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和zimmerman(美国协警)案件本身无关的一些背景 -- zzzzz491
在自然演化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倾向于与自己相类似的人聚集。我想,黑白之间的互动相对较少,因此,黑人之间、白人之间的案例恐怕要多于黑白之间的案件(没有数字,乱猜的)。
与几位在美国访学的老师聊,其实华人去了美国,也自然聚集。比如游泳池游泳,他所在公寓的几个华人去游泳池了,白人通常不来。而白人来了,华人也一般不去,比较默契。
这个案件,我浏览大家的贴子,感觉河里站在两块。站在芝麻人一边的,比较重证据;而站在黑人一边,往往用宏观的判断(类似奥巴马,我也被跟踪)。但是宏观判断固然正确,但却不足以证明微观上本案的芝麻人的错误。
我的意思是,不必过于上升到黑白的政治问题。就算要上升,也可以学奥巴马,谈一般意义上的黑人被歧视被跟踪之类的话,但人奥巴马毕竟不否定本案,这种立场还是比较清晰的。
所以冒泡出来讲几句,私下觉得兄台以自己的逻辑来取代已经的证据,并且中间夹杂了黑白几字,其实已经用政治审判来取代刑事审判了。
忽然想到最近发生济南的一桩审判案,心情很不好,不知道怎么说……
是money talks,而不是黑杀白就一定完蛋。
巴马同学还是个瘪三的时候受人鄙视,现在当了总统人模狗样的出去白人想拍马屁都得排队。同样的,一个穿着decent的黑人出现在芝麻人的面前,芝麻人的反应就会大大的不同。
比如说要证明他看到衣着光鲜的黑人也尾随跟踪,比如说要证明他看到形迹可疑的白人或者其他族裔不采取类似跟踪。
在美国,想打种族牌不是不可以,但门槛不是想像的那么低。
几千万,一个小保安随随便便就可以杀黑人。
来这是个小冲突:
黑人17少年私会情人。
白人保安无理查问。
----结果却很惨烈,黑人被一枪击毙。
白人受伤轻微,且无法断定,就是黑人当时所殴打(因为白人是成年人,且是保安,受过格斗、枪械训练,黑人少年不过是个顽童。)
这于什么黑白、政治无关。
这是明显的基于种族歧视的放纵凶手的冤案。
中国人对凶杀案,一向是看重结果,而非口供。
----当时的现场还原,多是白人口供,其他证人,连“谁在上面,谁在下面”,都分不清!
如果在中国,白人说出天来,至少“自卫过当”判几年。
更可能是“过失杀人”结案。
无论两人什么种族。
但美国人的逻辑,实在是不合人情。
因为白人持枪在手,体重占优,又是成年人面对17岁孩子----从任何情势下,白人的心理优势明显,对黑人有压倒的“致命威胁”。
这场审判,无视黑人少年死亡的结果----反而强调什么“白人受到致命伤害的威胁”,呵呵,拳头比一把拨开保险的手枪威胁大?还致命?
楼上不少看客,以白人保安的视角,千方百计的替他圆谎----呵呵,这些人有一个半个可是把自己当“巡更保安”的?
你问问他们,怎么占有钱人“无限自卫”立场,却不小心占到一无工钱,二没社会地位的穷白人保安立场上去了?
莫非真的是共产主义者理想良心发现了,全世界无产阶级是一家?
哈哈。
恐怕,这些人走夜路,被保安询问的机会大一些吧。
这两个穷棒子互相杀,目前美国讨论的结果是谁活下来对谁有利,也就是说如果小黑抢了芝麻人的枪或者在芝麻人开枪之前把芝麻人打死,现行法律就会倾向小黑这边,如果小黑在法庭上没犯什么错的话(难度比较大,小黑有前科,漏洞比较多)。
前几年发生在NY州的一个案子就是黑人大叔(Roderick Scott)出于自卫开枪打死17岁白人,最后无罪释放。我看这个Scott黑大叔也不像是辛普森那么有钱的样子,只不过这个新闻没啥争议点知道的人不多罢了。
袋瓜子里面有点内容的都不会。
车,不知为何,据说换成白人新闻就描绘“品学兼优”的白人少年,凌晨两三点“出于偶然”跑到黑人邻居车里,黑人报警,出来警告3人,之后开枪,白人少年死亡。
这当然是悲剧。
黑人开枪也绝对不当。
----但黑人立刻被逮捕!
并控以谋杀。
这时,金钱的作用体现了。
穷白人,中产阶级黑人之间的法律诉讼----自然,还是钱赢了。
上面你说用拳头揍人揍不死。我举了实际的例子。还举了电影的例子。你是不承认事实呢?还是觉得先假设黑哥们的拳头是棉花,儿芝麻人的脸是钢筋汽车人?
你要真觉得打不死,你自己找个黑哥们试试。要是在国内找个同体型同身高,同重量的,也在自己身上比划比划。
老是假设打不死。法律也先假设打不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