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走资派的前世今生之三.秩序和制度 -- 史文恭
也许您是对的啊。。。
其实从士兵剪了总统府的地毯被286骂就开始了。
而只不过以前掌握资源的人少,因为资源少。对比?呵呵,您真的认为您了解现在和过去?如果您了解的现在和过去都并不是您认为的那样,那对比什么呢?
进程了……
那用等到49年后。
实行军官薪金制,军委讨论了多次,彭总当时主持军委工作,虽然赞成薪金制,但是考虑到国家经济建设任务很重不愿加重国家负担,同时对红军时期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很有感情,故而迟迟不决。后来,赖传珠激将彭总说:“彭总啊,你没有孩子,我们可有一大堆小孩要养活啊。”彭总没再说什么,很快就同意了。实际上彭总虽没小孩,但是有一大群烈士遗孤,负担并不轻。《张震回忆录》第487页
祖父是少将衔,5、60年代好像也不到200块一个月,在当时算很不错了,但要养6个孩子,负担也不少。
薪金制其实比较复杂,因为少将这个级别还有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等等,薪金也有所不同,而且后来有所调整,因此都是少将,但工资还会有差别。
另一方面,您说的家庭子女众多的话,确实会不一样。
加上15%的军龄补助金,大概就是175万元。
此前,准团级的薪金标准是35.86万元。
张廷斌的回忆基本是准确的。
薪金标准的详细信息可参见以下链接:
谢谢你的链接,这样就对得上了。
不过,当时175万元的实际购买力可能还是比不上数年后的175元的。
文革初,上海做为全国最高的八类地区,175元也是高月薪了。
您祖父如果是1955年少将,则至少是正师级,标准薪金250元,按17年军龄,补助金20%计算,大约300元。
如果是1955年大校,后晋升少将,则1955年至少应是准师级(一般多为正师级),标准薪金210元,按17年军龄,补助金20%计算,大约250元。
当然,孩子多的家庭生活负担确实重。
毕竟那时候的官都是九死一生下来的。很多孩还是烈士的遗孤。
从李鹏后来的表现来看,他们还多是老实孩子。跟现在“我爸是李刚”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再回去问老爹看看。祖父参军早,55年不止17年军龄了。
祖父资历老,他以前说自己是“不升官发财”,薪金在当时还算高的。
对,我忘了那些特别照顾的地区(好像自治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