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评张春桥的《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一文 -- 温相
先写一个楔子出来。
前一段有人把张春桥的成名作《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端了出来,借此为张春桥辩护,试图说明此人原来也是一名无产阶级理论家来着,当时,因为业余时间有限,所以,没有腾出手来写点什么东西谈这个法权思想的形成。现在正好因为研究晚年毛泽东涉及到了这个话题,就准备利用一点马克思的对这个的论述做一些必要的解读。
资产阶级法权这个词原产生于马克思在阐述按劳分配时采用的词语。毛泽东曾经多次提醒党内同志注意,不要上了那些号称是懂得马克思主义其实并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假马克思主义的骗子的当。而对比马克思的原文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定义乃至由这个法权派生出来的关于按劳分配的涵义就可以知道张春桥的断章取义之所在。
下面我将具体的来谈一谈。
(未完待续)
的内容理想化,空洞了一点,但却是道出了无产阶级政权的paradox.当然写作动机就另当别论了,
迎合毛泽东当时关于一大二公这类东西的喜好,比如说当时中国搞的公社,马克思以前就对这些封建田园似的的组织形式做过批判。可以参见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70页、765页、762页,上面有马克思的具体原话。
张文的本意如何不论,但是其文章还是符合毛泽东提倡大家学习《甲申三百年祭》的原意的。
毛泽东提倡学习《甲申三百年祭》主要是要给大家打预防针,防止进城后腐化变节。张文也不是就要恢复供给制。主题还是放在“彻底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同群众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关系,上下左右完全打成一片,大家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工作,一致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
其中,“平等的相互关系”是关键词。既然共产主义的目的是要消灭阶级社会,那么在现阶段提倡鼓励等级制度显然不是通向最终目标的捷径。
张的这篇文章,说到底其实并没有脱出古代儒生要求大家“存天理,灭人欲”的号召。如果不因人废言的话,张的这篇文章也并没有多少可以指摘的地方。毕竟他说的那些现象都是事实存在。至于他提出的解决方法是否可行,至于他本人能否做到这一点则是另一回事。
毛泽东对这篇文章评论也是如此:“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因为它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说,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但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
很难说张就是摸准了太祖的心理进行逢迎拍马。否则的话《邓小平文集》里比这肉麻的话有的是。
关键的问题,在于张提出的这些现象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而这些都是在张的政治生命彻底结束后出现的。所以,张的解决方法未必可取,可是也未见得就有更高明的方法。
小弟记得马克思原本的意思是凭借所有权而获得相应报酬的制度。这种制度同资产阶级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而获得利润类似:一个劳动能力强的人、干的活多的人要比劳动能力差、干的活少的人挣的多。但实际上由于个人处于不同的企业中,家庭条件也不尽相同,个人成长的经历也不同,这种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方式,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举例来说,两个人劳动效果完全一样,但一个人单身,自己吃饱全家不饿,一个上有老下有小,假设后者的老人和儿童全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后者的实际劳动所得要比前者少很多――这就是按劳分配的不公平。
请你给看看,指教一下。
也就是说,早在张之前就已经有之。不客气的说,在文革前和中,为各领袖造招待所之风盛行,这难道不是等级特权?
到湖南的滴水洞参观过,印象很深的是,其建设时间恰恰是三年灾难时期。而在路有饿死骨的时候,为领袖建造只住过短短几十天的东西,不是特权是什么?!这些也是在张的政治生命结束以后发生的?
张的所谓方法根本就不是方法,因为其弊端早就显现。而其无视其弊,妄言“彻底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再空喊几句口号,就可以遮盖一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