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如此通报何以服众? -- 忘情
最近看了几份路风问题处理通报,简直太有喜感了。
私带违禁品谋利,却被写成了受朋友之托帮忙,当事人并不知道托运的是何物件。我就奇怪了:既然不清楚是何物件,当事人为何要费尽心思将其藏于极其隐秘之处呢?这做贼心虚之举,不知秀才们该如何自圆其说?
明明是私带无票旅客被举报,经过秀才们妙笔生花,竟然变成了当事人不忍心看着疲惫的旅客拖着大包小包在站台上奔波,出于好心,才开了本不该开的门,将无票旅客们安置于某处。照这个说法,该当事人是在“服务旅客创先争优”,当大力褒奖!可这的确是一份处分通报啊。
有人觉得帮部属遮丑,自己也能减轻连带责任。有人觉得关键时候护犊子,会赢得一些人对自己感恩戴德,还能顺便收收孝敬,一举多得。从小圈子的利益出发,这些考虑也许不无道理。但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则显然并不合适。这样的处理通报不但不能服众,而且会给人以错误的暗示:违纪没关系,抓到了算你的,没抓到算我的。就算失手,反正有领导会护犊子,花点钱运动运动也就过去了。一不伤筋二不动骨,以后还有机会把损失连本带利捞回来。
是非问题都这么糊弄,难怪某些单位的工作总是搞不好。把话说重点,这就是“姑息养奸”!
官场规矩,不过如此
贩毒的人在火车上被铁警查了也是这么说的,莫非就不用吃花生米?
还无票旅客呢,这通报用词还真是“严谨”的很呢。在我们路局会被人笑话的。
违禁品不会又是香烟吧?个人准带50条,但营利性捎买带是禁止的。
帮部属遮丑是假,自己能减轻连带责任是真。
乘务人员不准带超过十条。营不营利两说,只要超过规定数量就是捎买带。那个通报当然得那么用词,原因你懂的。帮部属遮丑也有这个成份在内,因为我知道当事人花了上万元运动领导。当然,我这篇是发在公开出版物上的,只能这样点到为止了。
领导干部混世界靠蛮干、运气和打补丁的话,喉舌们忙着忙着也就忘了什么是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