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十字坡包子店的民主法制风波 -- 唵啊吽
既生动又恰当。
阿肯色州法院签署的命令:外链出处
在2001年10月1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令禁止克林顿再回最高法院执业。
当年的报道:外链出处
谢谢给出链接出处。看了您给的阿肯色链接,最后一段,吊销克林顿律师营业5年。即现在克林顿还可以做律师。
合适的。克林顿的罪名是宣誓后有意做出回避性及误导性的discovery答辩,貌似不如撒谎严重。但即使他的行为是彻底的撒谎,永久性吊销他的执照反而有助于他上诉推翻法院的决定。我记得在ABA网站上有别的州的律师公会相关纪律案例作为persuasive authority,有空找出来我再发上来。毕竟法院再肆意乱判也不可能出现天朝首席大法盲那种“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判案]依据”的做法。
很喜欢看您的一些帖子,给您添柴加火一次也是很有成就感的。请加油!
同性恋者的感情和异情恋者是一样的。
如果只是因为你不喜欢就取消他(她)的婚恋权。那还谈什么人人平等?
这就好比,因为别人喜欢狗,你就不能吃狗肉;别人讨厌狗(而不是为防止伤人),你就不能养狗。别人尊敬牛(而不是因为它是生产力),你就不能吃牛肉。
除了让你情感上接受不了之外,你能举出同性婚会如何损害你的利益吗?
比如,有人认为E大的言论伤害了自己这一些人的感情,是否就可以按叛国罪什么的把他抓起来?
事实上,您对同性婚是“什么玩意”的话,和古人同出一辙:“国人不跪孔子,留此膝何用?”您现在还跪孔子吗?历史会进步的,今天女人也可以抛头露面了,也可以工作了,可以自由恋爱了,这就是进步,而这一切在古人看来是不可接受的:自由恋爱和女人出来工作必然导致淫乱。女人不掩盖自己的身体必然导致淫乱。
因此,您是否也支持女人外出必得穿只露眼睛的长袍?是否支持闺房制度使男女婚前分离?
当习惯和偏好的力量超越理性时,人的智力就已经开使向愚蠢方向走了。
人民群众是什么?当一个老太疑似被车撞了而又证明不了时,群众会起哄要求车主自证清白。并以此立法(比如,美国加州法律就规定:女子告男子性侵时,男方必须能自证清白,否则即判强奸)。而当车主怕担事而不救助老人时,群众又或者立法严惩见死不救,又或者把法律改成老太必须举证车主撞人,甚至还会主张一律把不能举证的人以诽谤罪严惩。
总之,群众就是一颗善心,情绪激动之后会作出些自相矛盾,前后颠倒,无法操作的决定。这些特点,从古希腊起西方人就知道了。
今天的政治运作和法律是前人无数经验教训的总结,把这些看轻了的人,是幼稚和无知的。也是对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的污辱。
如果中国也监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说明有现实的需要。剩下的问题就是在个人和共公管理上找一个平衡,再用法律授权。美国的事成为问题,一是一些美国人不认为共公管理应该侵入这个领域,或者认为现在这个关系不平衡。二就是认为虽有必要,但法律没有授权就不该作。只能是这两种问题。
这与人肉包子的例子根本不同。因为没有人会认为在正常年月杀了入店的客人吃人肉包子有现实的需要;也没有人会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授权的问题。
因此,你举的人肉包子的例子,其实只是在夹带自己反美的私货罢了。
随便问你一句,中国对国内作网络监控不?如果中国也做,那么中国是在吃人肉包子吗?如果中国出了斯诺登曝光了中国对国内和国外的监控活动(别跟我说中国不会对外国搞监控这类的间谍活动)并且把从中国搞出来的加密数据随身带到了国外,那会是什么结果?您也会为中国的斯诺登辩护吗?如果没有,您自己不是双重标准吗?
中国为什么能取消农业税,并对种地作补贴?还不是因为其他方面的财政收入很高了。而且还要保证粮食产量?
嘉庆杀和大人,只是因为皇上圣明?而不是要重组中枢权力?
政治运作中,道德的背后大多是有利益驱动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是,一旦一项东西上升到了道德范围,也会反过来约束政治家们。就像明朝的“丁忧”和“夺情”这种道德武器。因为怕被人利用,所以张居正以后的大臣们都不敢违犯。“种族歧视”后来在美国不也上升成为这样的道德武器了吗?一旦到了这种时候,即使不再有现实的“黑豹党”用暴力监督你,普通的老百姓和政客们就能监督你了。这就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