的领导,也大机会成功。
当二七大罢工所依赖的历史环境被改变了之后,社会承平,认识不深了,斗争不激烈了,就有了反二七大罢工的温床了。。。。。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福祸相转。。
你的两个否则,意思是说革命是人为的。
但是你所欣赏的那句话的意思是:革命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善良,是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温良恭俭让,越有财富越容易做到
而当年,多吃一口,就能活;少吃一口,就是死
都是血淋林的仇。这种仇恨覆盖整个阶级
的话,算不算吃人?
就算吃人?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所做的偿还,已经太轻
让人想起西游降魔里一开始那个道士。
道士胡乱抓了条鱼骗村民。陈玄奘提出质疑。
道士往前一跳:“你。。。。。。无辜的父亲惨死,你竟然。。。。。。”
都是用感情渲染代替说理。只要诉诸感情,诉诸仇恨,什么道理都不必讲了,什么论证都可以含混带过。那个没有眼色的要来叫真,只需要:“你。。。。。。”
苦情一扇起来,道士都不必出马了。
自有大婶前来质问陈玄奘:“你死过老公吗?”
“受农民一样的苦“,到底,受苦是不是“吃人”?你给个准的。
地主让农民受苦是吃人,翻身农民让地主受一样的苦不是吃人,那么唯一的逻辑解释,就是地主不是人。
对不对?
剥削是吃人,而赔偿和赎罪不是。否则,哪还有什么公义
更何况,相比欠下的债,那样的赔偿已经很轻。只看到地主比以前苦了很多,却没看到实际大家同样都在受苦?
很推崇民国。
除了他本人的家庭以外,他的老婆张允和是合肥四大家族的千金,也就是网上炒作的“张家四姐妹”(另一个张兆和是沈从文的夫人),还有最后的贵族之类的。
张家姐妹出了一些书(如《张家旧事》《曲终人不散》),多是回忆自己的家庭的,特别是她们小时候生活的。比起来,章诒和的那本回忆有些相形见绌了。
比如,他们的母亲也是浙江的豪门,极其富有。但因为他们的爸爸是过继来的,所以,他们的母亲18岁嫁进来,就怀了14胎,在36岁时因产后拔牙感染死了。在他们的书中我只看到他们对富裕生活的描写,比如在苏州的园林中的生活和游戏,用家里购置的电影机看电影等;没有看到对他们母亲,一个同样富有的千金在36岁就死去的原因的丝毫批评和反思。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怎么个一样呢?
是和旧社会里农民一样的苦,还是新社会里农民一样的苦?这个概念要分清。
干活辛苦不辛苦?辛苦。
新社会里的农民吃了这样的苦。
妻子被抢走,孩子被饿死,自己被屠杀,苦不苦?
旧社会里的农民吃了这样的苦。
在新社会里,农民有没有让地主吃旧社会里农民的苦呢?
公审告诉我们,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犯罪的依法杀掉,只不过是集中审判,不是屠杀;没有犯罪的,劳动改造,没有屠杀。
那么问题就来了。
蹂躏、欺辱、掠夺、杀害,这是吃人。干活吃苦,是吃人吗?
是谁,将干活吃苦,与被蹂躏、欺辱、掠夺、杀害等同的?
是剥削阶级及其倾慕者。
那么,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