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啥是腐败? -- 方天化几
啥是腐败?
我看大家基本上不知道啥是腐败,虽然成天说腐败。
简单的说腐败跟偷盗和抢劫一样就是享受或占有并不属于自己的资源或财产,只不过腐败是利用公器或公权力做到这一点。
所以,越是公器或公权力多或大的地方,腐败就多,因此,腐败跟偷盗和抢劫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以享受或占有并不属于自己的资源或财产为目的,相对的, 越是公器或公权力少或小的地方,腐败就少。
由于偷盗和抢劫应该是自从有人的时候就存在了,甚至更早,比如说动物世界也有偷盗和抢劫,所以,完全可以说腐败自从有了公器或公权力就存在了。
所以,腐败是永远也反不完的,信不信由你。
比如说很多人以为制度可以反腐败,那是宗教思维,也许他们以为犹太人聪明,他们以为上帝给摩西的十诫管用,他们看不见现在的以色列,犹太人早就破坏了上帝的制度来,或者也许他们以为基督徒聪明,他们以为上帝在亚洲中东夜入民宅奸污处女生的杂种耶稣的新约管用,他们看不见基督徒离婚、堕胎还搞同性恋,或者也许他们以为美国人聪明,他们以为华盛顿不仅写了和言传身教亲自实行过的民主管用,他们看不见华盛顿不让女人投票。
制度是不管用的,无论是神的制度,还是神的儿子的制度,还是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皇帝的制度,统统都不例外。
我刚刚说了神的制度和神的儿子的制度,还说了华盛顿的制度,我提一个中国皇帝的制度,老中都应该知道古代皇帝有太监,因此也有管理太监的制度,你以为皇帝的管理太监的制度管用吗?
如果你相信制度,你应该不信我的话,你还不信西方人的话话吗?
西方有句俗话叫“laws are made to be broken”!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laws,反正上帝的法跟耶稣的法还有华盛顿的法有很多都被破坏了,除非你连同性恋或太监的心气儿、胆量或精神都没有,就跟别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啦。
因为,人为财死嘛,神的制度都管不住人,就更别提人的制度了,再说了,鸟还为食亡呢,人总不能连鸟都不如,有木有?
还有,“王侯将相有种”也是制度,有木有?
皇帝也是制度,可是呢,也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有木有?
总之,不要迷信制度。
言归正传,由于腐败自从有了公器或公权力就存在了,所以,如果没有公器或公权力,腐败就没有了,比如说中国古代的各个朝代,它们都是家天下,权力是皇家的,当官是为皇帝服务,那时如果有腐败的话也是偷盗皇家财产的另一个说法而已。
现在,大家明白了吗?
腐败是由财产的所有制定义的,绝对的私有制社会里是没有腐败的,本来嘛,“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腐败就是利用王的信任偷王的东西。
当然了,毕竟绝对的私有制国家现在应该是没有的了,如果有,哪里就没腐败,美国也有公有资源和财产,比如说美国的国家公园和军队等等等等,所以,从私有制这个资源或财产根本属性来看,私有制国家的公有资源和财产就相对公有制国家少,因此,私有制国家的公器或公权力就相对公有制国家小或少,所以,私有制国家的腐败就相对公有制国家小或少。
说到军队是公有的资源或财产,小布什和他的切尼打伊拉克就让很多私人财团发来财,这算不算腐败呢?
再比如说美国的整个民主制度,那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支持自己喜欢的人当选,目的是自己喜欢的人当选以后利用权力通过和实行对自己的利益有利的法律和政策,完全是用利益换选票,用权力回报竞选时的支持,简直就是民主等于腐败,这是不是民主制度是制度性腐败呢?
所以,别以为民主或法制管用,腐败是永远也反不完的,信不信由你。
民主就是腐败合法化,把公权力和利益直接挂钩,然后大家以竞选的方式,各个财团投资一段时间的公权力的使用权,比如说美国总统的权利的使用权是四年。
自然而然,如果你的财团足够财大气粗就可以两边押宝,所以,美国民主其实是独裁,看似两党,其实都是资本党,美国永远是资本党一党独裁,美国老百姓的选举就跟庄子的“朝三暮四”的故事是一模一样的。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除了中共的反腐败,基本上减少腐败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用民主让腐败合法化,差不多就是钱可以买权力,二是私有化,财产私有了,人家怎么用别人也管不着,当然就不是腐败。
顺便说一句,其实我以前也说过很多次了,私有制的政府必须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因此缺乏合法性,必须搞某种形式的合法化,比如说投票选举,也就是今天人们熟知的民主概念,相比之下,公有制的政府必须是为多数人服务的,因此自然有合法性,不须搞某种形式的合法化,比如说投票选举。
其实呢,我们中国文明是变化的和相对的看问题的,也可以说我们老中是辩证的看问题的,我们不是基督徒的非黑即白的看问题,所以,腐败也不是绝对的坏,“有一利必有一弊”,反之亦然,“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比如说很多人即便不是津津乐道也是不会郑重其事的许世友喝酒,等等等等,其实也是挺腐败滴,但是,“水至清则无鱼”嘛。
无论如何腐败其实就是一种偷盗,除非你想私有化把腐败合法化,所以老中的一党独裁才是治腐败的唯一有效办法,因为除了国法还有党纪,国法其实往往没用,因为法律程序不仅慢还需要很多标准很高的证据很难得到,特别是腐败又往往不涉及人身安全,所以还有拘留期限,比如说周永康,严格按照法制恐怕还得让人家自由回家,然后请律师。。。。。。。。。。。
本来中国古代就有“人在公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好比今天中共的党纪,也就是说对当官的要求比对老百姓高,或者说当官的没有人权还不享受法制保护,当然拉,也可以说对当官的要求比对老百姓低,或者说当官的更有人权还更享受法制保护,这就看你坐在那里了。
最后,其实呢,还是“水至清则无鱼”,所以,反腐这事真没那么严重,而且首先属于党纪,其次才是国法,因此,不必非黑即白,更不必嫉恶如仇,因为毕竟这些人也是有贡献的,而且有的贡献还很大,当然了,里通外国另当别论。
刚刚发现前几天跟过几个腐败帖,一并收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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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带头违法,这毕竟是大问题。腐败消灭不了,但是带头违法,国家还怎么管理。
照你说的,私有制既可以减少腐败的机会,还可以把腐败合法化,何乐而不为。
腐败既然本质就是公权力寻租,而且一切反对寻租的办法都不可能奏效,那么理清楚这个寻租市场的买卖关系就很重要,因为权力是受其影响的。
如果美国的公权力寻租是个自由买卖市场,总统议员本质上都是在为资本们打工的,权力的来源与使用主要受资本的控制。那么在中国,这个关系就倒过来,即权力的来源与买卖都由权力说的算,好处是表面上权利控制在tg手中,但是市场不规范,不透明的结果,第一是资本的利益不能通过寻租的过程保障,二是公权力因为寻租的是地下市场,对于其背后代表的利益不明确,对于权力的运作有巨大危害。
如果说美国的权力寻租是个有法可依的自由市场的话,中国的权力寻租则相当于黑社会体制,向资本受保护费的阶段。黑社会总要洗白,上岸,否则公信力合法性就没有民意的基础,而反映民意的最终办法只有选票一个途径。因此,现在的体制不能利用民意来钳制这个权力市场的规范化,是与法制的得不到尊重,民意不能起其本来可以依赖的作用相关的。
因此,习总的宪政的说法其来有自,这不是改不改旗的问题,而是事关民族百年大业的问题。
两者之间我宁愿是前者, 因为我的政府可以是专政的政府,对付黑社会有一套。
一旦寻租合法化,万劫不复。
如何保证黑社会不会得到最大权力呢,事实上,这次揭露出来的已经很震撼了,如果令与薄都进入常委,康曾等人后台遥控,加上271,一旦最后弄个黑社会老大做总书记,那才真是万劫不复呢,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的一百年成果全部泡汤,巴西化,印度化,菲律宾化指日可待。
486,586能有这个素质与一些老人还在,勋贵后人中有使命感的人还有,有很大关系。到了老人不在,勋贵后代普遍被收买的时候,还有指望出现这样的总书记么。
换个角度说,这次tg不怕自己打脸,把长老都公布于众,更与tg历史上不同的做法是,通过海外媒体把自己家丑外扬,别跟我说tg管不住外泄渠道,这就是为了让所有的保守派开开眼,这套靠家法管理国家的道路快要走到头了,这次差了一点点,还有下次么,亡党亡国比任何时候都近在咫尺。
腐败当然不要紧,民主就是钱换权腐败合法化,一切都看你的资源有多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穷的时候就不能腐败,贪污一块钱可能就是死罪,富一点了,贪污一万块也不是死罪
非黑即白是小孩子看小人书好人坏人的思维方式,不要非黑即白的看问题
以公器谋私利,即为腐败。
看给急得。既然贪污不能消除,结果靠贪污治理国家,组织队伍,这不成了蒋凯申了么,于是就靠反美反宪政与蒋划清界限,这条路连凯申儿子都知道走不下去。
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台湾的视频,看一分钟就足够了
[FLASH]https://www.youtube.com/v/DDZ2RKCmrI8[/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