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作为一门科学的经济学 -- 益者三友
经济学到底是不是科学
人群聚集的市场都大体表现出类似的现象。而世界上人的表现,对于贸易,买卖等情况,都表现出高度类似的状况。这明显显示人的买卖表现有高度一致的规律的。而且这些人群的表现是可观察,可度量的。有内在规律的可观察,可度量的现象,总结这些现象的规律,就是种科学。那么,经济学显然是种研究自然规律的科学。研究自然现象的规律,这和物理化学生物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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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是解释现象还是指导实践?
对比一下物理化学。理论物理就是解释万物的。化学本身也是解释万物的组成的。而指导实践的,有其他分支。材料学,土建工程学,冶炼学。理论上说,物理学应当既解释万物而又同时指导实践。而实际的理论发展过程,进行解释和发展理论,同指导实践的是两种不同研究方法。所以经济学也应当由理论经济学和经济运筹学分开。
理论经济学和理论物理一样,就是追究世界的运行规律,解析现象,寻找本质规律的。经济学就应当是为了解释现象的。
而另外有经济运筹学,用来开各种药方的,研究到底央行基准利率5.0还是5.1更有利促进就业,M1 M2到底多少能压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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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筹学到底有没有用呢,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就是要看理论本身发展到什么阶段了。
在牛顿出生前大学里就开始讲物理学这门课了。在拉瓦锡发现氧气之前大学里就开课讲燃烧学了。并已经指导从炼金到炼钢的各种实践很多年了。
可以想见,以燃素说为基础的理论,对于指导炼钢帮助是很小的。而没有力学的物理,对于指导搭建桥梁起不了什么作用。
所以说,讨论经济学到底有没有用,不是虚幻地争论经济学到底是不是科学,而是要研究一下,到底这门科学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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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这不好说。让我们拿几个经典的自然科学发展做个类比。
物理,化学,生物。
化学,从炼金士的胡说开始,燃素说。发现氧气,氧化反应说。
元素周期表。分子论。至此化学雏形确立。
物理。亚里士多德,伽利略,牛顿。从牛顿开始物理学雏形基本确立。而相对论,量子理论,则把对世界本质的认识推到新境界,不提。
生物。生物发展最晚,最曲折,但最完备。进化论,DNA双螺旋发现。只有这两个节点,而基本理论已经完备。
同这些相比,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还是极早极早极早期。而且也非常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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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和其他几科相反,我们是先清晰地认识到微观现象的。我们非常早就清晰地认识到个体的规律。就像是最早就发现了中微子,原子,中子,及他们之间的各种规律现象。这和其他学科先认识宏观现象,总结宏观规律,再发现微观现象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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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生斯密,万古如长夜。
确实,亚当斯密一出,经济学作为一门探究社会经济交往基本规律的学科,正式诞生。
从亚当斯密开始,进入了探究基本规律的阶段。
亚当斯密指出了一个基本规律,定义了经济人。
经济规律就是劳动分工创造更多财富,分工合作提高效率。这也是贸易交换和各种经济行为发生的基本驱动。
定义了经济人。人是最小的经济学微粒,人的行为受自身趋利避害的需求驱动。
好家伙,这相当于一举发现了万有引力,原子说,分子说,中子,质子,电子,量子论。经济学似乎一夜之间就成为完备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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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我们误解了
我们仔细看看亚当斯密发现的是什么力。
这只是种短途力。像是分子范德华力,或是原子内强作用力。只是种短途有效作用力。
我们突然之间,想要用分子间范德华力,来构建银河系运行规律。
经济学情形就是这样。
我的理解是,在不同层次上它的运行规律是不同的。比如一个人的行为有他的特性,在家庭层面上又有他的特性,家族、村落的层面上又有他的特性,在地区国家的层面上又有不同的特性。人类社会和经济学一样,就是这些不同大学小的结构单位之间的相互作用结果。
再仔细想想,似乎西方的做法主要通过个体的行为来达到宏观效果,而中国的传统是国家行为实现个体效果。
总体来说,经济学实际上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更多地尊崇于统计学的
基本常识。
很多经济学理论,微观也好宏观也好,实际上就是某个人通过夜观天象发现了某统计规律,先把它构建成为经济学理论,然后再用统计方法核实一下。
有无数的物理学定律是基于概率和统计的。热力学是完全基于统计规律的。统计规律本身就是自然界的运行规律。
经济学和热力学运用统计概率,完全没有区别。
你说的这个,适用于大多数的物理定律。开普勒三定律,是完完全全基于统计规律的。
经济学本身的理论自恰基本没问题。 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经济政治学(两种有区别)的问题是长期的危机都是短期趋利造成的。当然经济学家都可以振振有词地有长期来说,我们都是死人来回避这个问题。就是没有听说过有经济学家因为经济危机,社会动乱,公司倒闭辞职道歉,这样把理论当生活准则的经济学信徒。只有北朝鲜的经济学家才会因为自己提出的经济政策而被判刑. 当然只有这样的邪恶国家要借经济学家的人头来为经济政策失败负责, 其它国家要么是没人负责(民主)要么是负责人没(非民主). 工程师造的房子倒了,桥塌了,汽车起火爆炸,飞机往地上掉,制造设计的人都要负法律责任。经济学家倒是可以和卖大力丸的一样用“信则灵,诚则灵“,“不是药不好,是吃的人没有吃对“ 这样的理由推卸责任,拍拍屁股去另一地方接着推销大力丸。
科学发展规律,都是先发现和我们自身size大小差不多的现象的规律。因为我们自身的size,就是能看到周围的这些现象,然后总结规律。这往往是第一批的科学规律。
比如发现惯性,发现弹簧弹性,发现豌豆的花色遗传,发现不同元素的色谱。
然后,经过数百年发展,才发展到微观定律。发现原子内部的电子质子,发现色谱的起源。发现DNA,发现DNA控制的遗传规律。
但经济学,我们从一开始就发现了其微观本质。经济学的最小元素就是人,而人的行为,人的思想,人的欲望,就是我们自己每天做,每天想的事。所以,经济学和其他相反,我们从一开始就发现了质子,中子,中微子。发现了核苷酸,发现了核苷酸的化合规律。
由于其他学科无不是以发现其最细微粒子的规律为成熟标志,所以,我们很快就误以为,经济学成立起来了。
这是我的随笔的核心观点,经济学远远未成熟,甚至还处在非常幼稚的史前阶段。我们虽然有了大量的正确的经济学规律,但还远远没有认识到运行规律本质。我们目前所知,还远远不足以指导实践。
正因为经济学的微观本质,也就是经济人,是和我们自身的个体size相仿,所以人类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才首先从这里开始呢?
既然亚当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已经成为经济学基本原理,那么,为什么还经常有人说人的经济行为是非理性的呢?、、
我瞎说一下。
理性经济人的真实含义,是微观下的理性。或者说是,限定条件下的微观理性。一个真实的人,只能知道有限的信息,自己的选择权也是有限的,只能根据有限的真假混合的信息,在有限的选择条件下,作出理性选择。
http://www.cchere.com/article/3472640
A. 网络版:年费59美元。
B. 纸版:年费125美元。
C. 纸版+网络版:年费125美元。
当你看到这样一个广告,你选A,选B,还是选C?
Dan教授搞了一个课堂实验,让100个学生作出选择。结果是84人选择C,16人选择A,没人选择B。
实验到这儿还没完。Dan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修改了实验设置,删掉了B选项。他重新找了100个学生,让他们只在A与C之间做出选择。令人讶异的是,这一次68人选择A,只有32人选择C。
杂志还是那个杂志,价格还是那个价格,为何第一次多数人偏好C,第二次多数人偏好A呢?无疑这是一个并不合理的现象。人们对同一事物的选择出现了毫无依据的逆转,秘密就在于B。
说实话,人们很难区分C与A哪个更好,因为二者的参数不同(价格、性能),不具备直接可比性。但是你一眼就能分辨出,C肯定比B好。B的存在提升了C的相对吸引力,这种相对吸引力甚至打击了A。
结果人们被诱导,往往弃A选C。而第二次实验,拿掉B选项后,人们做出了完全相反的选择,价格便宜的A变成多数人的首选。
这种现象被称作“decoy effect”(诱饵效应),B就是被Economist杂志的发行部门故意制造出的诱饵。商家早就学会制造诱饵效应了,为了推销真正的目标而故意摆放一个特点相近的陪衬,只是消费者并未意识到此间的陷阱,屡屡上当不止。故此,下次您再看到三选一的广告,不管对方卖的是神马,您都把它们当浮云,就成了。
我的结论是,这两种情况下,人都是根据有限的信息,有限的选择权,作出了理性的选择。这两次选择,都是特定条件下最合理的。
热是怎么传导的?
假如我是一块铁,里面的一个铁原子。我以一定的频率和动量,在小小的振动。外面有人架着干柴用烈火烤这块铁。我既看不到火,也没有热的概念。(热是宏观概念)。我只能发现,周围几个原子,最近越来越不老实了,经常以更大的力量撞我,经常把我撞得东倒西歪,我自己把持不住自己的位置,经常跳出格。
亚当斯密发现的经济人原理,是非常微观的过程。信息传递和力量传递都是和范德华力一样的微观传递。而每一次理性选择,都是根据设定下的有限信息有限条件下作出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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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零价格巧克力的是理性行为
因为人的经济行为有一个基本点,投资风险尽量最小。如果是零风险的事情,那么应该无条件去做。
一种需要付出0.14的风险投资,一种是零风险,当然毫无疑问是零风险选择最合理。这是完全符合人的理性本能和任何经济学原理的。
零元价格,不是无风险幻觉,是真实的无风险。
有本事靠经济挣钱的没有一个是经济学家;自己没本事挣钱还到处教育别人怎么挣钱的,至少有一半是经济学家。
我觉得有一个明显的错误认识,各学科的发展成熟度相似。其实大家都知道,历史上各学科发展随机性很大,进入成熟阶段差异很大。平面几何几乎在公元前就成熟了,我们今天教科书里讲的平面几何,与几千年前的纸草书毫无二致。而那时候的其他学科还闻所未闻。物理到牛顿的运动三定律算是进入成熟阶段。化学要更晚,到认识到分子相互化合概念,才初步成熟。
而生物学呢。在1940年,人类已经可以坐着飞艇飞跃大洋,可以从煤和空气魔术般变成尼龙,飞机几乎可以跨越大洋将整整一个国家炸平。而1940年的生物学家,对生物原理所知,也并不比古埃及和古殷商人多很多。是的,已经有了震古烁今的进化论,我们已经猜到生物界竞争发展的可能性,但其原理还是一无所知。1940年的生物学家,种麦子并不比老农强多少,养牛可能还不如老农。
可喜的是,那时候的生物学家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们对于生物学显然落后于物理,化学,冶金。。。的现实还是明白的。尤其是还有物理学家跨界敲边鼓,指出生物学就在突破的门槛上。大家都明白,弄清生物遗传进化的分子机理,是生物学的奠基。
1940年的生物学家,他们都知道生物学还在史前阶段的门槛上,都知道摆在眼前的圣杯亟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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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经济学的问题在于,大家没有意识到,现在经济学到底成熟度的情况。按我的想法,现在生物学相当于1810年的生物学。显然经济学家都不这么想。
我们有了震古烁今的亚当斯密,有了划时代的《国富论》,一下子让经济学开天辟地成为一门科学。
不过也就如此而已。我们对微观的一个个人,如何形成社会和宏观的经济现象,还是一无所知。我们只知道了微观的人,和微观的短程作用力,而这些微观粒子和短程力,如何形成宏观现象,机理还是一无所知。
想起来大师拉姆斯菲尔德的名言
“据我们所知,有‘已知的已知’,有些事,我们知道我们知道;我们也知道,有 ‘已知的未知’,也就是说,有些事,我们现在知道我们不知道。但是,同样存在‘未知的未知’——有些事,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
是的,对经济学来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
资本寄生无择定理。你赚的钱一定有人跟着想赚。资本繁衍无择定理。 大家都想赚的钱就不好赚,利润边缘化推论。想多赚钱就要拦着别人挤进来,垄断推论。还有就是拔一毛而利天下,没人知道是不能干的:公共利益无利润。拔一毛而利天下,一定要天下人都知道的,叫广告软投资有机会收益。
现在的法定负利率问题。当官府规定的负利率的时候,不要期望就真的社会上是负利率了。民间企业借贷,真实的反应了真正利率。一方面抽紧银根,一方面规定很低的负利率,其结果就是民间高利贷盛行。国家银行法定的存款利息率和真实市场上的借贷利息差距越大,越促进更多的私人高利贷。民间形成劣币良币交换率,和民间的借贷利息高利贷是一样的。央行永远都不要想着大量发行劣币而不产生后果。我记得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里面说,英国有严刑峻法,限制高利贷的利率,但实际的民间高利贷仍然是围绕着土地租金波动的。
亚当斯密:
有些国家的法律禁止放款收取利息。但是,资本在任何地方都会获得利润,所以也应该在任何地方获得利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法律不但防止不了高利贷的罪恶,反而会使它加剧。因为,债务人在本来必须支付的利息之外,还要为出借人所冒的这一法律风险而支付利息。也就是说,他必须为出借人可能遭受的高利贷罚款而缴纳保险金。
没有任何法律能使利息降低到当时最低的一般市场利息率之下。1766年,法国国王颁布法律,试图把利息率由5%减至4%,但人民用种种方逃法避法律,民间借贷的利息率仍为5%。土地的一般市场价格,由一般市场利息率决定。 一个人有资产但不愿亲自使用,而又希望从中获得收入,那么他对于购买土地还是贷出取息,通常总是盘算再三。相较之下,土地非常稳当可靠,并且还能获得各种附加的收益。所以就算把钱贷给别人收取的利息更多,他还是宁愿购买土地——土地的附加收益能够弥补这种损失。但是如果土地的地租收益远远小于利息所得,那么谁也不愿购买土地,土地的一般价格就会跌落。反之亦然。在利息率为10%时,土地的售价一般为年租的10倍或12倍。利息率减至6%、5%、4%时,土地的售价就上升到年租的20倍、25倍,甚至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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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收房产税,专利保护过期联想到的。
米塞斯强调,国家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护私产。经济学一再表明,只有变成私产化,才能有人担责任照料这项财产,并通过这项财产谋利。在通过这项私产图利过程中,也创造了更多财富给社会。
这是私产增加效率的假说的基础。
专利保护制度是很好的范例。本来历史上发明创造是没有保护的,即不是私产。而政府允许其注册为私产,并保护其产权。这样一方面刺激人以图利为目的去发明创造,可以投入更多时间,更多设备去发明创造。另一方面由于限定20年保护期,更加刺激专利私产持有人,在这20年内要大力推广此项发明,使之更多使用,以此图利。而社会由于此项发明的推广使用,获得更大效益。
而专利制度的精华部分,是20年后过期。国家政府不但保护私产,将过去不是私产的东西转化为私产而提高效率,而且还要20年后过期。将私产重新转化为公产,以产生更大社会效益。
我觉得专利制度才是私产保护的典范。这个典范就在于私产还可以重新转化为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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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中,国家政府的很多功能,就是将产权明确,私产化和保护私产。米塞斯如此说。但是,通过今天看这个专利讨论,发现了另外一层。国家和政府在保护私产,的同时,还有一个功能是限制和转化私产为公产 。。。比如地产,通过持续不断收地产税,使地产的收入返回为社会公有。相当于把私产转化为公产。专利也是,首先私产化,使之更有效的应用。然后通过20年后专利过期,使之转化为公产。私产是财富也是责任。不能只强调私产化和私产产权保护。也要强调私产转化为公有的过程。拥有私产也是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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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土地也是一样道理。首先国家政府保护私有土地产权。然后从私有土地上征税。使私有土地租值的一部分,重新转化为公产。
但私有土地征税方式不如专利制度。因为私有土地除了征税,土地本身不会再转化为公产。
私有土地如果设立拥有的时限,将是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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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土地上要修路。而私有土地是分成数百块的。要一块一块去购买私产,然后凑成一条路。而其中有一家私有土地主,说我不愿意卖地,多少钱都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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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闪光的地方就在此。米赛斯指出,价值是主观的。价值是主观的,这个实际意思就是没有价值这个概念。价值如同燃素,以太一样,是没有任何实际内涵的概念,是无意义的。如果世界上70亿人面对同一件东西,有70亿种不同的主观价值,那么意义就是价值这个词是不对应于任何真实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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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土地私产税,是无法根据什么所谓价值来征税的。政府根据的是市场交易价格。市场交易价格,是在自由市场上,买方卖方双方询价,买方肯出的最高价,卖方肯卖的最低价。就像股票集合交易产生的价格。买方肯出的最高价,就是政府征税的依据。而估价师估价,只是粗略的简化方法。
如果一间房一块地,过去市场交易价是20万。而现在要修路,修路公司愿意出200万买地。那么这就是这块地的“买方肯出的最高价”。政府应当以此为基准征房屋税。如果房主不愿意卖,明年就以此为征税基准。直到下一次市场交易价格产生。
价值是主观的,不可观测的。可观测到的只有市场价格。征税应当根据真实价格。而市场上“买家肯出的最高价”,就是政府征私产税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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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只强调私产保护部分。如何公平合理将私产重新转化为公产的学问更大,是更要研究的课题。
以前对征地方式想过一下下。 一个思路和你提到的一样。 如果拒绝接受最高价格,那就要按此价格征税。
还有另一个思路是针对有地非要不可,出钱买不到有可能杀人放火的情形。 目前这类情形多半是靠法律解决, 国家征用的条件,程序,补偿等等细节不提。 坏处有二, 1.法律跟不上形势变化。 2.有权力操作的空间就有不公和争斗。 我想的方案是将征地风险保险化。 被国家征地按买的保额赔偿。 再由保险业利益集团去和政府博弈,降低土地所有者的风险。
这些方案有多大可能得到实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