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David Crystal:钦定版圣经与现代英语 -- 万年看客
我十分感谢大家的到来。我知道,之所以大家今天过来给我捧场因为你们都买不到《哈利波特》全球首映的电影票(笑声)。听我作报告只能算退而求其次,不过我会努力按照少年巫师系列电影的魔力水准来要求我自己的。
我想你们已经注意到了,今年是钦定版圣经首次出版四百周年。周年实在是个奇妙的东西,能够很有效地集中人们的注意力。去年的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人特别注意过钦定版圣经,至少并不比过去十几年更加上心。但是自从今年以来,你们听到过多少次钦定版圣经的全文朗读呢?仅仅据我所知就有十场类似活动。当然这些活动都颇为值得一观,一开始全都气势高涨。创世记与出埃及记的诵读的确令人激动而兴奋,但是民数记与申命记还是难免令人走神。直到新约部分气氛才重新活跃起来,如果到时候你还没打瞌睡的话。从圣经研究的角度来看,今年的确是令人兴奋的一年。当然现在我们已经开始筹划明年的周年活动了,比方说狄更斯的逝世周年。周年活动的计划表已经排到2016年了,到时候我们要纪念莎士比亚的忌辰四百周年。
所以今年对于增进公众对于钦定本圣经的了解确实有着重大的意义。围绕着这个特定的圣经版本,人们发动了声势特别浩大的公关活动。想想钦定版经年以来都接受过哪些赞誉吧。先看过去五十年,丘吉尔就亲口将钦定版称作“英语文学的杰作”。再看过去一个世纪,柯勒律治声称阅读钦定版“能够根治文笔粗俗的毛病”。还有很多名人发表过类似言论。比方说著名英语专家、《宾虚》的主演查尔登.海斯顿——比前面两位都上档次(笑声)——就认为“钦定版是塑造英语发展的伟大力量”。但是他为什么如此热情呢?因为他曾经不得不把整本钦定版从头读到尾。他为什么要把整本钦定版从头读到尾呢?因为他要在《十诫》里饰演摩西。所以钦定版才会给他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还有人谈到了钦定版与我们所熟悉的现代英语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至少在我看来局面似乎有点失控了。人们声称钦定本决定了现代英语的面貌,没有钦定本就没有现代英语。我的同行梅尔文.布莱格——顺便一提,他最近的几本著作着实令人叹为观止——不久前就声称“钦定本是现代英语的DNA”。弗兰克.菲尔德议员接过了这个话题,现在这句话已经小有名气了。我对基因科学没什么了解,但是我的确直到DNA在生物体内无处不在。如果说钦定版是现代英语的DNA,那等于就是说现代英语的每一个单词都能体现钦定版的影响力。对于我来说这话实在说得太过头了。因为假如你当真阅读过或者听别人朗读过钦定版的文本,首先注意到的应该就是1611年的英语与今天的英语之间究竟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异。
首先是单词拼写的不同。钦定版当中有好几百个单词的写法与今天不一样。比方说assuaged(缓和的)在钦定版当中就拼写成了asswaged,plucked(拔去的)则拼写成了pluckt。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其次是标点的不同,因为标点系统在十六世纪末期才刚刚形成,此后逗号与分号之类的标点才得到应用。我毫不怀疑,各种不同当中最招人恨的就是所谓的“菜店撇号”,即用撇号来标注复数形式。例如potatoes就成了potato’s。今天这种用法在标准英语当中已经见不到了,但是在钦定版当中却比比皆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也是一样。hours成了hour’s,theirs成了their’s,当时标点体系还没有彻底定型,所以与今天相比差异明显。接下来是词汇的不同。只要看一下钦定本的词汇索引,就会看到例如peradventure(恐怕、万一)、tarry(柏油)以及woot(呜呼)之类的单词。再接下来是语法的不同。比方说词尾都要加上eth,moveth,keepeth,digeth,等等。许多过去时态单词还没有特殊变化形式,例如今天的built依然还是builded,dug还是digged。词序的安排也与今天不一样,例如“in the likeness of God made he him.”还有“I laughed not”,今天我们都说“I didn’t laugh”。“In the day thou eat it thou shalt surely die”(你吃了那果子的日子就必死),这一个句子就体现了钦定本英语与现代英语之间的巨大差异。
再者,钦定本圣经与同时期其他所有圣经在行文风格上也具有很多今天见不到或者并未完全得到照搬的特征。的确,钦定版当中存在着许多体现非凡文笔的范例,得到了今人的钦慕与模仿,但是也有不少笔法如今已经不时兴了。先来看看以下引文:
“And they came, both men and women, as many as werewillinghearted,andbrought bracelets, and earrings, and rings, and tablets, all jewels of gold: and every man that offeredofferedan offering of gold unto theLord.”(凡心里乐意献礼物的、连男带女、各将金器、就是胸前针、耳环、打印的戒指、和手钏、带来献给耶和华。)
“……and every man that offered offered an offering……”假如我在自己的书稿里如此措词,出版社的编辑肯定要从三个offer里面划掉两个。编辑会说,“你不应该连着使用三个相同的单词,而是应当搭配使用不同的单词。”这种重复笔法今天已经不时兴了,但是在当时却很时髦。
再举一个例子。我想先问一个问题:你们当中有多少人在学校里听老师讲过,不要用and作为句子的开头?我不用看就知道大家都得举手。因为我们都是这样教出来的。这条规定性要求起源于十九世纪中期。但是假如你当真相信这条规定,那么四分之三的钦定版文本就都保不住了(笑声)。钦定版创世记第一章31节经文当中有29节都以and开头。其实这是希伯来语在英语译文当中的体现。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种风格在当时很正常。
总之,詹姆斯国王的时代与今天相比区别很大。所以在我谈论钦定本圣经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时一定要多加小心。这种影响绝对是存在的,但是你要小心寻找,深入探究,免得以偏概全。如果我现在让大家花上几秒钟好好想想圣经对于现代英语影响最明显的方面,你们大多数人恐怕都会想到源自圣经并且流传至今的谚语与短语。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例如节律方面,但是大多数人首先都会想到谚语。例如“肉中之刺”(thorn in the flesh),“膏中之蝇”(fly in the ointment),“童言无忌”(out of the mouth of the babes)等等,这也正是今晚演讲的关注重点。因为我想问的问题是:钦定版在谚语方面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谚语是最能体现钦定版影响力的领域。词汇还算不上,钦定版并未向英语当中引入大量新词汇。莎士比亚倒是这么做了,但是钦定版并没有。原因在于钦定版的译者们可以选择了十分保守的风格,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他们并不打算像莎士比亚那样在语言方面开疆扩土,而是打算反映过去几十年来的英语圣经翻译传统。钦定版的序言里面这样写道:“我们并不想提供更新的译本,而是从根本上更好的译本。我们想改进旧有的版本。”官方也要求他们以1602年的主教版作为参考基础。假如还不够的话,他们还可以参考此前的其他译本。也就是说,钦定本的编纂过程十分保守,译者们根本不打算创造多少新单词。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假如你想援引传统,假如你想出版译本一本人人能读的圣经,就像一百年前有人说的那样,“即便是田间扶犁的农夫也能理解”,那你就一定会充分发掘自古流传下来的英语谚语。因此正是在谚语的领域,你最有可能遇到不仅存在于1611年,而且延续至今的内容。
前面我已经提到了“膏中之蝇”,还有“我兄弟的看守”(my brother’s keeper),等等。类似这样源自钦定版的谚语在现代英语当中还有多少呢?这就是我们要回答的问题。你们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十条?二十条?五十条?一百条?二百条?五百条?一千条?五千条?你们肯定不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当初我首次想到要写一本关于钦定本圣经与英语的著作时,我回顾了我以前撰写的几本书,注意到我曾经如此主张:“钦定本圣经通过谚语深刻影响了英语语言。”扪心自问,幸亏当时没有人跟我较真,问我这份影响力究竟有多大,要不然我准得抓瞎(笑声)。
我觉得如今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于是几年前我利用圣诞假期的时间将整本钦定本通读了一遍,从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读到最后一个句点,一边看一边寻找谚语,每找到一个就标出来。为了避免遗漏,我又重读了第二遍。我坚信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上从未有过此等伟业,从来没人从头至尾将钦定本圣经连读两遍,想必我现在一定能留名青史了(笑声)。现在我已经胸有成竹了,我很准确地知道钦定本究竟为现代英语提供了多少条谚语。答案就是——待会儿我再说(笑声)。
做这种工作一定要警醒,因为这些谚语未必会出现在每一页上。有时候接连好几页乃至整整一部书都找不到一条谚语,还有的时候每隔几行就会蹦出来一条。例如马太福音就是后者的典型,而旧约当中的某几部书则属于前者。请允许我在这里详细阐述一下。我希望让你们也能体会一下我当初做这份工作时的感受。我要读一段旧约经文,你们要注意现代谚语会在什么时候出现。这样做要花一点时间,因为我总共要读10节,而前9节都没有谚语,不过这正是我的用意所在。现代谚语将会在突然之间扑面而来,你绝对不会错过。以下就是钦定版创世记第四章该隐与亚伯的故事。我还要以1611年的口音来朗读。四百年来英语的读音也有了变化,尽管与今天的读音区别并没有那么大,不过听上去已经很有趣了。
And Adam knew Eve his wife; and she conceived, and bare Cain, and said, I have gotten a man from the LORD.(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And she again bare his brother Abel. And Abel was a keeper of sheep, but Cain was a tiller of the ground.(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And in process of time it came to pass, that Cain brought of the fruit of the ground an offering unto the LORD.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And Abel, he also brought of the firstlings of his flock and of the fat thereof. And the LORD had respect unto Abel and to his offering: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But unto Cain and to his offering he had not respect. And Cain was very wroth, and his countenance fell.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And the LORD said unto Cain, Why art thou wroth? and why is thy countenance fallen?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甚么发怒呢、你为甚么变了脸色呢.)
If thou doest well, shalt thou not be accepted? and if thou doest not well, sin lieth at the door. And unto thee shall be his desire, and thou shalt rule over him.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And Cain talked with Abel his brother: 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they were in the field, that Cain rose up against Abel his brother, and slew him.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And the LORD said unto Cain, Where is Abel thy brother? And he said, I know not: Am I my brother's keeper?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没错!连着读了十节,总算遇到了一条谚语。我当然认识这条谚语,我已经听过千百次了。这条谚语在各种现代语境都得到过应用。但是之前的几节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只是一般性的叙述而已。这就是在钦定本当中寻找谚语的困难之一,你很可能读着读着就犯困,看见谚语也注意不到。一定要小心这个问题。
其次你还要小心,现代谚语的形式与钦定版里的形式未必一致。我们拿一条现代谚语打比方吧。“吃喝快乐吧,因为我们明天要死了。”(eat drink and be merry for tomorrow we die)典型的圣经表述。但是在钦定本或者任何版本的圣经里都找不到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是前后拼凑起来的。在以赛亚书里面说,“我们吃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let us eat and drink; for to morrow we shall die),没有“快乐”的事。路加福音里耶稣讲了一个财主聚敛的预言,这财主告诉自己的灵魂,“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take thine ease, eat, drink, and be merry),并没说明天要死。所以在过去几百年里,以赛亚书与路德福音不知因何结合在了一起,然后就有了这句“吃喝快乐吧,因为我们明天要死了。”
再来一句。“哭泣哀号咬牙切齿”(weeping and wailing and gnashing of teeth)。一听就是从圣经里摘出来的。其实并不是。马太福音里有“哭泣切齿”(weeping andgnashingofteeth)的说法,也提到过“哀号切齿”(wailing andgnashingof teeth)的说法。以斯帖书中则有“哭泣哀号”(weeping and wailing)的说法。后来这三句话也整合在了一起,于是就有了“哭泣哀号咬牙切齿”。重点就在于深入分析谚语并且找到现代的对应版本。
最著名的圣经谚语之一就是“膏中之蝇”,这条谚语是直接从圣经里摘出来的吗?也不是。这句谚语出自传道书第10章的一整句经文。“死苍蝇使作香的膏油发出臭气”(Dead flies cause the ointment of the apothecary to send forth a stinking savour)。这个简化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待会儿再说。
上述谚语有时与钦定本圣经有直接关系,一字不差地存在于文本当中,也有可能是来自圣经不同部分的各种碎片聚合而成的结果。总之谚语的分布很零散,有些谚语的存在形式更完全一些,但是再怎么说你也不能随便翻开一页钦定版就声称自己发现了现代英语受到的影响,因为这影响力真没你想象得那么大。
那么钦定本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如果说谚语只是零星出现而且总数量——你们还得耐心等一会儿,反正具体数字并不很大——那是不是说钦定版对于现代英语其实并没有影响或者影响有限呢?并不能这么说。因为这些谚语一旦进入现代英语当中,就会得到应用、改造、操纵以至于玩弄。这些谚语会出现在各种乍一看与圣经扯不上关系的场合。换句话说,尽管出自钦定版的谚语与表达方式总数量相对不大,但是其应用却极其广泛。
下面我就向大家证明这一点。这样做的最佳方式就是放幻灯。今年年初我开始巡回报告的时候,有人跟我说我举的例子都是我自己瞎编的,因为看上去太怪异了。绝对不是。今晚你们将要看到的每一条例子都是十足十是真的。先来说说“膏中之蝇”吧。为什么不呢?这是个完美的开端。人人都说膏中之蝇,你也说,我也说,老师学生也说,谚语词典里也说。但是假如你翻开报纸,就会发现以下文字:《小布什是布莱尔油膏里的苍蝇》(《卫报》),谚语就在这里,不过改头换面了而已。假设有人不知道“膏中之蝇”这条谚语,不知道这条谚语的圣经渊源,这条标题一定会使他摸不着头脑。你只有首先熟悉了谚语,然后才能辨识出改编。不仅只有英国人才这么干。下面这个例子来自美国:《众议院里的膏中之蝇》。
一旦我们意识到膏中之蝇只是个比喻而不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我们还可以反其道而行,刻意利用这条表达的字面意思。比方说下面这个例子来自加拿大某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希望通过研究果蝇来解决基因失序的问题,记者们就将膏中之蝇当成了报道的标题,这一回苍蝇与油膏都是真的。这里玩得是反转再反转的手法,背后的含义层次很难一语道破。
为了举例说明某一条特定表述如何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我想展示一下同一条谚语如何出现在各种不同场合。这里我用该隐亚伯故事里的“我兄弟的看守”来举例子。记者们很喜爱“我兄弟的看守”,而且还不止是他们,我们都一样。假如你要写一篇关于任何一家以照顾人为目的的机构,例如寄宿学校、医院、精神病院、养老院甚至监狱,任何保护照顾或者看守人的机构,都不妨使用“我兄弟的看守”。这样的例子我收集了十好几个。看电视剧的时候也会遇到这句谚语,尽管你根本没想到会在这里遭遇圣经。“我兄弟的看守”已经成为了超过一百多集电视剧的标题,例如《霹雳游侠》、《法律与秩序》、《急诊室》,甚至还有《魔界奇谭》。《迈阿密风云》的第一集也叫这个名字。稍微年长一点的人们可能还会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脱线家族》,再年长一点的人们可能还会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脱线家族》,里面有一集也叫《我兄弟的看守》。好几本图书都以“我兄弟的看守”命名。据我所知至少有两首歌曲与两份唱片专辑以此命名。许多网站也以“我兄弟的看守”命名,例如这个反映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网站。还有一家主打家谱学的网站也叫“兄弟的看守”。你们大概想不到这句谚语还会出现在例如地狱天使这样的摩托车爱好者团体里面吧?但是还真就有用“我兄弟的看守”命名的机车团体。要是半夜遇上他们就不用指望听到他们做祈祷了。还有很多其他团体也如此自称。德国有一家反种族主义团体就叫“我兄弟的看守”。
当然,拘于原文的用法有局限性。因此人们又开始在语法上做文章。首先可以改换代词。比方说迪斯尼动画片《夜行神龙》里有一集就叫《她兄弟的看守》。有一家艾滋病人援助基金会名叫“我们兄弟的看守”。有一篇反应美国城市交通拥堵的新闻名叫《他们兄弟的看守》。接下来还可以改换名词词性。已经有好几本图书与好几部电影采用了《我姐妹的看守》这个名字。有许多网站在起名字的时候都为了避免性别主义而煞费苦心。兄弟?太男性化了。姐妹?太女性化了。比方说有一家罗马天主教组织的网站就名叫“我兄弟姐妹的看守”。这种思想可以一直影响到最高层。奥巴马在2008年圣诞咨文当中就说道:“我们应当比以往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作为美国人的共同命运,我是我兄弟的看守,我也是我姐妹的看守。”报纸报道上说《当选总统奥巴马声称“我是我兄弟的看守”》,但这并不是他的原话。不过原话可能确实太长,不适合做标题。不光兄弟姐妹能够这么用,任何一位亲戚都能用在这里。任何一篇关于孝顺子女照料年迈父母的新闻都可以起名《我父母的看守》。1985年美国歌星贝蒂.戴维斯的女儿出版过一本感人至深的传记,名字就叫《我母亲的看守》。
还能怎么玩呢?还可以改变修饰名词的所有格。2008年,美国威斯康辛州某法院做出裁定,认为某位替邻居看管宠物狗的住户应当为了这条狗咬伤路人而承担责任。新闻标题是这么写的:《我岂是我兄弟的狗的看守吗?》(笑声)这种玩法还不仅局限于此,名词后面的撇号数量完全可以超过一个。目前为止我发现的最长的序列是下面这个。一位博主在自己的文章当中描述了自己怎样在别人的劝说下不情愿地为自家亲戚修电脑的故事。文章的题目是《我岂是我兄弟的小舅子的电脑的看守吗?》(笑声)
还有一种玩法是在名词前面加形容词。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我曾经不止一次见过下面这个例子:《我岂是雷曼兄弟的看守吗?》。更大胆的玩法是替换掉原谚语当中最显眼的单词。比方说“看守”就能替换掉。下面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足球球员转会,题目就叫《我兄弟的守门员(goalkeeper)》(笑声)。还有一篇关于医改的文章,《我岂是我兄弟的看门人(gatekeeper)吗?》。英语里用keeper结尾的单词很多,例如“帮佣”(housekeeper)或者“猎场看守”(gamekeeper),都可以如法炮制。相比之下想玩“兄弟”就不那么容易了。有一位政论家曾经写道《我岂是我的参议员的看守吗?》。还有一篇关于环境保护的文章,《我岂是我水源的看守吗?》。还有我本人最喜欢的一个拿“兄弟”(brother)开刀的例子,出自一位前任性工作者主张卖淫合法化的文章,《我岂是我妓院(brothel)的看守吗?》(笑声)——不得不承认作者确实有才。无论你对于文章的内容褒贬如何,这种语言表述上的神来之笔都很不一般。
再补充几个keeper的玩法。美国某牧师发现自己同事经手的善款账目出了问题,相关新闻的标题是《我岂是我会计(bookkeeper)的看守呢?》类似例子还有很多,不过我姑且先用一个笑话来收尾吧。有一幅漫画画得是动物园的猴子阅读达尔文的著作,漫画题目是《我岂是我看守的兄弟呢?》(笑声)。第一次听这个笑话还算好笑,听一百次就笑不出来了。你用谷歌搜一搜就会发现这个笑话已经烂大街了。
所以我应当如何阐述自己的论点呢?我用其他谚语也能举出几百条例子来,可惜今晚时间不够,想要过瘾的话大家还是得去看我写的书。但是在这里我可以给出我眼中的十大最有才谚语应用实例。第一条是出埃及记里的“天降玛哪”(manna from Heaven)。这里有一家教授如何利用当地原料进行烹饪的网站,名叫“德文郡玛哪”(manna from Devon)(笑声)。古巴有一位芭蕾舞演员名叫卡洛斯.阿科斯塔,关于他的新闻标题是《哈瓦那来客》(Man from Havana).
“五彩衣”(a coat of many colours)也是大家熟悉的谚语,至少看过韦伯音乐剧的人都知道。这里是一篇《卫报》关于克罗地亚居民节日出行的报道,题目是《五彩克罗地亚》(A Croat of Many Colours)。
马太福音25章,“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Well done, thou good and faithful servant)。你们恐怕想不到这条谚语的流行程度。下面这篇文章纪念了一位白厅的退休员工,题目是《好,你这良善的公务员》(Well Done, Thou Good and Civil Servant)。
下面这条例子你们不妨赶在我前面说出来。马太福音5章,“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假如你们要写一篇关于心脏病的文章,要起什么题目呢(笑声)?当然会说《心脏起搏器有福了》(Blessed are the Pacemakers)。大家也看到了,这种事我们都能做,而且我们在内心深处也都想把名言名句改头换面把玩一番,展示一下我们究竟如何别出心裁,然后再从谷歌上发现自己的段子早已经被别人发明了一千遍(笑声)。但是类似例句每一次出现看上去都像是新的,全无陈腐之感。这正是圣经谚语的妙处所在。
“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Sufficient unto the day is the evil thereof),马太福音6章。这篇论坛上的帖子起名叫《一天的邮件一天看就够了》(Sufficient unto the Day is the Email Thereof)。言之有理。
路加福音2章,“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because there was no room for them in the inn)。这篇新闻讲得是某市政府应对圣诞节节后垃圾数量大增的问题,标题是《垃圾箱里没有地方》(No Room in the Bin)。
马太福音7章,“寻找,就寻见”(seek, and ye shall find)。这个例子现在稍微有点过时,这是年初某博客关于搜捕本.拉登的文章,《寻找还得寻找》(Seek, and Ye hall Seek)。当然我们现在找着他了,但是标题背后的原则依然鲜活。
罗马书2章,“外邦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the Gentiles are a law unto themselves)。这句谚语与接下来的标题简直是天造地设。我们知道哪位电影明星以law为名呢?自然就是裘德.洛。于是就有了以下标题,《裘德.洛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Jude Law is a Law unto Himself)。law这个词还能玩得更精妙一些。法国有一条卢瓦河(Loire River),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卢瓦河还有一条支流也叫卢瓦河,不过去掉了结尾的e。于是某旅行指南对于这条支流的描述就是《自己的卢瓦河》(A Loir unto itself)
下一条例子你们也用不着我帮忙。马太福音13章,“种子有落在路旁的”(some seeds fell by the way side)。现在假如要你们写一篇关于温布尔登网球赛的报道,你们要起什么标题呢(笑声)?不妨就叫《头号种子落在路旁》。任何采用种子选手赛制的体育比赛都鼓励了这种用法。
在我看来,下面的第十个例子是我在所有圣经谚语以及相关文字游戏的分析当中所遇到过的最糟糕的双关语。以赛亚书65章,“我比你圣洁”(I am holier than thou)。我从未想到这句短语居然成为了某家纹身穿孔店的名字,“比你洞多”(Holelier than thou)(笑声)。
你现在如果皱眉不悦打算起身离开也是很可以理解的。但是问题在于生活当中的各个层面在这里都有所体现。圣经里的词句并不仅仅出现在阳春白雪的场合,即便是妓院也会使用圣经表述。这正是圣经的非凡之处。人们从圣经当中摘出各种句子,并且用在了出人意料的地方。比方说t恤衫,这件上面写的是“莫要论断人,免得被打脸”(judge not lest ye be smacked in the mouth);还有一件写得是“比你更宅”(geekier than thou),大概是给IT从业人员预备的。你能想象圣经语句被人拿来当成酒馆招牌吗?这家酒馆就叫“五彩山羊”(Goat of many colours)。
所以我们现在面对着怎样的局面呢?数量有限的几条圣经谚语被用在了极其多样化的各种环境当中。那么圣经谚语的总数究竟有多少呢?刚才我答应要告诉你们的。经过了之前提到过的大力通读之后,我得出的结论是257条。这比你们的想象是多还是少呢?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想多了。你们可能觉得会有好几百条甚至上千条,其实没有。257这个数字是根据我的评断得出来的。如果你也把圣经通读一遍,可能会因为眼光不同而发现几条我遗漏的谚语,或者排除几条我选择的谚语。你的最终结果可能会是258、259或者254,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果是250左右,不是500,也不是1000。
下一个问题:这257条谚语当中有多少是钦定版原创的呢?这才是真正有趣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是:18条。就只有18条而已。其他所有谚语早就都存在于十六世纪其他早于钦定版的英语圣经译本当中了,从主教版圣经到日内瓦圣经,从科弗代尔圣经到大圣经,尤其是1525年的廷代尔圣经。有些谚语甚至还能追溯到最早的英语版圣经,也就是威克里夫版圣经。绝大多数谚语都是廷代尔引入英语圣经当中的。正是廷代尔与威克里夫一再强调“我们想要一个田间扶犁的男童也能理解的译本”。他们引入了许多新颖而符合英语节律的谚语。此外他们还向自己的译本引入了许多早已存在于英语当中的谚语,从而增强辨识度。“眼中的瞳人”(apple of my eye)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句谚语是老式英语的产物,向前能追溯到公元1000年左右。如果你想做一个所有人都理解的译本,自然要尽可能地引入此类内容。
这正是有趣的地方。钦定版圣经并没有产生多少全新的谚语,但是的确大力推广了谚语的普及程度,其他任何版本的英语圣经都没有做到这种程度。例如膏中之蝇这样的谚语在十六世纪以前并没有大规模渗入日常英语当中,这个过程大约耗费了一百多年。我们所掌握的十七世纪文本当中很少见到圣经谚语,但是到了十八世纪它们就开始冒头了。当然也有一两个例外,比方说“根与枝”(root and branch)最早就出现在十七世纪中期,但这是因为当时有一场同名政治运动。剩下的谚语都直到一百年后才出现,其中绝大多数还要等到二十世纪。简而言之,之前我展示的各种文字游戏都是二十世纪的产物。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亵渎法》。十九世纪的《亵渎法》会像一吨砖头那样把任何胆敢将圣经当做文字游戏素材的人活活砸死。耶稣本人的言论尤其犯忌讳,有些现代记者化用耶稣言论的做法在《亵渎法》看来根本不能接受。所以圣经文字游戏的大发展直到二十世纪后半期才真正开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谚语的圣经渊源对于戏谑摆弄谚语的人们来说并不重要,换句话说你不必非得熟悉圣经也能赏玩其中的妙处。你没有必要非得相信圣经不可。当然你还是有必要知道这些谚语来自圣经,否则难免抓不住笑点。例如如果我说“要生养众多”,你就应该知道这句话的圣经词源。如果有一位将英语当做第二语言的外国人对孕妇说“你就要生养了,你的后代就要众多了”,这就并不好笑。因为你首先要知道用法的限制。无论我们信不信圣经都能说膏中之蝇。无论你是基督徒还是犹太人,就算穆斯林也能在学会英语之后说膏中之蝇。就算你不信教依然能说膏中之蝇。重点在于,这些谚语进入了英语而非犹太教-基督教英语。
因此我的最后一件工作就是给我的书起名字。我想了个很完美的名字,《五彩之书》(A book of many colours)。一个指涉圣经而且非常可爱的名字。我把书稿送到牛津大学出版社,工作人员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必须换个名字。你们猜为什么?不对,不是因为有人用过。也不对,不是因为有种族歧视嫌疑。还不对,不是因为太长。真正的原因要简单得多。因为题目当中的colours在美式英语中拼成colors。这一来这本书的英版与美版就要有两个不同题目了。我不得不换个题目。最终确定的题目是《生生不息》(Beget),我很满意这个题目,简短而又语带双关。就出现频率而言,beget这个词在圣经当中可谓无出其右,在旧约与新约当中出现了二百多次,比方说在列王记上与马太福音当中就用的很多,从亚伯拉罕到耶稣的谱系全靠beget才组织起来。如果用过去时态,beget一词的玩法也很多。比方说电影标题:《大白鲨II:大白鲨源起》(Jaws 2 Begat)。汽车也能这么玩:《迷你生迷你,再生新迷你》(Mini begat Mini begat new Mini)。人也能这么玩,尤其是政客。2008年某位驻扎华盛顿的英国记者就写了一篇新闻,发表于年末的《纽约时报》,《布什生麦凯恩》(Bush begat McCain)。当时有一种论调认为黑人家庭的社会形象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考斯比一家》这部电视剧,甚至还有人更进一步声称这部电视剧为奥巴马的胜选打下了社会基础。于是就有了以下标题:《考斯比生奥巴马?》(Did Bill Cosby begat Obama?)。接下来又有人分析居中女性形象的影响,于是这篇新闻又有了续作:《克莱尔生米歇尔?》(And Claire begat Michelle?),比较了两位妻子的异同。当然很多人并不真正理解beget一词的相关语法,结果就有了《T3将要生T4》(T3 shall beget T4)之类的题目。
所以我将这本书起名为《生生不息》,因为我相信这个题目最恰当地总结了钦定版圣经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谢谢大家。
哈哈,甚感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