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SOPA之隔岸观火 -- 代码ABC
维基英文版突然自宫了24小时,只显示反对SOPA的内容。一些著名的互联网公司也开展了形形色色的反对活动。那么SOPA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SOPA是反对在线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的缩写,该法案的核心是授权美国司法部和版权拥有者可以向第三方申请法庭禁令,取消第三方网站对盗版网站的连接、广告、支付交易等服务措施,也可以要求ISP封锁那些“专业”盗版网站的通信。除了知识产权外,该法案似乎也对“假药”网站也有效。另外还有一个类似的法案PIPA也在国会讨论中,PIPA对侵权的定义更广泛,包括非法拷贝、假冒商品和提供盗版技术等等。
两个法案的特点都在于对第三方的惩罚,原因很简单,因为提供这些内容的“流氓”网站通常不在美国的施法管辖范围。那么位这些网站提供广告、连接、支付手段、通信链路的并且在美国施法管辖之下的第三方被视为流氓的帮凶。法案期望通过对这些第三方的法庭禁令将流氓隔绝在互联网之外。当然了,这是我以小人之腹度出来的看法。政治正确的看法是,该法案是为了保护拥有知识产权的job creator(现在多用job creator代替富人这个词),保护创新,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据美国媒体界在听证会上的说法他们提供了2百万个工作岗位和养活了95000个中小企业。
然而,这个法案动了另一批人的奶酪,以google、youtub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社区网站登时菊花一紧。原本这些网站如果连接了或上传了疑似盗版信息、假货广告是不需要负太大的法律责任的。其一般的处理流程是由被侵权方向YouTube之类的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让他们把内容撤下来,YouTube再把这个通知转发给上传的用户,如果该侵权嫌疑人出具书面反对意见,那么YouTube可以在10-14个工作日后恢复疑似侵权的内容。除非被侵权人通过法律手段搞定疑似侵权人,否则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这样这些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不必介入复杂的侵权官司中,也没有义务去分辨哪些内容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而SOPA或PIPA如果通过的话。被侵权者可以要求法院判处第三方公司停止向那些流氓网站提供服务。听起来没问题,不过美国的司法成本很高(你懂的)。象YouTube这类社区网站以及Google这类超级连接网站,将不可避免地需要处理大量的法庭禁令,无形中增加了运作成本和风险。据说,Google最近因为给加拿大非法在线药店提供广告而付出了5亿美元的和解费。当然,这也不是政治正确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BlahBlah…….
所以现在美国国内的内容制造商(电影、音乐、体育节目等)和互联网公司就互相咬了起来,维基破天荒地自宫了一把。更热闹的是一些言论自由的原教旨组织也参合进来了。比如:
1、 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说:那些在阿拉伯之春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代理服务器将不可以避免地受到这个法案的影响。因为这些服务器不光提供颜色革命的信息连接,也(更多地?)用于盗版内容的传播。情何以堪!
2、 博克曼互联网与社会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说:这个法案将似的各种翻墙工具变得不合法,这将使得那些在“专制国家”中“持不同政见者”原本就已经很危险的情况,变得更加危险。进一步补充的说法更妙:“因为这些工具卓越的在线维权作用,使得美国政府是其唯一最大的资助者,而SOPA为此带来巨大的矛盾,要求政府资助这些违法工具!”
3、 美国海军研究试验室搞出来的Tor也会因此法案变得非法!
嘿嘿,擦亮眼睛啊,人家情急之下说漏嘴了。
技术帝也有人反对:
1、 要求ISP封锁流氓网站的IP需要深入分析数据包,这对路由器带来额外的开销同时可能引发新的私隐问题。(需要参考GWF的技术吗?)
2、 DNS怎么办,难道要将美国的DNS体系从全球解释网络中分离出来?不分离则无法满足部提供连接的法律要求。如果分离出来则会令互联网崩溃。
当然,这些都是书呆子专牛角尖的说法。实际上支持这个法案的人说:全世界有16个国家对互联网实施了某种程度的封锁,但互联网目前运作正常,有木有?你Google为中国政府已经开发了屏蔽关键字的连接的技术,有木有?
言论自由和违反法律不是一回事,有木有?
应该找找这个法案支持者的背景。
如果要利用这个法案陷害搜索公司,只需要一手弄个真网站,另外弄几个假冒的让网络爬虫来搜,然后......嘿嘿
据说站长是德国和芬兰公民,居住在新西兰,已经被逮捕了。
天维网1月20日报道,援引nzherald消息,世界最大的网络硬盘服务商Megaupload.com 创始人Kim Dotcom,以及其他三人今天在奥克兰被捕;将于今天下午在北岸法庭出庭。Kim Dotcom原名为Kim Schmitz,于2005年在香港创立Megaupload.com,很快成为欧美使用人群最多的网站。2012年1月19日遭到美国FBI强制关闭,原因是拥有大量侵权著作。
Meagupload页面
Meagupload页面
Meagupload页面
据称,网站上的侵权盗版电影和其他文件,造成版权持有人超过$500 million美元的收益损失,也衍生出了超过$175 million美元的犯罪所得收益。
该起诉书是在多家网站,对两项打击网络侵权的国会议案提出抗议而做出关闭网站的行为后生效。这些网站中中包括Wikipedia和Craigslist。
被捕的4人中有2人为新西兰居民。这四人被指控勒索,侵犯版权,洗黑钱等罪名,预计每人将面临超过50年的监禁。
根据记者测试,目前,该网站域名还能够解析,但是服务器已经PING不通。据悉是FBI官员已将所有服务器下架并作为犯罪证据保存。
再明显不过了,新老寡头斗法,说是双方共有115个公司和组织参与游说。
纽约时报提到的正方:
据说这个美国商会财大气粗,最有实力的几个游说团之一
反方:互联网技术公司及相关风投们
据说盗版音像给业界带来数百亿美刀的损失。怎么算的呢?需要假设盗版者都购买正版。但是这个假设在相当程度上是不成立的。即使盗版完全被杜绝,消费者其实还是根本不能或不愿向出版商购买。在我看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费用应该是更真实地反映了他们对产品使用价值的承认程度。谁都看得到却无人愿意掏钱购买的音像产品,价值几何?反过来说,传统娱乐业对音像产品购销渠道的垄断,也限制了很多优秀作品向观众的传达,因为业界不愿意推销他们不看好的产品。拿盗版受害大户软件业来说,采取严厉防盗措施的软件,比如经常更换硬锁、许可证,经常检查用户身份,其用户群往往也是狭窄的、特定的。我感觉其正版用户之外一般不存在一个庞大的盗版用户群可以征税。盗版图个方便,你要逼他们交钱,人不用就是了。微软四处打击盗版多年,结果是逼反了许多潜在用户,生生地造就了一个Linux生态。Linux用户当然不是没钱,倒可能是很有钱!无奈微软非把自己涂抹得一副讨债鬼样子。传统娱乐业者四处追杀盗版网站和个人,同时顽固地抗拒iTune等等要灭绝他们的新型产销方式。iTune一首歌标准售价九毛九,一张唱片仅稍稍比零售店便宜,但是人家却热卖。都因为普天之下人同此心:和气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