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21:女汉子 -- 本嘉明
中加法律观念的巨大差别:
- 中国人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加拿大人认为任何政府都无权判人死刑;
- 中国人认为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加拿大人法律只允许你起诉一次,如果起诉失败了, 嫌疑犯就无罪释放了。想罪减一等重新起诉是不行的。
(国内要加薪的案子,公知和精英们绕来绕去的就是想冲破 “杀人偿命”这个天经地义, 不过还是没有成功)
选陪审员的时候, 控辩双方都选择权和否决权。辩方大概把精力集中在没有亚裔上来。 而控方,具体过程我没有了解,不过如果我是控方, 就放弃计较族裔, 但是坚持陪审员必须有正常的家庭,尤其是有女儿的。 坚决否决任何单身汉,离婚人士。
这个案子, 如果是个精通法律法官断案,因为常年阅读案例,对恶性事件习以为常,很可能扣法律条文的字眼,否定一级谋杀。
但是陪审团制度, 就是要引入非法律人士的常识和道德观念。 那些陪审员大概都想到了自己的女儿。让罪犯这样的人无罪释放太危险。于是非常快速地就认定了一级谋杀。
我也同感:松了一口气, 出了一口气。
如果对我自己要求高一点的话,希拉里比较难写。考虑到河里有很多熟悉美国,个性又认真仔细的河友,我想大家一起来写。方法是:我把自己的主要观点先列出清单,大家批判讨论,赞同或反对,并链接你找到的材料,补充细节。这样,最后展开成文字时,我可以吸收大家的意见,尽量平衡和周密。这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好得多。
这个“要点帖”,会随时补充更新。
要点如下:
1)HRC(希拉里的简写)特别的地方,是40几岁就进入了白宫层级(她是事实上的第二副总统,对总统的影响力远大于副总统),此后20余年始终在“华盛顿大鱼缸”的高端游动。要讲述“HRC是如何炼成的”,必须要讲一些古。
2)尼克松下台,中国的知识分子们至今仍欢呼为“舆论自由和民主的胜利”,其实给华盛顿开启了深远的灾难。在首都,舆论界和知识界互相利益纠缠,互相吹捧,一起给两党政治充当打手,党争从此变得极为严酷惨烈。而在这场(舆论界对白宫的)拳击赛中,总统永远是戴着脚镣挨打的一方。
3)克林顿夫妇“和平崛起”于落后的阿肯色州(相当于中国的江西省吧),带着理想主义的憧憬,愣头愣脑进入白宫,想为全国中低收入的人民干点实事,结果遭到迎头痛击。华盛顿的腐败,已经非语言可以形容。
4)(男)克林顿有政治抱负,有拉票魅力,因为出身低微能体谅民情。但他比较懒散,情绪化。正是HRC与生俱来的聪明自律,井井有条,才组织起1992年的选战,并在大家都不看好的大选初期,就预见到胜利。
5)由于HRC是克林顿的“唯一保姆”,精神层面可以互相取暖的“心灵鸡汤”,所以克林顿离不开HRC,但他又管不住自己的裤拉链。所以克林顿相当“惧内”,一旦HRC找到某个“新玩具”两眼放光了,就由着她去独霸,比如说健康保险改革。
6)在“小聪明”上,HRC强;大局观上,克林顿强。这两人的关系就是一个公司的两个创始人,发言权时时在变化:有时是平等的夫妻,有时克林顿是HRC的好爸爸,有时HRC是克林顿的好妈妈。
7)一旦认准一个伟大目标,HRC与其说是政治家和律师,不如说是传教士。她无比投入,把所有细节都掌握在大脑中;对自己的心血(提案),拒绝任何妥协和修改,像母狮子一样,不但无畏,甚至于对于打击不肯表现出一点点痛感。她的自负和高高在上的精英气质,既成就了她,也带来无数本不应有的灾难。
8)美国的总统,不可能全神贯注地执政,至少有一半精力用在抵挡各种人身攻击,这对于克林顿夫妇尤甚。中国培养领导人,是培养潜艇艇长;美国培养领导人,是培养潜水员。HRC在如此严酷的环境中幸存下来,受到锤炼,淬火,抛弃杂质。她的意志力,很可能会超过在“党的温室”里被“反向屏蔽”了30年的对手。奥巴马遇事的特点,是“躲,混”,混不过去再说。希拉里不是这样的人。
9)有一件事我始终迷惑不解,就是美国的“首都5城”(尤其是华盛顿特区,纽约),几乎跟美国其他地区(比如中部内陆)完全格格不入,政治上文化上都严重脱节。这一方面是内陆低收入乡镇地区仍然保持剽悍的民风,跟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知识分子和金融资本家严重不对付;另一方面是美国首都的过于傲慢和腐败,不接地气。这种“傲慢和腐败”集中体现在朝廷与民众的脱节,即美国联邦级议员的长期连任(隐性终身制)和家族世袭。
克林顿由于“莱温斯基案”,面临国会弹劾的危险时,根据民意调查,他在全国的支持率达62%(由于经济繁荣,也由于独立检察官逼迫总统过甚引发人民不满),但共和党执意推动弹劾,而国会内的民主党议员也首鼠两端,其根本原因,就是即便赞成弹劾会引起自己选区的部分选民不快,也未必影响这些议员继续连任,而克林顿动了他们的奶酪,则是实实在在的。
我经历了2次选拔,第二次是重案,程序要繁复得多(我没有写出来),估计柳乾案是按第二种流程走的。无论哪种流程,控辩双方律师是无法知道对面那个陌生人(陪审员候选人)的背景细节的,比如有没有家庭孩子等,最多知道对方的职业。道理很简单,透露细节越多,越不公平,如果你一定要此人家庭圆满,俩孩一狗,那不是在歧视不达标的其他陪审员候选人吗?
在近乎“盲选”的情况下挑选陪审员,大家都没话讲。
根据最新统计,大多伦多地区居民中,亚洲人(黄种人+南亚裔)占35%,但陪审员候选人人里,远没有这个比例,因为很多人没有入籍,只有居留权;或者设法逃避此征召。如果应征的人达到1/3的比例,律师那16个否决权根本不够用,就会有很多黄种人进入陪审团了。
王小丫的开心辞典里,求助现场观众能答对的概率是很大的
既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的表现,广大网民只要数量够大,没啥不能代表的
对这种重案,3、5个法官给出定罪罪名,对刑期只是给建议
广大网民觉得谁罪名合适,根据法律条文选择合适刑期(这个做起来太方便了,都不需要网民阅读法律条文)
和当前西方的评审员定罪名,法官定刑期基本反过来
只要参加的人数够多,应该是有个正态分布的,选人最多意见最统一的来定。所提意见法官声誉度+1
如果大多数人对法官定的罪名不同意,也可以再选择自己觉得合适的罪名+刑期,如果被广大网民推举为最中意的方案,可以发回重审或者高一级法院再审
当然这里网民必然需要实名制登记,每个人要想发表刑期意见前,对法院公布的案情描述、双方证据、控辩表述都必须有过阅读。这种描述必须咋样咋样,每个人的判断、意见都是匿名的,也不能事先查看已投票情况(可以定期公布总投票情况),这都是细节问题
总之指导思想就是:引进人民的参与,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不可能有人贿赂如此多的网民.既满足了网民当官断案的YY梦想,让他们有了主持正义的机会,又提升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降低了法官犯错误的风险,避免了人情案,好主意就是这样一举多得呀,自我表扬一下
好像知名的女政客都有这个特征,可能女性要在男性主导的权力场上拼下来不硬不行吧:她们要抗争更多,而更不容易获得支持。但大众往往不喜欢这样的女性形象,也许如此,貌似议会制的国家出女首脑的可能比总统制的国家要高,说服一帮冷静理性的政客比说服自由散漫的大众对女汉子要容易多了
个人觉得希拉里并非弱于克林顿,他们擅长不同的方面,但希拉里的亲和力个人魅力比克林顿差多了
支持lz。很喜欢希拉里,但每次都不希望她当选,谁让中美是对手呢
好文竟然没有注意到。
我们家到目前还从来没有被征召过。
居然还有人送朵花。
被告人不会因此 脱罪
耗资巨大,政府最后放弃
根本就是颠倒黑白嘛!这狗律师还真以为是自己翻案了,岂不知只是个由头,关键还是钱能通神嘛!
关键是这个大数据,大民主的思想绝对值得推广,寄希望于未来吧
验证方式比如说:每次提交时手机验证;
登记时身份证甚至亲自本人办理
水军无非是通过刷屏啥的,实名制应该还是有限制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