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经学通论》摘录 (3) -- 柞里子
经学导论
1.2 (1)
所谓“经典”,在如今为“权威性著作”之意。在古代,其本意不过是书籍之通称而已,既无权威性可言,亦不得为儒家所专有。先秦非儒家而称“经”的子部著作屡见不鲜。比如,《管子》有“经言”九篇;《墨子》有“经上”、“经下”两章;《老子》又称《道德经》;《庄子》又称《南华经》;《列子》又称《冲虚经》,皆非儒家经典。但凡论及国家制度、地理沿革之作,亦例称经。例如,李悝的《法经》,作者不明的《山海经》及《水经》等皆是。后代杂著而称经者,例如假托师旷之名的《禽经》、假托伯乐之名的《相马经》,以及论茶的《茶经》、说棋的《棋经》、品酒的《甘露经》、谈贝的《相贝经》等等,不仅与儒家无关,与非儒诸子百家皆无瓜葛。
古代书籍之所以通称为经,因书籍的制作过程使然。古时既无纸张,亦无印刷技术,文献记录皆通过手抄,书写于竹木。《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 如果视“百名” 为泛指,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长文书写于策,短文书写于方”。如果视“百名”为确指,则可见当时“策”与“方”的尺寸与字体的大小都已确立固定的标准。杜预《春秋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一般来说,叙述大事,文字偏长;记录小事,文字偏短。故杜预所云,正是从不同的角度复述《仪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之意。
所谓“方”,指单片的木牍或者竹简。“策”、“册”二字,古时通用。所谓“策”,就是“册”。而所谓“册”,指编成系列的竹简或木牍。册既为简的系列,势必编次连缀,否则,次序混乱,无从阅读。用什么材料编次连缀?或者用韦绳,或者用丝线。史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韦,传统的解释指皮革。据此,则所谓韦编,就是编次简册的革绳。革绳坚韧耐用,孔子读易何至于韦编三绝?除非是文学的夸张。按“苇”字本作“韦”,所谓韦编,未尝不可释之为用于编次简册的苇草绳。苇草易折,如此,则所谓韦编三绝方才可以为实指。荀勗《穆天子传序》:“古文穆天子传者,……盗发公冢所得书也。皆竹简,素丝编。”李善《文选注》引刘歆《七略》:“《尚书》有青丝编目录。
”刘向《别录》:“《孙子》书以杀青简,编以缥丝绳。” 则皆用丝线编次简册之例。无论韦编为革绳抑或为苇草绳,丝线既出,想必取代韦编而为主要的编次材料。“编”字从“纟”而不从“革”,正丝虽晚出而更为普及之证。
《说文解字》:“经,织也。” 引申之,但凡编次而成之册,无论用韦抑或用丝,皆可名之曰“经”。“典”字从“册”、从“几”,象形置于几案上之“册”。《尔雅》:“典,经也。” 正“经”引申为“册”之证。
自秦以降,儒家成为中国学术的主流,于是,标榜“经”为儒家圣人之言、永恒不易之理者,遂如汗牛充栋。比如,据《汉书·翼奉传》,翼奉称:“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王充《论衡·书解》:“圣人作其经。” 班固《白虎通》:“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言不变之常也。” 刘熙《释名·典艺篇》:“经,径也,常典也。如径路无所不通,可常用也。” 郑玄《孝经注》:“经者,不易之称。” 张华《博物志》:“圣人制作曰经。” 刘勰《文心雕龙·宗经篇》:“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圣人制作谓之为经,传师所说则谓之为传。”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论》称:“世人以经为常,以传为转,以论为伦,此皆后儒训说,非必睹其本真。案经者,编丝缀属之称,异于百名以下用版者,亦犹浮屠书称修多罗。修多罗者,直译为线,译义为经。盖彼以贝叶成书,故用线联贯也。此以竹简成书,亦编丝缀属也。” 章氏之论,不仅指明如此标榜实为后儒之陋见,更援引梵文“修多罗”一语之来历,从比较文字学的角度推论中文“经”字之本意,其论断,可谓独具慧眼、入木三分。
后世儒家对“经”字的引申与曲解,无疑是令“经典”二字成为“权威性著作”的根源,最早用“经”字通称先秦儒家著作的文献,却是非儒家的《庄子》。《庄子·天运》:“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 孔子是否的确对老子说过这番?无从考核。与其信其有,不若视为庄子对孔子学术的总结。换言之,合称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六经,极可能始于非儒家之庄子。不过,无论“六经”之说出自孔子还是出自庄子,孔子致力于“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应当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为经学最早的内容,也应当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然而,所谓“应当”者,往往与实际不相吻合。事实上,后世儒家两大流派今文家派与古文家派对这两点都有争议。争议从何而出?首先出在“治”字之上。所谓“治”,究竟是撰写?还是编辑?近代今文家派如康有为等认为六经不过是孔子“托古改制”之作,无孔子即无六经,从而神化孔子,尊之为“素王”。古文家派认为《易》、《书》、《诗》、《礼》、《乐》等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孔子只不过有所整理、删节、修订而已。考之以史册的记载,今文家派的论点显然是无稽之谈。《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之时,……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古者诗三千馀篇,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义。…… 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论语·述而》称:“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倘若先孔子之时无《书》,经孔子编次者为何物?倘若先孔子之时无《诗》,经孔子删订者为何物?倘若先孔子之时无《易》,“韦编三绝”者为何物?倘若先孔子之时文献全无,经孔子所述者为何物?为孔子所好者又为何物?如此等等,皆《诗》、《书》、《易》等存在于孔子之前,并非孔子撰写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