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不要监管国企——回陈王奋起挥黄钺的质疑 -- if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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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之后,全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福利都下降了,可有几个领导因为这事下台了,
私有制下老板们应该更有行贿冲动这个观点谁都没啥不同意见。
不过好像之前的问题是要不要把三桶油从垄断国企拆分成非垄断的国有企业。
所以比较的问题在于非垄断的国企和垄断的国企哪个好监管一些。不是国企和私企哪个更好监管。
八项规定是中央下达的指示,而政府机关本身没什么可以用来跟中央讲价钱的资本。所以下面人只能认了,不会觉得是几把手的错。
但是垄断国企的领导不一样——明明你手里有可以和中央讲价钱的资本,可以为大家伙保住既得利益,结果你为了自己升官把大家伙都给卖了。不恨你恨谁?
要是分拆成非垄断的国企,那情况又不一样。因为企业没有能和政府讲价钱的资本了,所以剥夺企业不当利益,企业成员只能怪政府,不会认为是被自家领导出卖了。
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国企有资本,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有资本,这还用想,八十年代有人叫嚣联邦制,前两年有人说政令不出中南海,你说谁有资本跟中央政府叫板。
复 你这已经是胡扯了
就政令不出中南海这事,主要责任还是在中南海里面的那位。
就影帝关于成立民间借贷公司的指示,以我对金融粗浅的了解都知道这事一是根本干不成,二是照办的话一定会出乱子,海子里的人要是咬死不认错的话,具体办事的人丢乌纱还是小事,搞不好还会进去。
这和地方有没有和政府讲价钱的资本是两回事。根本就是上面下条指令让底下去爬手电筒,摔死还得自负责任。这种政令只有神仙和弱智才会认真执行。
乱命不行和抗命不尊其实不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