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不要监管国企——回陈王奋起挥黄钺的质疑 -- ifever
我刚才隐含的贪腐评判就是能力外和能力内,虽然不算精确指标,但多少还是能区分大量国企私企或是大型中型间的贪腐差异。现在国企和大型企业员工如果调入对应的私企和中型企业,多数干不好,一个能力有问题,一个劳动强度不适应,这就很说明问题了。一家忙得屁股都坐不住的企业是很少出现贪腐问题的。
违规的主要是私企吧,两桶油敢违规?
我觉得环保监管的主要问题是各种小企业
两桶油,不存在国家不敢让他停业整顿所以敢肆意违规的情况
因为违规国家可以随时换人,谁能让两桶油不违规,就让谁去管。
如果我是垄断企业的领导,我大可以随便弄点小动作说你查环保影响了我生产,导致油品断供。其实都用不着真断供,只要放出点风声出去市面上就乱了。到时候上面就得给环保部门施加压力,让他们睁一眼闭一眼算了。
想换掉我?没那么容易。一个大企业的领导岂是说换就换的?领导层有点动静下面就人心惶惶,断供什么的就更有借口了。再说了,我在本企业一年年熬上来的,上上下下都有我的人。你空降过来一个人用不了多久就能给你烤成窝脖的烧鸡。
私企当然也要监管。不过私企和国企违规的情况不一样,不能用同一个方式处理。对私企,主要是加强监管人员的管理,防止腐败。对国企,可能更关键的是要剥夺其垄断地位,防止没了张屠户还真吃不了连毛猪的情况出现。
我说的是市场化不是私有化!是把一个垄断的大国企拆成几个互相竞争便于管理的小国企。还什么“论证如果100%私企就能监管好”,这不典型的牛头不对马嘴吗?
大公司也好,小公司也罢,都是要挣钱的。这和不以挣钱为目的的政府机关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所以你用公司贪腐没法控制来类比作为政府机关的监管部门贪腐没法控制根本就是概念错误。
对于公司来说,考核的最终指标很多时候是挣不挣钱,不是贪不贪。因此对贪腐的容忍度会略高一些。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要挣钱就必须有一点独到的技术,手腕或者人脉关系之类。这些东西会被某个特定的人所垄断。这也导致公司或者企业有时候不得不对一定限度的贪腐行为进行让步。也不能轻易的通过换人的方式来调查贪腐。但国家机关特别是完全不以挣钱为目的的环保监管部门完全不是这样。
我这里并不是说国家机关一定就比经营性的公司清廉。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其它的限制因素。另外还有很多人为的因素。我反对的是你胡乱的把自己在公司的经验照搬到作为国家机关一部分的环保监管部门上。
如果从私有制理论出发,竞争起作用的前提是产权明晰,你把大国企变成小国企,还是解决不了产权明晰。
如果从公有制理论出发,公有制的优势就在于可以克服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通过社会范围的统一协调计划来消除私人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消除经济危机和环境污染等外部性。
大国企的好处就是可以把外部性内部化。你把大国企拆开(比如硬把铁道部分拆),把本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化所有制性质硬拆成与社会化生产相冲突的小企业模式,把本来已经内部化的外部性又重新外部化。所谓鼓励竞争,就是鼓励企业追求本位利益,而不是整体社会利益。其结果,无非是重蹈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的覆辙。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经验上,都没有证据表明,高度竞争性的国有制企业可以或者优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企,或者优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企,反而很可能将二者的劣势结合起来。
成本很高。
至于垄断企业,再怎么垄断的企业也不是一个人,不可能一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是我天真,我倒是觉得你天真。换个领导难道比打老虎还难?
欺世盗名。
很早以前看到欺世盗名四个字,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直以来也有很多人在喊愚民,也不太懂怎么回事。经过这一次,马上懂了。
愚民,就是欺世的一种手段。
欺世,欺骗世人,然后盗取名声,盗名。
盗取名声,然后挟名欺世,欺负世人。所以,先欺世盗名,再挟名欺世。
只有打心眼里将世人当成可以使用各种手段操纵愚弄的蠢货,才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
监管一个县。你的月薪是8000,手下最低的3000, 平均4000,每天的工作场景是什么?
早上出发,坐在破旧的面包车里面下去巡查,到了任志强的造纸厂。在排污水的下游取样。由于出门的时候,40多岁升迁无望的马馼已经偷偷给任总打过电话,任总在你们到达前2小时关闭污水排出,取样的结果不问可知,正常;你们的车刚刚出厂区,污水的阀门又被打开了。
你们去了小鸟发电厂巡查,刚才的一幕大家有目共睹,纷纷给电厂老板发信息, 唯恐消息给晚了,好处拿不到。等你们去的时候,停用好几天的除氮装置又开始工作了,当初这套设备还是国家退税400万建起了的, 但每月运行需要3万块,电厂老板的小蜜又生了二小子,法拉利刚刚撞了,兜里钱紧, 不得已停了。不过老板也不含糊,晚上请你的一帮手下去KTV风流了一下,花了2万,花了1万给你太太买了个LV包包,你恐怕还不知道。
最后你们去了云松煤矿的焦煤厂。这家严重超标排污,你们早就想去整顿,连强行关闭的文件都准备了,可是上个月去采样的小何老婆的车后来莫名其妙被一辆卡车撞了,老爸也被电动车撞了,撞的人丢下一句话,小心不要多管闲事。小何大概明白怎么一回事,但又不敢声张。因为云松是人大代表,父亲常常仰望星空,伯祖爷爷甚至替大日本皇军干过,方圆百里,谁家没有受过恩惠。扳不倒云松,自己的狗命都成问题。小何去采样的时候,默默的接过云松煤矿的人准备的样本。回去一查,还是超标,但比起上次已经大幅度改善。小何知道怎么回事,但你不知道。
这个芸松焦煤厂是关呢? 还是不关。正在内部讨论的时候,市长的电话来了,小Fever啊,芸松这次有很大的进步啊,我们还是要谨慎点。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啊。煤矿一直亏损,他们一万多人就靠焦煤厂赚点钱维持了,真的要关,一个不好,会出大事。你只能领会精神说,芸松干得好!我们支持。下期环保周报的封面标题:焦煤厂也有春天。这样吧,内部发个限期整改的通知,六个月。6个月到了,旧的通知收回,换个新的限期整改通知。媒体要曝光,我们也有说法,你看早就大幅度改善了,而且我们发了通知,正在努力。最后再放几个五毛,外加自干五的自费鼓噪, 舆论战我们不会输。
书记拍拍你的肩, 小伙子讲政治,明年有好位置赶快给你,环保局长的位置只能给那些不听话的人去干。
神马? 还有人把瘟州市的情况捅到省里去了? 省环保局派人下来了? 谁? 郭德纲。哦,小缸子,老战友了。大家做简报:花团锦簇,去年广大环保战士团结奋战,花费了400万建脱氮,造纸厂自筹800万治污,云松焦煤的排放接近欧三SB标准, 正限期改进,达到欧四DASB标准。小缸子自己人,知道怎么回事,一笑了之,临走去任志强的造纸厂, 小鸟发电厂和云松焦煤厂取了样, 回去后省环保局进行了仔细的测量, 最后结论是瘟州市的环境状况确实大大改善了, 举报是失实的。小Fever也因为办事得力受到省市两级的大力表彰,年底考核优, 未过1年,升任副市长。
新来的环保局长一摸情况,倒吸一口凉气, 哎呀妈呀,这怎么弄啊?有智囊伸出两根手指,说,好弄,糊弄。
第一,我说过拆分大国企是为了解决产权的问题吗?我说的分拆仅仅是解决产品定价权和标准制定纠纷的问题。另外分拆以后的国企不能和中央政府直接叫板,对监管也会带来些便利。
第二,我反复说了,拆分以后的企业还是国企。无论公有制是不是真的就能像教条里说的那样彻底解决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都和我说的没关系。因为我根本没有一个字提到要改变公有制的问题。
第三,本来是用中国电信分拆做例子来说三桶油,你扯铁道部做什么?铁道部是公司吗?改完了以后出来个铁路总公司。这算哪门子的分拆?铁道部的事情我不清楚,所以也不想进一步的说三道四。不过很明显,铁道部的事情和电信,和三桶油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问题。没有可比性。
关于最后一点,那只能是你的观点。反过来认为这几十年的实践证明纯粹计划经济下的国企效率最为低下的人有的是。以前有个很火的片子叫“大国重器”,我看里面很多都是在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国有企业。
政府是裁判员,不是运动员。
破除垄断的目的就是不让运动员有叫板裁判员的实力。你说把裁判员也分拆了,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从监管难度看,不是简单的一个企业两个企业的问题。监管一个一万员工的大企业和监管两家各五千人的企业,前者的工作量并不见得比后者就少多少。
分拆了以后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不过我觉得像你说的价格战,不正当竞争这些问题都是市场上经常出现的问题,早就有解决的先例在。所以应该能够找到办法解决。但是一个垄断大国企依仗自己无法替代的地位跟中央政府叫板你怎么解决?
所以分拆之后会有新问题。但效果是把一个无法解决的大问题打散成了几个很有希望一步步解决的小问题。当然你要抓住这一点就说分拆以后问题更多了那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无非就是不做不错,大家等死呗。
我原本还以为会被人说我太现实或者太市侩呢。没想到居然被人说太天真。
别说三桶油这样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大国企,就是一个街道小厂的厂长也不是谁都能说换就换的。市里想拿掉街道厂长问题不大。因为一个街道小厂根本没有跟市里讲价钱的实力。但是如果是街道这一层,可能名义上街道对厂子有管辖权,但是街道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于这一家厂子的利润,那厂长甚至有能力影响到街道主任的人选。主客易位的事情其实一点也不罕见。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到,我真说不出是谁更天真了。
无非是拼凑一些最极端,最难监管的例子,然后说:看看,神仙都没办法吧。我们还是不要监管了。
就你说的云松煤矿,小鸟发电厂,要是真有这么强的背景,都可以直接从国库掏钱了。那公有还是私有有区别吗?
要我说,我还可以从卫星超高分辨图上发现污染严重,然后包子震怒,派了中央警卫局的人过来把云松扣下,小鸟抓了。然后问题自然就都解决了。
说老实话,这种嘴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考虑到监管成本,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一个万无一失没有任何漏洞的监管。从实际出发,一个有效的措施针对的是最一般,最容易出现的情况而不是你说的那种非常极端的例子。
最后还要指出的一点是,你的例子成立的前提就是四个字——上头有人!哪怕经济发展了,监管者的月薪涨到了每月8万,4万,老板的行贿能力也会增长到10万,20万甚至更多。上头有人的一样还是有人。所以现在要是监管不了,以后还是一样监管不了。那不是等于说我们干脆永远放弃监管算了?
出现这个错误的根本原因就是你用最极端的例子代替普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