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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闲聊 民主与法治无人问津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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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闲聊 民主与法治无人问津

闲聊,实在是木办法。

最近看到东莞自来水加价听证会民众少有人参加,10个代表只有5人报名。

民主程序无人问津,为啥?大家都知道这种听证会就是忽悠,走个过场。老百姓天天忙着自己的生计。这种陪太子读书替人家妆门面的事情,没人干,连10个人都凑不齐了。

法治也是一样。我们小区业委会09年8月满怀希望带着业主大会决议,因为区政府支持物业赖着不走,只好去打官司。结果一场官司打了两年,至今未决。

中间开发商有操弄两个业主起诉业委会,明明是大会决议之后将近一年才买房的业主,居然诉业主大会没有他们参加擅自决议更换物业所以侵犯他们的权利。

这样的案子也接受立案。立案之后一审半年。后来第二次开庭业委会没人出庭了。大家都没时间也没指望了。

最后审判居然写道“业委会藐视法庭拒不出庭”而判决业委会胜诉。于法理上只能判胜诉,但是一拖就是大半年。这二人再上诉,一个月二审庭没开庭就裁定他们败诉,维持一审原判。

业委会本来就不打算再出庭了。出庭也没意思,纯粹是拖时间。

所以接下去二审物业撤离也不打算出庭了。反正由着二审庭中院去判。出庭不出庭,没意思。

法治,也就是一个过场。法院就是帮着大资本,能拖则拖,能忽悠则忽悠。

闲聊,民主与法治,大家都没时间参与了。参与就是跟着去骗自己。

家园 这个话题往深里想

真是太沉重了.

百姓其实要求是多么简单,就是一个安居乐业,享个天伦之乐而已.

咋就这么难呢.

家园
家园 资本与神马接缝如天衣也。
家园 这种事情发生的关键还是在于“有关部门”

说穿了,政府不作为和瞎作为,而这种事绝非罕见……

家园 买了房子,不喜欢现在这个物业,要换一个

都不行。按照法律投票,不行。新来的要进来,老的打人家。公安来了,不解决。区里来人,不解决。反过来区里随便一句表决不符合规定不算数,就要物业留下来。业委会上访市里,总是发回区里。只好打官司。官司一审10个月,百般刁难,最后最高院司法解释在那,没办法,判大会决议合法,物业须撤离。二审再拖。二审开庭,物业不来,又改期。直到物业找到新业主帮他挑起第二个官司。第二个官司一拖,又是大半年。中间居委会插手再搞个新业委会。

呵呵呵。出任何事情,咱们都不会出来帮政府。是吧,帮他干啥。他们不是有开发商吗。

家园 民主和法治,都没用。

中产以上,就得移民,走人。木办法。

家园 据一位非常成功的律师告知, 关键是上访

现在葫芦僧判葫芦案太多了, 遇到这种情况上访是最快的, 最经济的。 NND, 毛老人家为大家留下一条民主的羊肠小道。

家园 一般都是先上访,我们上访好几年了

没用。这个针对开发商的,上访没用的。这个已经知道了。

住别墅的业主,还是有一些社会关系的,就那也没用。甚至有可以找副市长的,都没用。

实在没办法,犹豫再三才打的官司。拖是拖,但是判决还是比上访的结论清晰。比如判决“决议程序合法”,这个是法院判决。到了区里,是“投票程序有瑕疵。不符合规定。”

两年了,各个方面的政府,我们看得清清楚楚。

家园 他们绝不是瞎作为....

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帮着开发商。

家园 如实交代:律师指点第二招就是水军曝光

花上10000块钱, 请水军在各大论坛把开发商的嘴脸揭露出来, 连续30天高居首页。

开发商搞这个物业也是为了赚钱,搞到自己的声誉变臭还是有顾忌的。

真的, 该律师告诉我, 对方有后台的情况下打官司就这两招有效。

家园 这里有一份荒唐的法院判决书,可以看出法官的素质

一份荒唐的法院判决书

2007年11月1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X法官做出了(2007)丰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物业纠纷案件,无论在北京还是在全国都有着非常典型的意义,其案情容葫芦僧在后面的博客中再细细道来。

当被告业主方接到该判决书后,感到既愤怒又茫然,愤怒是因为该判决书一味偏袒原告物业公司,而不理睬被告业主提供的证据和证词。茫然是因为该判决书要求被告给付“二OO五年十月至二OO年十月的物业管理费”(参见图片)。

本葫芦僧查阅了一下历史资料,公元二OO年乃是东汉王朝的汉献帝建安五年,正是天下大乱三国即将鼎立之时。那一年发生了车骑将军董承等称受汉献帝衣带中秘诏,谋杀曹操,事泄被杀;曹操东进,破刘备,擒关羽,备投袁绍,曹袁进行官渡之战;小霸王孙策遇刺身亡……等等事件。但无论哪件事似乎都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和XXX法官所能经历的,不知XXX法官为何认定此案的发生时间一直要追朔到可怜的汉献帝时代。若是曹丞相地下有知,一定会从坟墓中跳出来,大喝:“大胆XXX,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我地盘里的事你也敢管,手也伸得太长了吧。”

如此关公战秦琼式的判决书竟然是真实的出自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是法院的正式判决书(参见图片)。判决书抬头赫然写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结尾左下方红色方章煞有介事地写着“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几个字,右下方红色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公章中央凛然刻着国徽,象征着代表国家行使判决权。看到这些,不禁使人悲从中来,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的审判权,竟然让XXX这等法官糟踏成这样,如此关公战秦琼式的判决书堂而皇之的公开送达,公诸于世,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实在是令人汗颜那。

司法公正是最后的公正,最高的公正,执行司法权的法官们都承担着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主持社会正义的重大责任,应该是由品德高尚,业务纯熟,工作认真,作风严谨的人士来担任,他们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柱石。但是我们看看这份判决书吧,且不说其使用证据是否准确合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严谨,文笔是否优美,仅仅从其判决的案件时间从“二OO五年十月至二OO年十月”这样的笑话,就可以看出,XXX法官及丰台区法院视法律为儿戏,使国家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这样的法院,这样的法官,怎么能让人民放心把庄严的司法权力交给他们呢?怎么能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呢?

悲哀啊!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工作认真点吧,不要让XXX式的判决书再出现了,否则你们对得起你们的俸禄吗?对得起你们制服上神圣的国徽吗?

家园 确实如此.
家园 你们不交物业费就行了,没钱他们还赖着不走?
家园 会的,他们会走的....

一期辞退他们,二期还没完工。所以他们宁愿不要物业费,甚至一度要花500万改建小区设施,就是要留下来。

结果官司一拖两年,二期业主进来了,他们用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入住,预收掉5年的物业费。

二期业主为了怕房屋质量不好到时候找不到开发商,所以宁愿交5年物业费也要留他们。

明白吗?

现在判他们撤离,他暂时还是不会撤离,但是快了。因为房子交掉了。到时候金蝉脱壳一走了之,小区的烂摊子丢给业主,两边的业主继续互斗。

就是这么个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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