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文摘】握过元首的手的手的手 -- 西河伯

共:💬20 🌺1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家园 【文摘】握过元首的手的手的手

握过元首的手的手的手

赵毅衡

  英国最高法院审理了历史学的历史上少见的一次学术界审判。这次审判的裁决,将波及许多学科的基本思考方式:此案将成为研究的历史。

  原告是英国的"第三帝国专家"戴维?欧文(DavidIrving),向英国法院控告美国历史家戴布拉?李普斯达德(DeborahLipstadt)诽谤罪。因为李普斯达德在书中称他是一贯撒谎的"大屠杀否定者"(HolocaustDenier)。

  此案欧文自行作辨,被告方面则准备了大量文件,组成辩护团。审判自今年三月十日起,至四月中旬,长达一个多月。双方论辩,由格雷斯大法官作最后裁决。

  标题这句中文,当然不通之甚。是"直译"一位见证人的证词:某大学历史系主任,本着英国思想自由传统,邀请欧文演讲。主客见面握手,欧文说了这句话:Congratulations!YouvejustshakenahandthatshookahandthatshookthehandoftheFuehrer。中文要翻清楚应当是,"恭喜你,你刚握了一只手,此手曾经握过一只手,该手曾经握过元首的手"。这位系主任大吃一惊,他以为请来的是个历史学家,不料是个希特勒崇拜者。

  欧文是个绝顶聪明人物,语若珠玑,但是我引用此"妙言"作标题,不只是好玩,而是想说明这次审判点出的一个关键问题。先让我把这案情介绍一下:

  大法官在开庭词中强调,此案并不审理"大屠杀"究竟是有是无,也不审理双方的主张谁对谁错,而是审判争论双方对历史文件与证据的基本态度是否符合历史写作的职业道德是否"有意曲解历史"。

  且说,否认曾经有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欧美许多人念兹在兹的事,他们构成组织,有一大批网上的讨论站。其中大多数,是以民族主义为号召的右翼政党头领或智囊,从反犹到排外(主要是移民),是他们意识形态的基石,也是他们"群众感召力"的政治资本。还有一批自称学者的人,出于各种原因,一心为纳粹翻案。欧文是其中最出名的历史学家。

  作为历史学家,欧文的资格是够的:德语精湛,熟悉第三帝国文件档案。其名著《希特勒的战争》自七十年代出版后,以新史料的发掘综合,名盛一时。八十年代《希特勒日记》一事发生,也是他首先提出此系伪造的切实证据。虽然欧文从不讳言他是希特勒的崇拜者,大法官在最后裁决词中,也承认欧文作为历史家,有其眼光,有其文笔。

  欧文否认"大屠杀",有其独特的路子。

  首先,他指出,在第三帝国浩若烟海的文件中,至今没有找到希特勒直接下命令屠杀犹太人的任何文件。欧文曾经多次高价悬赏,征求任何一张能说明此事与希特勒关系的纸片,至今无人领取悬赏。因此,欧文的第一条辩护:假定曾经有过大屠杀此事,也与希特勒无关,而是手下过分热心的秘密警察党徒,尤其是盖世太保头目希姆莱,应直接负责。换句话说,是希姆莱瞒着希特勒,屠杀了欧洲七百万犹太人。历史学界都同意,是欧文强调指出了此文件的缺失,使历史界对纳粹党的运作机制,开始作更深一层理解。

  欧文的第二条论辩是:德国纳粹党没有一个系统地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绝灭的政策。希特勒只是反犹,并没有说过"杀犹"。纳粹对犹太人,文件上一直说实行的是"监管,隔离,遣赶"方针。1942年后才大批设立集中营,原是各种战俘各色人等的劳管营,战争条件恶化后,集中营死亡人数的确不少,是病死,累死,饿死,却不是有计划地屠杀致死。

  欧文的第三条论辩更为具体,有关屠杀一百万以上犹太人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尤其是巨大的"二号毒气房",杀死五十万人之多。其地下毒气房,每天挤满被骗来"洗淋浴"的犹太人,放下高效毒气,全部杀绝,然后用电梯运上二楼焚尸间。欧文声称,这个二号毒气房,只是防空洞,楼上的大型焚尸炉,只是为了控制伤寒流行焚烧病死者。欧文认为,既然没有人从毒气房活着出来,那么,说奥斯维辛集中营杀人,唯一的实证是集中营幸存者的证词。这些证词互相矛盾,互相"提醒"之处极多,不足为凭。

  三十多天的辩论,英国法律规定,庭审不准记者采访转播,以免象美国那样变成每日电视剧,导致舆论压力,影响裁判公正。但是判决之后,报刊传媒的采访报道极为详备,每天的对驳,引用的文件,几乎全部如实刊出。

  从报道可以看出,对欧文的三条,辩方除了请大量专家出庭作证,并引用大批文件,却没有提出影响全局的新证据。因此,辩驳实际上归结于"如何理解已有文件证据"。

  在这里出现了问题的关键欧文为希特勒及纳粹的一贯辩护方式,实际上沿用的是英美法系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即如果提不出某人必定犯某罪的证据,此人即没有犯此罪。因此在一个案件的法庭上,被告律师绝对不允许对方提出被告的旧案,不能以此人一贯行为不良,来影响本次个案的审理。往往陪审团千思万虑,宣判之后,才从报纸上看到他们宣布无罪的人原先一直是守法君子,或是他们刚宣布有罪的人,原来是罪行累累的惯犯早知道,他们就不必伤那么多脑筋,当然,他们就这个个案做的判断,也就有可能不公平。

  既然就案论案,是首要原则。为纳粹辩护的人,常用的口号是:别谈纳粹一贯如何,(就个案)拿出证据!拿出证据!

  例如,希特勒一开始政治生涯,就是仇犹,毫不讳言,而且以此煽动大众。但是既然没有找到希特勒亲手签署的文件,哪怕希姆莱毒杀焚尸七百万人(这是一个巨大的"保安"工程,需要大量物力财力)不可能不报告希特勒,哪怕就希姆莱之一贯谄媚争宠,就希特勒之一贯事必恭亲,隐瞒此事,完全不可设想,但是拿此作为刑事案审判希特勒,真是只能判他一个"纵容下属"罪。

  争论的另一例:1938年12月9日,纳粹党徒对德国犹太人第一次大规模烧打抢捕,即所谓kristallnacht。欧文认为这是纳粹党徒的自发行动,希特勒并不知情。希特勒第二天凌晨通过其亲信副手赫斯发布了对全国各地纳粹党支部的三行短电令,"不准纵火焚烧犹太人的商店或住宅"。辩方认为,此命令证明希特勒直接指挥此事,因为纵火会延及德国人的房子,其余迫害方式,可以照常进行不误。而欧文一再力争,说此文件说明希特勒事先不知,事后立即出面阻止。同一文件,一个正读,一个反读。拿此作为刑事案审判希特勒,恐怕真只能判他一个"用词不清"。

  争论的另一例,是奥斯维辛二号毒气房"天花板上的洞"。纳粹撤离时把毒气房炸毁,水泥板坍落成碎片,翻寻过水泥板的人,找不到据说将毒气罐往下扔的四个孔洞。要判定此巨大建筑是毒气房,还有其他证据,只是少了这一条"物证"。欧文的争论却是:既然说毒气筒从天花板扔下,没有找到带洞的天花板碎片,二号"毒气房"就不是毒气房,奥斯维辛就不是杀人营。房子与人一样,也得"无罪推定"。

  我想这恐怕就是欧文敢于上法庭告诽谤罪的原因,他的辩驳,在历史界虽然极孤立,但他认为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因为法律对证据较真得多。

  他没有料到大法官的定调:本庭并不是审判希特勒的此罪彼罪,而是审判欧文作为历史学家,是否有意曲解史实。

  大法官的这条原则绝对公正:既然希特勒并非由英国警方逮捕,也不是由英国警方收集证据,那么英国法律的无罪推定也不适用。事隔大半世纪,无法严密收集证据,在废墟碎板上做文章,就是滥用法律了。

  更进一步说,此庭审理的是"诽谤"与否,而非刑事案审判。换言之,不是审判历史人物,而是审判历史学。

  任何一段历史,都留下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有意销毁无意散失的证据太多,解释历史的人,只是在大量幸存史料中,整理出一个不至于自相矛盾,也不至于违背已有证据的说法而已。历史"真相"永远不会固定,争论永远会继续。

  那么,是否历史事件就永远是公婆各有理,此非彼亦非?不。这里的界线是:历史家是否为某种"非学术"的目的,有意曲解事实。历史是非虽然不能诉诸公论,但是强词夺理,扭曲事实的人,对行事一贯的历史人物,在个案上坚持用"无罪推定"来开脱,这样的人只能说不是在作学术研究的历史家,而是以"客观"为幌子的某种政客,某种意识形态的煽动家。欧文写什么都可以,只是不能用"学术"包裹政治。

  4月12日,大法官宣布了他的判决词:"戴维?欧文基于他的意识形态原因,一贯坚持曲解历史证据,解脱希特勒与纳粹绝灭犹太人的关系。他是个反犹主义者,种族主义者"。由此,欧文的"诽谤"官司完全败诉。

  败诉之后,欧文毫无自责之意,虽然败诉后必须付出上百万诉讼费,似乎也满不当一回事。他想把自己的历史写进历史,他达到了这个目的。

  欧文敢于告上法庭,另一方面是有人保证提供诉讼经费。谁提供的?无人能强迫欧文说出来。虽然此案欧文将赔巨款,对于那些握过希特勒手的手,或握过希特勒手的手的手,区区几百万何足道哉?须知,他们几年前在法国差点拿到政权,今年在奥地利真的进入政府,在作为欧盟首都的布鲁塞尔,佛来明民族党也在占上风。仇外狂风,在这世界上从未停息过,人类社会一向需要敌人才能巩固。此类"专家",今后还会不断冒出来,写出"学术严密"却满纸谎言的伪历史。

  那么,欧文此案,也会不断被人们回顾。

家园 这篇为什么没人顶,写得很好啊,我来顶!
家园 我也顶
家园 我觉得这篇文章揭示的两个研究历史的态度,很值得推荐

一是 研究历史必须以事实说话,所以多方求证,探寻细节和证据,从各个方面揭开历史的谜团是十分必要的。

二是 历史必须有警示作用,应该宣扬正义、气节等人类的崇高精神,而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替个别人张目。历史就应该达到“让乱臣贼子惧”的目的。

家园 的确,这篇文章很有深度

历史文章不是法律审判,你要人家拿出证据来,这就不够公平,您能否拿出“我已经查遍天下,保证没有这个证据”来捍卫自己的观点呢?你如果不能,那你就不能做相同的要求。你要人家拿出希特勒签字的证据来,那么,反之你自己就要拿出希特勒绝对无辜的证据来 -- 这不是法院,也不是案件,而是历史罢了,法律原则对它并不适用。

家园 无论研究历史要达到什么目的,都应该

基于基本真实的事实,这个真实并非法律诉讼意义上的真实。

而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历史有太多的东西,被意识形态的需要歪曲,而不是有太多追求真实的细节。

任何基于谎言的东西,无论怎样让“让乱臣贼子惧”,也无法持久

何况真正的“乱臣贼子”是不惧的,实际的效果是愚弄民众而已,而民众一旦觉醒,后果又是什么呢?

家园 现在我们认识到的历史,是过於不真实,而不是过於真实
家园 那就必须要做到真实

将所有细节揭示出来,不加妄断,由后人自行判断

真善美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不是少数人可以歪曲的了的,不要把人民当傻子,大家心里都有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家园 大法官非常聪明,选择的角度有难度,但结论一点不含糊。
家园 顶,加精吧
家园 别用"我们",仅仅是你罢了.
家园 你接受的就是被意识形态歪曲的东西吧.
家园 果然精彩。法官头脑清醒,文章作者写的清晰。
家园 法官的判决从道德上讲是正确的,但是->

法官是如何裁定欧文“为某种"非学术"的目的,有意曲解事实”呢?显然辩方需要在“曲解事实”方面给出证据。而要证明“曲解事实”,就会涉及到“什么是事实”的问题。也就是说,法庭上必然进行过相当激烈的关于历史事实的答辩。

这场官司最后的判定实质上是判定美国历史学家无罪,而不是欧文有罪。倘若要起诉欧文“曲解事实”之罪(当然欧美还没有适用的法律),根据“无罪推定”原则难度会大得多。这也是欧洲极右势力抬头而得不到制止的原因之一。

家园 法官确实裁定的是被告无罪,不过

事实上如果反过来控告原告,估计也是同样的结果,因为欧文的观点也有自己的证据,不是凭空说的。

但是历史和法律不同,法律是针对一个起诉,围绕一个命题做出公正的裁决,纯粹是技术性的;历史却不同,首先历史没有强制性,不能强迫某些人服从某种观点,只能用辩论的方式来推动,其次历史评价没有严格规定统一的标准,虽然真善美是人类的普遍追求,但某些其他观点也有市场,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最后历史的评价没有现实约束力,只能在道德上进行谴责或褒扬。

所以,即使欧文的观点受到大多数人的鄙夷,但他还是有自己的市场的,而且法律对他的观点无能为力,毕竟法律讲究的是公正,而不是虚幻的道德。

不过,我还是觉得研究历史应该惩恶扬善,但对于其他观点也不必打打杀杀,道不同不相为谋,有时用另一个角度研究,对历史的揭示和补充是不无裨益的。反过来,如果一味宣扬标新立异或明显反人类共同追求的观点,那也不行,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道德。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