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韩国劫匪越境绑架中国渔民,混乱中一劫匪丧生 -- xiaobailong
把前几天发生的韩国劫匪越境绑架中国渔民的事情脉络整理一下:
时间: 2011年12月12日
地点:根据林之洋网友提供的图片,事发地点在中国黄海海域,虽然说是中朝韩三国的争议区域内,但是从图上大致看起来,离中国大陆更近,离朝鲜半岛稍微远一些。
人物:一方是中国渔民,另一方是韩国海警兼越境绑匪(在韩国是海警,到了中国地盘上就是越境绑匪了)。
工具:根据各方报道,韩国海警兼越境绑匪是有暴力工具的,最后导致其中一名海警身亡的玻璃碎片就是海警发射的爆音弹碎片。
中国渔民手里并没有正式的武器,只有一些竹竿渔具等常用打鱼工具自卫。后来韩国方面说中国部分渔民有一些防身刀具。
事情发生经过:平时中国渔民是可以在这个区域打鱼的,但是韩国说要在那里举行军事演习,所以韩国海警驱赶中国渔民离开,渔民不肯。当时天气情况十分恶劣,韩国海警在凌晨时分开始登上中国渔船绑架渔民,渔民拿起竹竿等自卫。双方发生激烈打斗,由于韩国海警使用了暴力武器,所以不久就制服了大部分中国渔民。但是在最后时刻,有一个身穿防弹衣的韩国海警身中玻璃碎片而亡。(这最后一句听起来就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啊,穿着防弹衣啊,被玻璃碎片杀死,听起来不太可能的死法啊,可是人确实死了。)
后续发展:事情发生后,韩国海警抓走了全部中国渔民,扣押了渔船,掌握了全部的现场。于是韩国媒体栽赃给中国渔民,说他们越境打鱼并杀死了韩国海警。
韩国警方先说那名海警死于玻璃碎片,后说是被枪击,然后又说是被刀杀死的。各种说法前后不一致,总之就是要把杀死人的责任栽赃给中国渔民。
韩国民众误信韩国媒体,群情激愤,在中国大使馆前游行并撕咬中国国旗。
中国有些媒体在对情况一无了解的情况下,全盘转登韩国媒体的说法。所以有很多人认为是中国渔民越境捕鱼并杀死韩国海警,一时之间舆论对中国渔民非常不利。可怜的渔民。幸好后来真实情况被慢慢一点点揭露出来,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了。那地方是争议区,中国渔民一直是在那里打鱼的,韩国海警越境绑架中国渔民,导致冲突中,一韩警误中自己队友发射的爆音弹碎片身亡,否则无法解释什么力量能够穿透防弹衣致人死亡。
司法管辖权:据Jiangdoe网友的说法,根根具国际海事法,如果在国际水域(包扩EEZ)的船上发生犯罪,应由船的注册国/拥有国进行审判。如果注册国/拥有国拒决审案,则有受害人所在国审案。所以,中国有优先权。应该把人要回来。
中国外交部回应: 根据网友青龙出海的总结,加上我自己的修改,自12月12日发生韩国海警与中国渔民冲突事件后,中国外交部已连续四天做出回应。
12日当天回应的关键词是“核实”,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并要求对渔民人道主义待遇。
13日回应的关键词是“遗憾”,对造成伤亡一事表示遗憾。
14日回应的关键词是“希望”,希望韩方切实维护中国渔民安全和合法权益。
15日回应的关键词是“要求”,要求确保中国驻韩使领馆及中国在韩人员和机构安全。
行政部门和暴力部门能对等?
我原创的图贴不上来,只好从网上找一张差不多的
渔民要做饭,总得有菜刀一把,以及割渔网和缆绳的水手刀,另外还应有一把斧头。
从中国驻棒子的大使都能被发展成为棒子的间谍来看,外卖部烂透了也一点都不奇怪,可怜的中国渔民兄弟
没有被网上汹涌的舆论误导,没有认为中国渔民杀死了韩国海警,已经算坚持自己的立场了。
其实外交部第一天就说了要求对渔民人道主义保障,跟以前比起来,算是进步了。
这事情虽然发生在中国渔船上,但是如果中国要求把渔民引渡回国内审问,韩国恐怕不肯,毕竟韩国死人了。所以后面还有得扯皮呢。这事情十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都不会平静下来的,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吧。你不能指望中国外交部天天说渔民啊,更何况答记者问,记者不问,你更没必要天天说啊。
引一段2011年12月14日外交部的答问:
http://www.gov.cn/xwfb/2011-12/14/content_2020354.htm
答:中方高度重视此事,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中国驻韩国使馆已在第一时间派领事官员探视了中国船员。中方愿与韩方积极合作,认真调查,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韩方切实维护中国渔民安全和合法权益。
有关事件造成韩国海警伤亡,中方对此表示遗憾。这是一起个案,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事件不会影响两国关系大局。
网友总结的关键词是
14日回应的关键词是“要求”,要求确保中国使领馆的安全。
这么看来,并不准确,修改如下:
14日回应的关键词是“希望”,希望韩方切实维护中国渔民安全和合法权益。
韩国YTN电视台报道称,程大伟一直否认“杀人事实”,但韩国国家科学搜查院的检验结果足以证明他“杀人”。韩联社说,仁川地方法院15日晚做出裁定,对9名中国船员发布拘捕令,程大伟的罪名是“杀人”,其余8名船员的罪名是“妨碍特殊公务执行”。
程大位倒也算了,毕竟韩国死了人,就算不是程杀的,他现在也算是嫌疑人。 而另外8名船员是怎么回事?什么叫做“妨碍特殊公务执行”?就是说韩国要在那个地方军事演习,所以中国渔民就不能去打鱼了。
韩国这军事演习,如果一年一次,或者一年几次,倒也算了,咱们配合一下,予人方便自己方便。可是韩国没完没了地演习,借此达到不让中国渔民去那里打鱼的目的,进而造成既成事实,霸占那一地区,使之成为韩国地盘。这种卑劣的手段,中国也要容忍吗?如果这样也可以,那么中国现在就可以宣布,2012年在整个黄海实行全年365天军事演习,韩国船一个也不许进入黄海。进去了,就是“妨碍特殊公务执行”,你看韩国怎么办?
看到这个,我真是哑然失笑了。这个这个。。。。
这地方是中朝韩三方争议区,所谓争议区,就是说中国说是中国的,朝鲜说是朝鲜的,韩国说是韩国的。如果中国政府首先承认韩国有管辖权了,那还争一个屁啊,直接说是韩国的就完了。所以中国是坚决不能承认韩国在这一海域执法权的。
其次这次事发地点在“中韩维持现有活动水域”和韩国单方面划定的“特定禁区”重叠部分边界的地方。中韩两国的渔业协定,是不承认韩国这个所谓的“特定禁区”的。那只是韩国方面自说自话自己画出来的。至于中国渔业部规定哪些渔民可以去那里打鱼,哪些不能,这完全是中国自己内部的事情,你让韩国先把中国渔民放回中国,中国渔业部自然会依照自己的法规处理。渔民违反中国规定这事情不需要韩国代劳处理。
事实上,平时这个地方,中国渔民是可以去捕鱼的,只是这一次,韩国说要在那里举行军事演习,所以要中国渔船离开。你看韩国起诉8名中国渔民的罪名“妨碍特殊公务执行”,什么特殊公务啊,就是韩国要军演。
既然韩国并没有起诉中国渔民“越境捕鱼”,咱们就不要给中国渔民乱扣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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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史老柒的丑恶行径:我发了这个帖子,质问为啥中国渔民在中国海域打鱼要韩国捕捞许可证之后,他居然把我屏蔽了。因此在这里说明一下。
这可真把我气到了,最初只是认为大家对事情的认识不同,还给他主楼送了花,没想到人家史老柒根本就是故意来混淆视听的,根本不让不同意见发表,真是后悔给他送花了。
本次渔船事件,并非发生在韩国经专区,而是发生在中韩双方专属经济区重合海域。
08年农业部条约,关于中韩专属经济区重合部分,承认韩国警务人员的执法权,属卖国条约。
08年《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不知道有没有胆量,附上地图,说明在所标注的特定海域,韩国警务人员对中国渔船有执法权?
另外,中国和俄国没有重合的专属经济区的争议,与中韩在争议海域,是否有武装执法权,有本质区别。
你在国内法中,承认了韩国在双方争议海域的武装执法权,相当于承认了争议地区,归对方所有。
后来我就问了一句“为啥中国渔民在中国海域捕鱼,要韩国颁发许可证”,他就把我屏蔽了。我才明白过来,他根本不是来讨论的,就是来混淆视听的。
至于国内农业部/渔业部的相关规定,虽然当时是为了息事宁人,可是我敬你一尺,并不等于你就可以进一丈啊。中国主动作出友好姿态,换来的不是韩国的投桃报李,反而是得寸进尺呢。
幸好,这毕竟是国内法律,随时都可以修改的啊。所以不能以此作为解决两国争端的依据。否则中国明天立法说整个黄海都是中国的,那是不是可以作为依据呢?
我一定是个护短的坏孩子。。。。
跟咱们站在中国立场上考虑问题的人,自然格格不入。可是他居然把我屏蔽了,我还是比较吃惊的。不然我还认不出他真面目呢,他这样沉不住气,暴露太早啦。呵呵。
作者:ffffgj 2007-06-12 14:00 星期二 晴
北京近日任命原驻挪威女大使陈乃清,为负责朝核问题的朝鲜半岛事务特使,但没有清晰交代前任朝鲜半岛事务特使李滨的具体去向,在韩国《朝鲜日报》披露李滨因「泄密」出事后,北京官方对李滨的消息便讳莫如深。事实上,官方这种大事化小,讳疾忌医的做法,反而引发外间对外交系统内部权斗的种种猜测。 东方日报署名文章表示,李滨是外交系统至今为止发现的最高级别的间谍,他在担任驻韩国大使期间被韩国情治系统策反,十几年来为韩国以及美国提供了为数众多的中国外交核心机密,全盘泄露中国对朝鲜半岛的外交政策,所造成影响,甚至引发东北亚整个外交格局的重塑,使中国在朝核问题六方谈判中处处受挫。但由于目前中韩关系正处于蜜月期,北京对此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文章指出,韩国官方媒体以泄密罪而不以间谍罪定性李滨案,相当于暗中援救李滨。因为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泄密罪的问题可大可小,而如果是间谍罪,刑罚将比较严重,像李滨这样的级别,以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有可能判处死刑。当年解放军总后勤部的少将刘连昆充当台湾军情局间谍,就被军事法庭处以死刑。但北京对李滨只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简单处罚,隐约透露出大事化小的政治味道。 文章说,实际上,李滨案已不是简单的间谍案,而是涉及到北京外交系统的权力斗争。 自中国「外交教父」钱其琛开始,外交部在外交决策系统一部独大,引发商务部、中央联系部等相关部门的强烈不满。而且外交官员陪伴国家领导人出访中,也逐渐养成「骄、奢、散」等不良风气,在中央机关中备受争议。随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长李肇星在十七大之后面临退休,围绕外交决策系统的这两大关键位置,众强环伺、虎视眈眈。而李滨案暴露出外交部内部管理机制薄弱、漏洞百出的问题,更是成为各方争权、扳倒对手的良机。至于外交部内部,当然希望李滨事件愈小愈好,最好「家丑不要外扬」,否则从上至下清算下来,个个吃不了兜走。 在十七大各方权斗的政治背景下,李滨因祸得福,被从轻发落。但这种讳疾忌医、遮丑隐恶的态度难道是国家之幸?对李滨的宽纵,却可能鼓励更多的李滨。看来和谐社会,有时也大可以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