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十字坡包子店的民主法制风波 -- 唵啊吽
斯诺登路过十字坡,进了十字坡包子店吃包子。看上店门有招工广告,于是申请在包子店打工。
店老板:你是否遵守法律?
斯诺登:我最信奉民主法制了。我父亲是美国边境武警,是执法人员。我母亲是联邦法院职员,是司法人员。我从小就在家庭教育下信奉民主法制,我参加了特种部队准备为伊拉克为民主自由而战,不幸训练时折断双腿。我绝对是根正苗红的民主法制信徒。
店老板:那好,你得签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我店包子秘方,这是我们店的知识产权,是商业机密。
斯诺登觉得合理,法制吗,保护知识产权是必然的。约束签了保密协议,在十字坡包子店工作。工作没有几天,斯诺登就发现十字坡的包子原来是用人肉做的。斯诺登想,秘密杀人可不是民主自由呀,于是逃出十字坡包子店逢人就说十字坡的包子是人肉包子,还给别人看十字坡人肉包里的指甲和屌毛。
普世民主衙门立即下了通缉令,说斯诺登违反雇佣合同的保密协议,是犯法。而且,衙门还说,斯诺登泄密败坏了十字坡包子的声誉,并坚称十字坡包子店使用人肉做包子合法,因为十字坡包子店实行的是民主制度,十字坡包子店立法使用人肉做包子完全符合民主法制。那些包庇斯诺登的人是破坏法制。普世民主衙门强烈谴责斯诺登败坏了全球的法制社会。
写的好 !
中国人比较讲“实质正义”,一个事情不是仅仅看表面。有很多时候表面上看是违法的,但是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这种事情,在中国比较容易得到同情理解,在美国相对难一些。
比如斯诺登的事。无论斯诺登从“实质上”做得对还是错,在形式上他违反了很多法律,比如把消息透露给报社。这种“泄密”虽说在字面上是违法的,但是这个“法”是不是恶法,却是非常值得讨论的。不过在老美的法律体系里,它可以把斯诺登的做法上纲上线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可以关你一辈子没商量。
美国的很多法律,把“实质正义”用很多“形式正义”给框起来。在你工作之初,你得签很多协议。哪天你发现雇主做违反“基本道德”的事,一旦你打算跟雇主抗争,你的拳头想出击一尺打他,在你刚伸出拳头2寸的时候,你便发现违反了某个天条。你还没打倒他呢,首先就犯规了。比如这次斯诺登。当他想打政府的时候,他首先要一段时间来和政府理论一下政府的做法对不对,是吧?可是在他和政府申辩的时候,就已经违反了他和雇主的协议,先犯规了。相当于你必须得带个枷锁,和强大的敌人对阵。
还有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当年安然的做假账。公司做假账,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你想安德信给公司做了这么多年帐,能不知道里面的猫腻吗?但是它没有吹哨子。当时有个女会计莎朗沃特金斯,起身揭发了公司的行为,从而引起骨牌效应,之后安然和安德信倒闭。但是,莎朗揭发公司的行为,本身就违反安然的公司准则。只是因为安然公司和安德信都倒闭了,而且做假账的受害者是广大的美国股民,所以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如果这次斯诺登的事,不是关于比较虚无缥缈的信息安全,而是揭露股票黑幕,救了百八十万股民,那也不一定受法律追究。
莎朗说是没有受法律追究,可是因为她打破了CPA的潜规则,触犯了资本,所以在找下一个工作时就会非常困难,实际上资本界把她踢出去了。她是59年出生的,揭露安然后来从安然退出也就四十二三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我刚才看了一下她的维基介绍,在安然之后,她就是做做报告,写了本书,职业生涯完全被终止了。这就是资本的报复。下一个潜在的莎朗,当他打算和资本抗衡的时候,事先就得拿身家仔细掂量掂量。
美国的资本也是很聪明的。它的系统,首先自己明确表达追求利润是唯一目的。然后他做的那些坏事,在资本系统里的人,一旦要反击(比如做假账、入侵私人Email),突然发现你已经首先违约了。因为你首先就无理了,他就可以有明确的借口收拾你了。你要表达某个诉求,在己违反了某个法律的情况下,于是思想观念之类的政治罪转化成了刑事罪。你说你坚持某某理念,他说不,我们美国思想是自由的,不存在思想犯,你违反了某某法律,是刑事问题,哪怕你STOP SIGN没有停死,或者跑步的时候吐了一口痰。这样他下手就更肆无忌惮了。
中国我觉得比较好一点。我上次回家,路过鸡鸣寺那儿,一群中年以上的人聚集在市政府门口,大概是什么请愿上访。政府门口挡着警察,群众前面身体比较强壮的人和警察有些肢体上的拉扯。路过的人有些变成围观群众看看,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当然你只能听到上访者一边的说法,通常又是弱势,比较会同情他们。警察的幅度只要稍微大点儿,围观群众就开始指责,你凭什么你凭什么。所以警察通常只在被动抵挡状态。要是在美国,你是不可能和警察推推搡搡的。美国警察依据的不是你对不对,依据的是你的动作和手中的条例。
中国比美国好的一点是,无论警察和群众,都有是非观念,通常是非观念至少和法律观念相当,而且法律要为是非服务,也就是形式正义要为实质正义服务。而美国的“职业性”,要求就很死,实际上是只管干活,不问出处,只管形式,不问内容,就是只埋头拉车不许抬头看路。专门有人看路,你拉车的不允许操这个心。斯诺登和莎朗,就是因为操心太多,被资本剔除,斯诺登还被追杀。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美国的普世价值就是:
自由诚可贵
法律价更高
若为利益故
两者皆可抛
斯诺登事件就是最典型的说明。首先老美只解释为什么窃听国内的这部分,认为窃听国外是天经地义的,就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只保护美国人。第二对窃听国内而且突破法律,甚至突破爱国者法案的部分,一律是充耳不闻,一切以反恐为大。其实反恐的实质就是地缘政治利益,而且就是打着反恐的旗帜,啥打压政治对手,偷商业情报,煽动别国动乱,为了利益百无禁忌。
民间追求的还是实质正义而不是西方的形式正义.
辛普森案是最典型的
政府项目都是外包给私人做的。外包合同中,承包商有许多法律免责条款,反正出什么事都是纳税人买单。那么,承包商都是什么人呢,大多数是政治捐款的主,平时就说两党政治捐款的主力。比如华尔街、军火商、石油大亨之类。政府外包项目,合同都是纳税人承担风险,承包商拿利润。尤其是军火承包,如F35,成本一再追加。一本商业合同,价格如果中间变了就是违约。
美国人特别精通此道,合同写的都是把风险和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中国人不知道其中究理,市场风险又难以预料,所以总是听到外国人埋怨中国人不遵守合同,实际上是他们拟合同条文初看没问题,问题出来了很不合理,但他们有坚持“法制”。到了他们觉得对自给不利的时候,他们不是修改合同,而是修改法律,重新解释法律,如WTO规则,一改再改,不断重新解释,反而说中国不遵循WTO法则,无论中国怎么做,它都可以把规则修改和解释得中国不遵守规则。
“人是生而平等的”。这句话谁都明白,可是美国最高法院说只有权威的法官才能解释这句话,结果在“人是生而平等”独立宣言下美国实行了近一个世纪的奴隶制,半个世纪的排华法案。马丁路德金为解释这句话坐牢被暗杀。
美国指责中国黑客攻击,说中国不守法,斯诺登泄露美国黑中国网络已后,美国说美国黑中国网络合法,因为美国是守法的法制国家。
美国印钞Q洗劫全球财富合法。人民币没有按照美国意愿升值是不按照法制规则办事。
中国在鸦片战争已后就有列强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为中国建立了“法制”,后来,毛泽东不承认这些不平等条约,中国就变成没有“法制”的社会了。
一句话,美国利益就说法律,就是法制。
四五十年代,唐发现美国的一大趋势是招摇撞骗的合法化。
往日不同今世,那时候matrix如日中天,还没有莫斐斯指点迷津。
CNN恶搞斯诺登几大避难地
1、冰岛,他们吃海雀;(离开的理由)
2、厄瓜多尔,与美国有印度协议;
3、英国,恶劣的气候;
4、菲律宾,腐败,即使你不是逃犯也得行贿;
5、西班牙,充斥着英国恶棍;
6、法国,很多法国人;
7、古巴,离关塔那摩太近;
8、朝鲜,更加严密的监视;
——《华尔街日报》,美国进入无能为力的时代……
估计又能上溯到某段历史时期,感觉这里的老百姓还是经常不鸟某些法律的,但是他们说不上话。我感觉底层人民大家都差不多,都比较讲究“义气”,都对统治阶级不怎么感冒。
说是rule by law变成了rule by lawyer
看见利益肯定得扑上去,中外一个货色。
资本用法律做铁布衫把自己包裹起来,别人和资本斗的时候自然就落了下风。当然,能不斗最好,资本的时间成本也很高嘛。所以各种合同文书都是洋洋洒洒一大篇,各种条款看得你眼花缭乱,最重要的字都藏在某个角落里。没事那就好,如果有事,你一定奈何不了他。
资本经过几百年的锤炼,也算总结出一套葵花宝典。任何意志,首先要资本化,才能在社会上实现。
在你挑战资本之前,首先碰到法律,你犯法了。
深层次的得问唵啊吽兄,他对美国的法制史颇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