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而简单的大分家是不行的。可是人民往往倾向于后者。
普世派是“民主自由了,立马兑现天上掉馅饼”, 换包装成毛左就是“再来一次文革斗私批修, 立马兑现天上掉馅饼”,对你讲的这种社会如何运行的“细节”是不屑一顾的。唉,真给老人家丢脸。
特别是第二次,有报道说,地征了一直荒者,原因不明,但说明没有开发商。另外第二次动迁原则是地方政府费用包干制。
子,您这么重视,那拿我的话上法庭去辩护得了,何必在网上发帖子费神,又不济事?
人说“思路广的人,一定让别人欢乐多”,赫赫,果然。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5812607.htm
凤凰网微博 http://t.ifeng.com/%E9%92%B1%E6%98%8E%E5%A5%87
天涯社区 http://my.tianya.cn/46239158
事实是:“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名义,非法将我合法新建的房屋拆除,并从中克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1000余万元以奖金名义私分,(有确凿证据),现已给我造成实际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十年向多方诉求至今未果! ”
不以事实为基础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恕我时间有限,将你们全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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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全部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份,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凭张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
显然,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情况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
注意粗体字部分。最后一个粗体字里面“资产阶级权利”,是新的译本,旧译本为“资产阶级法权”。
多读点马克思主义的书没坏处,革命导师可不象现在有些人那么狭隘。
遗憾的是,你理解错了。语文水平有待加强。
马克思原话:
“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
法权和权利不是重点,重点是资产阶级。
按劳分配就是资本主义市场上等价交换原则的应用。
所以,这个问题,属于地地道道的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人民币解决。
当然处理不好,就上升为敌我矛盾了。
存在决定意识。不同的阶级有不同阶级意识。
对于其中一个阶级来说,事实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472899 是不存在的。这帮家伙就会胡搅蛮缠。没有必要跟他们浪费时间,屏蔽就好。
两流氓对一个妇女,三分之二多数,是不是就不算强奸?
全体职工对老板,绝对多数,是不是可以把老板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