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疆有麻烦事了 -- wioter
据新华社报道,7月18日12时许,一伙暴徒冲进新疆和田市一公安派出所袭击民警,劫持人质并实施纵火。我公安、武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击毙数名正在行凶和负隅顽抗的暴徒,成功解救6名人质。1名武警、1名联防队员牺牲,2名人质被害,1名联防队员受重伤 这是肿么回事
象征性处决十几个人,还搭上几个汉族的陪斩。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把暴徒杀个人头滚滚,最少杀300,要用公审大会判决枪毙,做内奸的维族干部要杀一批关一批撤职一批,用哈族和其他民族干部代替,然后才用人民币去收买人心,这样才行。
TG智慧多了,做了不说,说了不做,有打有拉,好歹自己人,手法要阴柔,刚猛了会出现爆裂!
不是有监控录像吗?把参与杀人的暴徒统统抓起来,公开审判后枪毙。如今不是举邓旗吗?怎么不学学邓83年的严打?
没必要阴着来。首先要名正言顺,这样就能光明正大。
杀死几百人的暴乱,参与杀人的,按照法律完全可以判死刑。
参与杀人的只有十几个吗
只有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去做了,才能树立威信。
法律能解决问题,世界为何还这么乱。主席时代是有阶级斗争这个大筐罩着,现在你让TG拿什么罩。敌人挑唆,双方互殴,何来正义,谁代表正义!只见甲方死,未见乙方亡,不明真相的群众难道要全歼,为快速平息事态,精确制导数据只能偏向可控方!高调只会放大矛盾,团结多数,挖出背后的链条,坚决打击,才是真正的树立威信!
生与死面前什么道德法律统统都是狗屁!
如果是互殴,怎么大街上死伤的绝大部分都是无辜的汉人呢?
一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施展暴力,一方是毫无准备毫无组织像平常一样去上下班的群众,怎么到你口里就成了互殴?
按你说法,有组织的少数人就无法屠杀无组织的很多人了,可现实就是,只要有几个有组织的暴力团伙在公交车上施暴,会出现你说的“互殴的”情形吗?
如果互不相识的路人可以瞬间组织起来保护自己,那么政府有存在的必要吗?警察有存在的必要吗?
毛泽东时代是群众组织动员能力最强的时代,所以,那个时代,社会正气张扬,不需要太多的警察,黑恶组织也难以生存。
75发生之后,已经死伤很多人之后,看到政府不能给汉族群众提供保护,当地的汉人才自己组织起来,这样就被你说成互殴?一句互殴,东突分子的暴行就成了普通的“狗咬狗”了,所以,有人给你投草了,我赞成,我也投草。
其次,你要把敌我矛盾扩大化,这也是一些人需要的!草我收了!
1是1,2是2,本不应存在民族区别,否则就是歧视。
用“互殴”来定性就不扩大矛盾了?那些有组织对无故群众进行屠杀的,不是敌人,还能算人民内部矛盾?
美国俄罗斯也是多民族国家吧,没听说过,某个少数民族犯罪了,判罚的时候标准不一,甚至大罪化小,以免“树敌”。
这就是耻辱,9月份群众游行明确让某人下台,那就是群众对75事件谁应该承担责任,谁应该负责的呼声!
发生这么大的事,TG的责任是跑不掉的,尤其这届局委,新疆的事不是牺牲一个王就可以推脱的,历史会说明一切!我这里所强调的是后续的处理要讲手法,至于大的政策层面上的事,不是说变就能变,就能达到某个高度的,这些需要时间,其实现在已经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