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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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教主是西西河的活宝,从他身上学到不少东西。

当然大多数是反面的。

河里不给教主立个传,真可惜了了。

家园 这段有点感兴趣

最精彩的当说王冉的辩护词和陈枢的辩护词相互矛盾、彼此脱节,

如果属实倒是想看看两个人的辩护词是怎么辩护的。

家园 一到关键地方就是知情人士!这个知情人士是周翠丽?

一个电话记录又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他不在现场在家里面么?7个小时被害人谈价钱。被告可有录音?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1/27/c_118318942.htm

这是新华社的 从 维持原判依据何在?开始看 最后一段有!

家园 你不该叫罗化生。应该叫罗生门

你是选择性的听和看!而不是都仔细看看!

家园 此说法欠妥,

卖淫在国内只是违法不是犯罪,和违法交通法规闯红灯一样,属于社会主义宣传口径内的人民内部矛盾,属于行政案件,用不着法院判,只要公安机关裁决就可以作出处罚,要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才会由法院决定是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

在审理李天一等人轮奸案中法院根本就不会要求公诉方提供受害人是不是风尘女的证据,因为杨女是不是风尘女都不会影响到此案的判决。毕竟就算是杨女因价钱谈不拢而拒绝生意,李天一等五人随后的行为也构成轮奸。就算轮奸的是风尘女,那也是犯罪。国内还判决过婚内强奸的实际案例,连在法律意义上还是老婆的女人都不是可以想肏就肏的,更不要说是一个不愿意的风尘女了。梦鸽以为只要证实杨女是风尘女就可以将此案翻案,将刑事案件—强奸案变成行政案件—卖淫嫖娼案的想法是大错特错。

相关部门如何作为?这是个很有内涵的问题。至少在梦鸽上访、举报后相关部门要采取点调查取证的措施,查不查的实,能不能收集到什么证据是另一回事,但一定要查,不能因为要顺民意惩治恶少就忽视杨女的违法行为,也不能因为杨女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就将她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样网上的争论也会少很多。

家园 这事都是梦鸽惹的祸,

梦鸽要求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是此案引起公愤的导火索,要是李家主动出来道歉,承认教子无方并深刻反思,同时做好善后工作,李天一主动认罪,估计也不会判这么重。

梦鸽会这么高调,背后为她出谋划策的人罪不可赦。第一任律师撒手后接手的第二任律师更不是什么好鸟,为了赚钱违反了职业道德,明知不可为还偏偏要忽悠梦鸽,让梦鸽信心百倍,结果让全国人民看了个笑话。

其实梦鸽花钱去请律师来忽悠自己,还不如做好善后工作把钱花在杨女身上来的实在。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即使杨女河东狮吼大开口也总比十年牢狱之灾来的好。

家园 谢谢回复,其实我的目的是做个小调查

假设你是本案美国式陪审团成员,你应该是判Not Guilty,因为不是without reasonable doubt.

但是即使这样,你也是不相信他睡着了的,只不过,你觉得,即使他没有睡着,证据也不足以定罪.你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根本就不在于他有没有睡着这个细节.

所以我就觉得梦鸽团队奇怪了,人可以撒谎,不讲道德,但是不讲道德吧,总得图点好处.现在推出来"睡着了"一说,对于认为他有罪的人,多了个骂他的理由;对于认为他无罪的人,也没有加分.

既不道德,又没有好处,真是很难理解梦鸽团队的思路.

家园 还有个评论也有意思

昨天专程去围观翠花的微博,全删了,梦鸽花钱请这种蠢货,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翠花大妈上传的电话清单 视频 微信清单不单没法证明李公子没干,反而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明了李公子确实干了坏事,李家请的这帮是什么人哦..围绕李家的那帮军师害人哪

也难怪,李家的律师都是冲着李家的钱去的。周翠花爆出的湖北大厦房间内视频,证明张起淮和周翠花在伪造证据,爆出的通话记录,证明李天一公然在法庭上撒谎,爆出的京国奥停车场的视频,证明陈述在歪曲事实,爆出的王某和徐婷婷的微信记录,证明杨某太笨了,可怜她了,间接杨某是被强奸的

翠花就是李家的高级黑,嘴上嚷着李天一无罪,但是爆出来的料却直接间接证明张起淮 陈枢撒了谎,尽管厌恶翠花,但是她爆的料我很喜欢

我还去骂了她两次,现在想想后悔了,不应该骂她,应该赞她把资料泄出来,[-阴险]

家园 谢谢说明
家园 从根本上梦娘不接受有罪判决

即使认罪悔过道歉赔偿也仅仅是轻判,注意即使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乃至最后演变成实际上不用坐牢,仍然是犯罪了。这是梦娘方根本不接受的(是否被什么律师忽悠了我先不论)。所以才会死硬到底。

这个我完全同意。

第一任律师撒手后接手的第二任律师更不是什么好鸟,为了赚钱违反了职业道德,明知不可为还偏偏要忽悠梦鸽,让梦鸽信心百倍,结果让全国人民看了个笑话。

电子赵括:同感

家园 先不说其他的问题

梦娘反复地请过多少律师了,的确是各自为战前后矛盾,完全不象是在办一件案子。结果自然是乱七八糟,一塌糊涂。

家园 如果一个当事人换过两个以上的律师,这个案子几乎可以肯定

不能接。

如果不是付不起费用,一般都是不利证据过多,但当事人又不能理性面对。

家园 充气娃娃估计不如用猪肉啥做个模拟器具。

毕竟硅胶和肉这种有机物差别还是有点的。

家园 你对社会的理解不够深

在传统中国人眼中,这个世界有三种东西:穷人、富人、官府,穷人一般不与富人斗,富人一般不与官府斗,这是血的教训的总结,因为几千年文明史告诉他们,如果你违反这个规则去斗了,那绝大多数情况下,吃亏的是你自己。

但大概率上的吃亏,并不能否定小概率的斗争和胜利,不管是富人还是官府,把对手逼上绝路,让对手无路可走而导致的弱者反扑也是常常发生的事件。当然还有一种小概率事件就是我说的滚刀肉,类似旧时的流氓无产者,常常是烂命一条无所畏惧,比如今天碰瓷的、强买强卖的、甚至有些房地产的钉子户,都是这类人。香港就有些专门捡房地商可能收购的旧楼,去买一两个单位,然后就誓死不卖,开出天价和房地产商斗智斗勇的落钉户,碰上这种人,房地产商也是很头痛的,他们一般也不讲道理、软硬不吃,很多房地产商也斗不过他们。但这种人不是一般平民,一般平民也没有他们那种不怕官府、不怕黑社会、甚至有时不要命的劲头。

虎子娘应该属于富人,而且也算有小小背景的富人,但她应该仍然怕官府,只要官府给她条路走,我不信虎子娘就非得不依不饶。这次的事情,我感觉是将虎子娘逼上绝路了,起码她自己应该这么看。同案4人,虎子不是挑头的人,结果他的狐朋狗友出卖了他,把他判的远比其他人重,虎子娘能服气?而且,我感觉母亲一般都是无条件相信孩子的,虎子说他没做,他妈当然相信他,难道她会相信别人而不信自己的儿子?

但是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样我觉得还是有背后原因的。以我对社会的理解,酒吧应该是有大背景的,平时也保护那些卖淫的女孩子(这个很自然,因为女孩子会给他们带来生意,不保护她们,没有女孩愿意来,酒吧的生意自然就差了),做这门生意,没背景基本没法干。这次虎子他们来玩,介绍个女孩子,本来是他们的正常业务,没什么特别。特别的地方是不知道怎么一弄,本来一个正常的卖淫业务变成了轮奸,对酒吧来说,等于自己护着的女孩被人家给欺负了,等于打狗没看主人,那主人自然要出面找回场子,给对方一个教训,我猜想,这就是50万私了费出笼的背后原因,当然当事人也有借机发点财的意思,如果虎子他们一方有人够老练,出面或找有势力的人去和酒吧谈,估计不会赔这么多钱,到个歉,让酒吧把面子找回来,其实比给钱的意思大。

可不知道是虎子他们一方没有能看清情况的人还是别的原因,事情就闹到了官府,既然闹到官府,那不弄死虎子他们,如何可以了结此事?

既然虎子妈不依不饶,那就把虎子判重些,看你还敢瞎闹!

我猜想,这就是事件背后的逻辑,所以,我仍然坚持认为,酒吧才是能够操纵公检法,至少是操纵公安的强者。

家园 反过来想想呢,上次打人事件不就道歉了。

上次打人事件,老艺术家不是亲自去看望道歉了,这次为啥偏要这么坚持呢,还有那个屌丝王某也是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的,是不是真有什么冤情呢?

李在珂应该是对这个案子比较了解的了,比网上那些瞎吵吵的靠谱多了,他的一些言论仔细琢磨其实也有一些意思,当然以他的身份和所在的位置许多话也不会说的太直白。

外链出处

李某某一案究竟应当如何定性和处理?我的二审的辩护意见已经说得很到位了!可惜无法公开辩护词!我的辩护观点比较贴近案件实际,遗憾的是不到原计划一审辩护观点的三分之一! 我国实行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有漏洞就得让人钻!不过,在嫖娼过程中使用暴力按强奸罪处置确实漏洞太大!应当引起重视!

是重了点!虽然在嫖娼过程中使用暴力按强奸罪处理符合当前法律规定,但考虑到本案发生的原因,五个孩子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明显小于其它强奸案件,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甚至可以宽到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无罪不可能,定罪免刑还是有希望的!关键是找到强有力的证据

另外说一嘴,未成年人打个人,也没打出啥后果,该赔的医药费啥也都赔了,老爹亲自上门道歉,最后都被关了一年。而犯下轮奸这样起刑10年重罪的,最后到实际一天牢也不用坐,这反差是不是有点大,真怀疑老艺术家是不是吃了啥排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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